第一三六条 圣训
什叶派在信仰和教法方面只依据由可信者传自穆圣的圣训,所有圣训,无论是记录在什叶派典籍里的,还是记录在逊尼派典籍里的,只要传述者可信,其源头追溯到穆圣,都可作为依据,并加以遵循。有些人说,什叶派只遵本教派圣训,不遵逊尼派圣训,实属对什叶派的诽谤。
什叶派教法基础是《古兰经》、圣训、理智、公议。圣训(逊奈)指的是穆圣及其后裔的语言、行为和默许。凡是可信者由穆圣传来的训言、行为,或默许的(言行)都是可靠的圣训,都可作为信仰和教法依据。在确定圣训途径方面,逊尼派和什叶派没有多大的分歧,分歧主要针对确定传述者的可信度。
第一三七条 伊玛目训言亦可作为教法依据
由什叶派无谬的伊玛目传述的圣训,或者他们的言行和默许都可以作为信仰和教法依据,必须遵循。我们不能把穆圣后裔中的伊玛目称为“穆智特希德”或“穆夫提”(教法演绎者),伊玛目的圣训传述有以下三大途径:
一、直接传自穆圣
什叶派绝大部分圣训是由穆圣后裔中的(十二位)伊玛目直接传自穆圣,或伊玛目代代延续传述,其源头追溯到穆圣。这类圣训非常多,非常庞大,属于可信圣训,是伊斯兰教宝贵的文化宝藏。在这里列举一段圣训,这段圣训被称作“黄金传承链”,意思是其传述者不仅具有连续性,而且每一个传述者都是可信的,是千真万确出自穆圣之口的圣训。
谢赫萨杜格在其著《认主独一》一书中写道,据艾布·绥勒·赫勒维说:我曾陪同伊玛目阿里·本·穆萨·里扎旅行,当我们来到尼沙布尔时,当地一些著名圣训学家如穆罕默德·本·拉菲尔、艾哈麦德·本·哈尔布、叶哈雅·本·叶哈雅、伊斯哈格·本·拉赫维耶等,他们来到伊玛目里扎跟前说:伊玛目里扎啊!你是穆圣后裔,请给我们传述一段你从你父亲那里听到的圣训。伊玛目里扎说:我父亲穆萨·本·扎法里传自其父萨迪格·扎法尔·本·穆罕默德传自其父艾布·扎法尔·穆罕默德·本·阿里·巴基尔传自其父阿里·本·侯赛因传自其父乐园青年领袖侯赛传自其父阿里·本·艾布·塔里布传自穆圣传自天使吉布伊勒,吉布伊勒奉安拉的启示说:安拉说:“除安拉外,绝无主宰,这句话是我的堡垒,谁进入我的堡垒,谁就得到保护,免遭我的惩罚。”
二、传自阿里的书籍
伊玛目阿里从小与穆圣在一起,当穆圣奉安拉之命为圣后,他紧随穆圣左右,协助穆圣传播伊斯兰教。伊玛目阿里从穆圣那里听到许多圣训,并用笔记录下来(实事上,是穆圣口授,阿里执笔书写)。阿里去世后,该书传给了他的后裔。伊玛目萨迪格关于阿里的书说道:“该书长七十个泽拉尔[1],由穆圣口授,阿里执笔记录,但凡人们所需的(宗教事务)都有明确的阐释。”
这部典籍一直在穆圣后裔的伊玛目中代代相传,伊玛目巴基尔和伊玛目萨迪格传述的许多圣训都源自该书,他们还向追随者展示过该书。什叶派的一些圣训典籍,如《什叶媒介》中有许多圣训都是引自该书的。
三、安拉的启迪
穆圣后裔中的伊玛目除了父传子授的知识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安拉的“启迪”。安拉的启示只有先知才能接受,但安拉的启迪则不局限先知,在历史上有许多圣贤得到了安拉的启迪,洞察宇宙和人生哲理。比如赫泽尔虽然不是先知,但他受安拉的启迪,成为哲人,就连穆萨圣人都投他为师。《古兰经》针对赫泽尔说:“我已把从我这里发出的恩惠赏赐他,我已把从我这里发出的知识传授他。”[2]
再如苏莱曼圣人的辅臣阿绥夫·本·拜尔赫亚就拥有巨大的精神力量,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比尔基斯女国王的宝座拿到苏莱曼圣人面前。“那深知天经的人说:‘转瞬间,我就把它拿来给你。’”[3]
这些圣贤的知识不是别人授予的,而是安拉启迪的,“我已把从我这里发出的知识传授他。”
有鉴于此,根据什叶派和逊尼派圣训传述,一些圣贤因对安拉的虔诚而得到安拉的启迪,甚至有的能与天使对话,他们被称为“محدَّث”(与天使说话的人)。
《布哈里圣训集》中有一段圣训说:“在你们之前,在以色列的后裔中,有的人(圣贤)虽然不是先知,但能与天使对话。”
根据以上论述,穆圣后裔中的伊玛目是穆圣之后阐释伊斯兰教的权威和教法源泉,他们在处理宗教事务,阐述伊斯兰知识,解决人们的提问时,通常是根据《古兰经》和传自先知的圣训,或伊玛目阿里记录的圣训经,当经训中找不到依据或答案时,就凭借安拉的启迪[4]。
第一三八条 圣训是教法渊源之一
穆圣说的话被称为圣训(حدیث النبوی),他做过的事被称为圣行(سنة النبوی),无论是圣训还是圣行都像《古兰经》一样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权威,是伊斯兰知识的源泉和教义、教法的依据。穆圣去世后,穆斯林曾在一段时间受到当权者的压制,不敢记录圣训。不过幸运的是,穆圣后裔及其追随者自穆圣去世后就着手记录圣训,正如在前一条所说的那样,穆圣后裔伊玛目所传述的大多数圣训都是代代相传的,被完整地保护了下来。
在历史上,什叶派学者将穆圣后裔传述的圣训汇集成册,形成了庞大的圣训体系,尤其在伊历4、5世纪,有学者根据各伊玛目时代著名学者留下的书籍汇编了数部圣训集,成为什叶派信仰和教法的重要依据。下面列举数部:
1.“کافى”《宗教学大全》,穆罕默德·本·叶尔古布·库莱尼(卒于伊历329年)著,共8卷。
2.“من لایحضرها الفقیه”《教法学家不必光顾的人》(亦译《人人当自己的教律学家》或《宗教学不求人》),穆罕默德·本·阿里·本·巴布外耶(卒于伊历381年),以谢赫萨杜格著称著,共4卷。
3.“تهذیب”《教法修正》,穆罕默德·本·哈桑·图斯(伊历385-460年),以谢赫图斯著称著,共10卷。
4.“استبصار”《圣训辨异》,穆罕默德·本·哈桑·图斯著,共4卷。
伊历2、3世纪,众伊玛目在世时是第一代圣训传述。当时,有关圣训书籍就有400部,被称作“400原则”。这些圣训经被伊历4、5世纪的著名学者汇编成册,称为四圣书,属于第二代圣训传述。
在历史上,各个时代的什叶派学者特别重视圣训的收集和研究,伊历11、12世纪,又出现了圣训汇编浪潮,涌现了一批圣训学家,其中最著名的圣训书籍有“بحار الانوار”《光的海洋》,穆罕默德·巴基尔·玛吉里斯著,110卷;“وسائل الشیعة”《什叶媒介》,穆罕默德·哈桑·侯尔·阿米里著;“الوافی”《瓦菲》,穆罕默德·穆哈逊·菲兹·卡沙尼著。
什叶派圣训汗牛充栋,数不胜数,但并不是每一段圣训都必须遵循,因为,在教义方面,单传圣训或与《古兰经》有悖的圣训都不是依据。此外,圣训收集者只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汇集圣训,所收集的圣训不代表他本人的信仰和思想。因此,什叶派学者把圣训划分为正确的、良好的、可信的、羸弱的等四类。关于圣训的划分和研究在圣训学书籍中有详细的论述。
第一三九 伊智提哈德
什叶派教法原理有四条:《古兰经》、圣训、理智和公议,根据这四大原理演绎教法被称作“伊智提哈德”。
伊斯兰教是最后的天启宗教,在伊斯兰教之后,不再有新的宗教,因此,伊斯兰教保障了人类个人与社会的所有需求。在穆圣时期,穆斯林的一切事务,小到个人日常生活,大到国家的管理都由穆圣处理,人们一遇到问题,都可以询问穆圣。穆圣去世后,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人们面临了许多穆圣时期没有出现的新问题,需要新的教法加以阐释。为了解决这些新问题和人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学者们根据教法原理演绎教。为了适应时代的变化,教法演绎的大门必须敞开,以便每个时代的学者演绎教法,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伊斯兰教是完美的宗教,难道只允许以前的学者演绎教法,而禁止后来的学者演绎吗?如果把教法演绎大门关闭,未来的人们当面临新问题时,如何解决?
众所周知,教法学者把伊智提哈德分为两类:“绝对伊智提哈德”和“教派伊智提哈德”,前者指不受教派观点的限制,根据教法原理演绎教法;后者则指根据某一教派比如艾布·哈尼法派的理论演绎教法。
令人遗憾的是,伊历665年,逊尼派所有四大派别关闭了伊智提哈德的大门,所有教法演绎不得超越四大派别,从而导致教法演绎家受到束缚,不能自由地根据教法原理演绎符合时代发展的新教法。
什叶派教没有关闭伊智提哈德的大门,允许教法学家根据《古兰经》、圣训、理智和公议演绎教法。所以,每个时代都涌现了一些著名的教法学家,他们根据教法原理演绎符合时代发展的教法,从而使教法具有活力,解决了人们的需求。此外,什叶派还规定,一个穆智特希德(教法演绎家)去世后,他所演绎的教法自由终止,如果没有健在的穆智特希德的准许,任何人不得遵行已故穆智穆希德演绎的教法。这是什叶派教法能够与时俱进,保持活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和变化,每个时代只有当时代的穆智特希德更加了解自己时代的需求。所以,什叶派禁止追随已故穆智特希德。
在许多教法问题上,什叶派的教法规定与其他教派的规定是一致的,这一点可以从谢赫图斯所著《教法比较》一书中找到证据,该书详细介绍了什叶派和逊尼派的教法观点,从中可以看出,在许多教法问题上,什叶派的规定与逊尼派四大学派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当然,也有一些教法存在不同的规定,但都是关于一些枝节问题,对信仰原则不会构成危害。我们将在后面的条款里简单介绍一些不同的教法规定。有些人认为,这些分歧违背了《古兰经》和圣训,而事实上,分歧源自对《古兰经》和圣训的不同理解,与《古兰经》和圣训不存在矛盾和冲突。
第一四〇条 圣门弟子的个人意见
圣训是由圣门弟子传给再传弟子,再代代相传。无论是圣训,还是圣行,或是穆圣的默许都是依据,教是伊斯兰教义、教法的源泉之一,必须遵循。圣门弟子传述的圣训,只要具备断然的条件,就必须接受和遵循。与此同时,如果有圣门弟子解释《古兰经》中某个单词的意思,或传述穆圣在世时发生的事件,只要具备相关的条件就必须接受。但如果不能确认圣门弟子的传述究竟是圣行还是他的个人意见或演绎,这一传述就不能作为依据,可以不遵循,因为圣门弟子的个人意见和他们传述的圣训是不一样的。什叶派认为,必须遵循圣门弟子传述的圣训,但圣门弟子的个人观点,或他们根据经训演绎的意见不是教法依据,可以不遵循。
第一四一条 不得盲目信仰
关于信仰原则,每一个穆斯林都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坚信,不能盲目地追随别人。伊斯兰教的信仰原则数量少,而且不复杂,每一个原则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推理获得坚信的知识,它不像教法,繁杂而庞大,需要多年的刻苦研究,才能精通。
每个人都要努力寻求知识,让自己的行为建立在“知”的基础之上,但每个人不可能成为百事通,精通各门知识,不过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询问精通的人。因此,在教法方面,对于普通人来说,只须根据自己的判断追随一位教法学家,遵循他演绎的教法,请教他解决自己遇到的教法问题,无须自己花费时间,专门研究教法。
必须指出的一点是,虽然在教法方面允许追随他人,但要追随具有资格的穆知特希德,不能盲目地随从,尤其不能追随宣扬种族歧视、民族主义、宗派主义的人。
什叶派与逊尼派颇具分歧的一些教法
伊斯兰教的核心由信仰与教法两部分组成,信仰是关于宇宙的认识论,教法与行为有关,是人与主、人与人、人与已之间应尽的义务。信仰是伊斯兰的原则(اصول الدین),教法属于宗教细则(فروع الدین)。什叶派认为,在信仰原则方面不能追随他人,须自己努力寻求证据,确定信仰,但在教法即宗教细则方面,则可以追随具有资格的穆智特希德。在信仰原则方面,逊尼派和什叶派不存在分歧,但在教法方面由于对经训的理解不同,两派之间出现了一些分歧,接下来将简单介绍什叶派和逊尼派的一些不同的教法规定。
第一四二条 小净
小净是拜功的条件之一,礼拜之前必须做小净,没有小净而礼的拜是无效的。“信主的人们啊!如果你们动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洗你们的脸和你们的双手至肘,你们应当摸你们的头和你们的双脚至关节……”[5]
这节经文说:“你们应当洗你们的脸和你们的双手至肘”。在阿拉伯语中,手(ید)有不同的含义,有时指手指,有时指手掌,有时指从手指至肘,有时指从手指至手臂。经文规定了洗手的范围,即从手肘以下部分直到手指。经文中“الی المرافق”(至肘)是表述洗手的范围,即从手指至手肘,而不是洗手的状况,没有“必须从手指洗至手肘”的含意。洗手的状况根据人们的习惯而定,通常来说,人们在清洁某物时,习惯从上至下。比如当医生要求病人把脚至膝盖洗干净,病人会根据习惯从上至下洗,而不是从下至上洗。有鉴于此,什叶派认为,在做小净洗手时,须从肘洗至手指,不能颠倒,否则不正确。
至于做小净是洗脚还是摸脚,什叶派主张摸脚,不能洗脚。其证据是:根据以上经文,做小净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洗,“你们应当洗你们的脸和你们的双手至肘”,另一部分为摸,“你们应当摸你们的头和你们的双脚至关节”。只要懂阿拉伯语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经文要求摸脚,而非洗脚。因为从阿拉伯语语法角度来说,“脚”是“头”的连词,都是动词“摸”的宾语。“脚”不可能是“手”的连词,作动词“洗”的宾语,因为根据阿拉伯语法,连词与被连词是相连的,不能分开。如果“脚”是“手”的连词,在“脚”与“手”之间的句子“你们应当摸你们的头”就必须为插句,这是不符合阿拉伯语语法规范的,而且会令受众产生疑惑。
至于“ارجلکم”(脚)的诵读,无论诵读开口符还是齐齿符,都可作为“رؤوسکم”(头)的连词,二者的区别仅在于齐齿符为字面相连,开口符为格位相连。
根据穆圣后裔的传述,做小净有“两洗两摸”。据伊玛目萨迪格传述,穆圣洗小净时是摸脚,伊玛目萨迪格本人也摸脚。
据历史记载,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时代,一直是摸脚,是后来的人把摸脚改为洗脚,教法书里有详细的阐述。
第一四三条 叩头须叩在洁净的地面
什叶派认为,礼拜叩头时,须叩在洁净的地面,或从土地里生长的东西上,庄稼或用来制作衣服的东西除外,谨慎起见,不能在除以上之外的任何东西上叩头。这一规定是有圣训和伊玛目言训为根据的,穆圣说:“对我来说,大地是清真寺,是洁净的。”这段圣训中,“洁净”指在没有水的情况下,可以做土净;“大地”指地面上洁净的沙土、石块等;“清真寺”指礼拜的地方。根据这段圣训,礼拜叩头的地方须是“大地”,即洁净的沙土、石块等。伊玛目萨迪格说:“(礼拜)叩头须叩在大地上,或大地所生长的东西上,但用于食用或用于制作衣服的东西除外。”[6]
穆圣时代,穆斯林礼拜时都叩在石块或土块上。在炎热的夏天,无法叩在炙热的沙子上时,人们通常拾一个小石块,放在叩头处,礼拜时叩在上面。据圣门弟子辅士贾比尔·阿布杜拉说:“我和穆圣在一起礼晌礼,穆圣抓一把小石子,在手里左右翻转,等石子凉后,放在叩头处,礼拜时叩在上面。”[7]
礼拜后,穆圣看见一位圣门弟子的额头没有沙土,便对他说:“你要让脸沾上土。”[8]有时,圣门弟子礼拜时,把缠头的一角放在叩头处,叩在上面,穆圣看见,就把缠头拉开。[9]
这些圣训均说明在穆圣时期,起初,礼拜叩头时,都要叩在土块、沙子或石块上,不允许叩在布匹、衣服或缠头上。后来,穆圣接到启示,可以在草席或垫子上叩头。有许多圣训说,穆圣曾在草席或垫子上礼拜叩头。[10]
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圣门弟子偶尔也在自己的衣服上礼拜叩头。据艾奈斯·本·马里克传述:“我们一起与穆圣聚礼,因各种原因不能叩在地上人,就叩在自己的衣服或缠头上。”[11]
根据以上论述,什叶派主张,在礼拜时,必须把头叩在“大地”(沙子、土块、石块等)或从土里生长但非用作食物或制作衣服的东西上。所以,在修建清真寺时,要考虑叩头处须符合教法规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今清真寺里大多铺设地毯,为了认真遵循教法,伊朗各清真寺里都摆放有叩头用的“穆胡尔”(土块),每人拿一块,放在叩头处,礼拜时把头叩在上面。然而,别有用心的人却宣传说,“什叶派拜土块!”真是无稽之谈。什叶派和其他穆斯林兄弟一样,把崇拜安拉之外的任何人或物视为举伴安拉的大罪,在清真寺里放置土块是为了遵循教法,叩在土上,表示对安拉的谦恭。
第一四四条 五番拜的时间
每个穆斯林每天须礼五番拜,关于五番的时间,《古兰经》和圣训有明确规定:从中午至日落为晌礼和晡礼时间;从日落至午夜为昏礼和宵礼时间;从黎明至日出为晨礼时间。
什叶派认为,从中午至日落除前后四番拜的时间为晌礼和晡礼的专门时间外,其余时间为这两番的共同时间,可以在这一时段分礼,即先礼晌礼,过一段时间再礼晡礼,也可以并礼,即礼完晌礼后直接礼晡礼。当然,每一番拜都有各自的最佳时间[12],分别在最佳时间礼五番拜为嘉行。
伊玛目巴基尔说:“太阳西斜,晌礼和晡礼的时间已入;太阳落山,昏礼和宵礼时间已入。”
伊玛目萨迪格说:“太阳西斜至日落是晌礼和晡礼的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无论任何时候都可以礼晌礼和晡礼,但须按先后顺序,先礼晌礼再礼晡礼。”
伊玛目巴基尔说,穆圣在没有任何缘故的情况下并礼晌礼和晡礼。
在某些时候,并礼晌礼和晡礼得到了所有教派的认同,比如在朝觐期间,在阿拉法特和穆兹德里法两地,都要把晌礼和晡礼、昏礼和宵礼并礼。逊尼派许多教法学家允许在旅行期间并礼两番拜。在并礼方面,什叶派与其他派别的区别仅仅在于:什叶派根据经训主张,并礼不受条件的限制,随时都可以并礼。但同时认为,按每番拜最佳时间分开礼为最佳。并礼的目的是为了穆斯林大众的方便,穆圣本人有时在没有旅行、生病等任何缘故的情况下并礼。穆圣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穆斯林大众的方便,并告诉人们,可以将两番拜并起来礼,可以在并礼与分礼之间选择。
据《穆斯林圣训集》记载:“穆圣曾把晌礼和晡礼、昏礼和宵礼并礼,而当时并未处于恐惧状态,也没有在旅行期间。”[13]
有的圣训谈到了并礼的哲理。“穆圣把晌礼和晡礼、昏礼和宵礼并礼,有人问穆圣为何这样做。穆圣回答说:‘我如此做是为了使我的教民方便。’”
在六大部圣训集和《艾哈麦德圣训录》里,关于穆圣并礼的圣训多达21段,其中有的是关于在旅行、生病或雨天等有故的情况下并礼,有的是阐述并礼的原因,即方便穆斯林大众,有的是关于在没有任何故的情况下并礼。什叶派根据“并礼是为了穆斯林大众的方便”这一原则主张,并礼是完全允许的,没有任何条件限制,随时都可以并礼。并礼的形式与在朝觐期间在阿拉法特和穆兹德里法两地把晌礼和晡礼、昏礼和宵礼并礼一样。
有的人以为,将两番拜并礼指的是在第一番的最后时间和第二番拜的开始时间并礼,比如在晌礼的最后时间礼晌礼,礼完后晡礼的最佳时间已进入,紧接着礼晡礼。这样既并礼,也按时。然而这种做法违背了圣训。正如前面所说,并礼的方式与在朝觐期间在阿拉法特和穆兹德里法两地把晌礼和晡礼、昏礼和宵礼并礼一样,在阿拉法特,是在晌礼的时间内并礼;在穆兹德里法是在宵礼的时间内并礼,这是穆圣的并礼方法,不能在一番的最后时间和另一番的开始时间并礼。
此外,正如前面所说,穆圣允许并礼的目的是为了穆斯林大众的方便,或让穆斯林在礼拜时有宽裕的时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晌礼和晡礼、昏礼和宵礼时间范围的任何时间并礼。
关于并礼的教法规定,在教法专著里有详细说明,读者可以查阅。
第一四五条 临时婚姻
根据《古兰经》和圣训,什叶派教法规定,婚姻有两种形式:固定婚姻和临时婚姻,固定婚姻在这里不多述,主要介绍临时婚姻。
只要是教法允许婚配的[14]男女,在确定聘礼和婚期后都可以进行临时婚姻,婚期结束后,无须举行离婚仪式,双方自行离婚,若在婚期生有孩子,孩子具有合法性,可以继承父母双方的财产。婚期结束后,女方应根据教法规定守离婚期,若有身孕,须待分娩后,方可另嫁。临时婚姻的相关教法规定与固定婚姻基本一样,仅有以下两点区别:
(1)临时婚姻须确定婚期。
(2)在临时婚姻中,丈夫没有赡养妻子的责任。
还有其他一些区别,但不太重要,此处不再一一提及。
伊斯兰教是完美的宗教,也是集大臣的宗教,允许临时婚姻是为了解决某些人群在婚姻方面面临的问题,比如一个年轻人长期在外学习或工作,没有能力娶妻,这位年轻人应该怎么办呢?除了以下三种办法外,他没有别的选择:
(1)克制性欲。(2)嫖妓。(3)与纯洁的女性举行临时婚姻,解决自己的性需求。
以上三种办法中,临时婚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既保障了婚姻的合法性,又解决了性需求。当然,以上只是一个例子,仅表明临时婚姻的作用,并不意味着只有在以上情况下才能进行临时婚姻。
其实,其他教派也有临时婚姻之说,只是称谓不一样。有些教派允许的固定婚姻,实际上就是一种临时婚姻,比如男女双方结婚后,双方或某一方知道,结婚一段时间后必须离婚,这种协议式婚姻与临时婚姻是一样的。
《古兰经》和圣训允许临时婚姻。《古兰经》的证据是:“既与你们成婚的妇女,你们应当把已决定的聘仪交给她们。既决定聘仪之后,你们双方同意的事,对于你们是毫无罪过的。”[15]
几乎所有经注家都认为,这节经文是阐述临时婚姻律例,赋予临时婚姻合法性,这一点是所有教派都公认的,分歧的焦点在于这节经文是否被废止。根据什叶派和逊尼派的圣训传述,这节经文没有被废止,临时婚姻在穆圣时期一直被允许,后被第二哈里法欧麦尔禁止。欧麦尔说:“人们啊!有三件事在穆圣时期是合法的,但我要禁止,而且我将惩罚触犯者。这三件事是:临时婚姻、享受朝[16]和(在宣礼中)念‘快来干善功!’”[17]
在欧麦尔的三条禁令中,临时婚姻和在宣礼中念“快来干善功”一直被逊尼派采纳,被列入禁止的律例,至于享受朝则没有遵循欧麦尔的禁令,各派都主张享受朝是合法的。
没有圣训证明临时婚姻被取缔,反而有圣训证明临时婚姻的合法性。《布哈里圣训集》记载,据阿姆兰·本·侯萨尼传述:“‘穆特阿’经文[18]下降后,我们同使者遵循了,此后,没有禁止‘穆特阿’的经文降示,穆圣直到归真从未禁止。后来,有一个人[19]随心所欲地下令禁止。”
第一四六条 礼拜不能抱手
什叶派认为,礼拜中抱手是不允许,并认为是拜火教的礼仪。伊玛目阿里说:“穆斯林在拜中,站在安拉阙前不得效仿拜火教抱着双手。”
大圣门弟子艾布·哈米德·萨尔迪曾给人们讲述穆圣如何礼拜,在座的有许多圣门弟子,其中有艾布·胡莱勒、萨赫勒·萨尔迪、艾布·阿希德·萨尔迪、艾布·格塔德、哈里斯·本·鲁布伊、穆罕默德·本·穆斯里麦等,他讲得非常详细,巨细无漏,但没有说,礼拜须抱手。很明显,如果穆圣礼拜抱手,哪怕偶尔抱手,圣门弟子是肯定知道的,当哈米德·萨尔迪在讲述穆圣礼拜的方法时,如果把抱手这一问题遗漏了,其他圣门弟子肯定会提醒他。类似的传述在什叶派圣训经里有不同的来源,这些传述都证明,穆圣礼拜时没有抱手,而是后来的人们据说是效仿拜火教,为了体现对安拉的谦恭而在礼拜中抱手。根据萨赫勒·本·萨尔德的传述,当时穆斯林抱手礼拜是迫不得已,是“迫于命令”,没有传述说穆圣抱手礼拜。
第一四七条 特拉维哈拜
斋月期间的“特拉维哈拜”[20]是被强调的嘉行(مستحب مؤکد),穆圣每年斋月都要礼“特拉维哈拜”。根据什叶派教法规定,在整个斋月期间,在宵礼后礼足一千副功拜是嘉行(مستحب),但聚众礼副功拜为异端,“特拉维哈拜”属于圣行拜,为副功,可以在清真寺,也可以在家中完成,但不得聚礼,只能单独礼。宰德·本·萨比特曾询问穆圣,男人是在家中礼副功拜好,还是在清真寺里礼最好?穆圣回答说,除主命拜在清真寺礼最好外,其余所有副功拜均在家中礼为最佳。
伊玛目巴基尔说:“圣行拜不得聚众礼,聚众礼圣行拜为异端,但凡异端都属于迷误,都要受惩罚。”
伊玛目里扎说,所有圣训拜不得聚众礼。
根据历史记载,逊尼派在斋月里聚众礼“特拉维哈拜”是“个人教法观点”,非圣行,因此,被称作“善异端”。
第一四八条 五一课
什叶派教法规定,战利品归参战的士兵所有,由他们分配,但要从中抽出五分之一施舍给特定的人。“你们所获得的战利品,无论是什么,都应当以五分之一归真主、使者、至亲、孤儿、赤贫、旅客……”[21]根据这节经,逊尼派认为,只有战利品的天课为五分之一,而什叶派认为,五一课(五分之一天课)不局限于战利品,而是所有收入都须抽五分之一的天课。其证据是:
1.“غنیمة”一词的原意泛指人们所获得的钱财,不局限于战利品。伊本·满祖尔说:“凡是不经辛勤而获得的东西都称为‘阿尼麦’(战利品)。”
《古兰经》把后世乐园的恩惠亦称为“阿尼麦”,“在真主那里有丰富的福利。”[22]“福利”一词与“阿尼麦”是从同一个词根派生的,意思相同。
有鉴于此,《古兰经》中关于“阿尼麦”须交五分之一的天课的规定属于泛指,不专指战利品,凡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钱财都包括在内,须抽出五分之一,施舍给《古兰经》所指定的人群。
2.关于抽五分之一天课的规定还有圣训为据:据传述,阿布杜·盖斯部落对穆圣说:“由于受多神教徒的阻挠,我们不能随时向你请教教律,每年只能在禁月前来请教。请你告诉我们应该遵循哪些律例,才能进入乐园。”穆圣说:“你们作证除安拉之外,绝无主宰,你们礼拜、纳天课、从所得的财产中抽出五分之一。”在这段圣训中,“所得的财产”用的是“المغنم”与“الغنیمة”同源、同意,不可能指“战利品”,因为,阿布杜·盖斯部落势力单薄,甚至因害怕麦加多神教徒不敢到麦地那,他们四面都是多神教徒,绝不可能通过战争获得战利品。因此,穆圣命令他们从所得的财产中交纳五分之一指的是合法经营所得的钱财,而非战利品。
此外,穆圣后裔已明确规定,凡是合法所得,都必须抽五分之一的天课。
这些都是教法方面的分歧,教法属于枝节和细则问题,各教派存在分歧是出于对经训的理解不同,对信仰原则不会构成任何危害,所有教派可以求同存异,在维护全体穆斯林团结、和睦共处的同时,各派可以遵循各自的教法规定,相互之间不要攻击、谩骂和侮辱。
第一四九条 发扬伊斯兰文明
伊斯兰教文明依靠全体穆斯林不懈努力地传承和发扬,在历史上,许多来自不同民族和区域的穆斯林学者,呕心沥血,著书立说,用毕生的精力宣扬伊斯兰教,为创造伊斯兰文明,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什叶派为伊斯兰文明的建立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下面列举的历史上什叶派学者留下的重要著作就可窥见一斑。
宗教与文学:在宗教与文学方面,历史上什叶派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宗教学家和文学家,其中最著名的是穆圣后裔伊玛目阿里,他是宗教与文学的奠基者,继他之后,著名学者有:他学生艾布·阿斯瓦德·杜埃里、玛泽尼(卒于伊历248年)、伊本·希克特(卒于伊历244年)、艾布·伊斯哈格·纳哈维(伊玛目卡泽姆的学生)、哈里利·本·艾哈麦德·法拉希(卒于伊历170年,著有《源泉》)、伊本·杜莱德(卒于伊历321年)、萨赫布·本·安巴德(卒于伊历386年)等,每个时代都有许多著名的文学家、词法学家、诗人。
《古兰经》注释:继穆圣之后,最著名的《古兰经》注释家是伊玛目阿里,继他之后是穆圣后裔中历代伊玛目,以及阿布杜拉·本·阿巴斯(卒于伊历68年)。在历史上,什叶派著名《古兰经》注释有数百部,谢赫图斯在其著《提布扬》经注的前言里全面介绍了历史上什叶派著名《古兰经》注释家。
圣训:在圣训的记录、收集、传承和编纂等方面,什叶派走在了最前面,在禁止记录圣训的哈里法时代,什叶派学者就开始记录、背诵、传播圣训,其中最著名的圣训传述人有:阿布杜拉·本·艾比·拉法尔、拉比尔·本·萨米尔、阿里·本·艾比·拉法尔,他们都是伊玛目阿里的追随者,继他们之后,伊玛目萨贾德和伊玛目萨迪格的学生中涌现了一大批圣训学家。
在伊玛目萨迪格时代,圣训学发展到了顶峰,哈桑·本·阿里·瓦沙尔说:“我在一座清真寺里收集了900段圣训,都是由扎法尔·本·穆罕默德(伊玛目萨迪格)传述的。”
教法:在历史上,什叶派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教法学家,留下了宝贵的著作,其中有:阿邦·本·特勒拉布(卒于伊历141年)、祖拉勒·本·阿尔尤尼(卒于伊历150年)、穆罕默德·本·穆斯林(卒于伊历150年)、萨夫旺·本·叶哈雅(卒于伊历210年),以及谢赫穆菲德、赛义德穆尔特扎、谢赫图斯、伊本·易德里斯、赫里等。
此外,在历史、传记、诗歌等领域什叶派学者也做出了巨大贡献,留下了丰富的著作,在这里就不再一一提及。
在教义学和哲学方面,什叶派不仅引经据典,而且重视理性推理,将经训与理智融为一体,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教义学家和哲学家,他们从伊玛目阿里的言辞和众伊玛目的训谕中受到启迪,撰写了许多哲学和教义学领域的专著,对伊斯兰文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自然科学是伊斯兰文明的一大组成部分,什叶派学者自始至终注重自然科学的发展,伊玛目萨迪格培养了一大批科学家,其中最著名的科学家是享有化学之父美誉的贾比尔·本·哈彦,是他奠定了自然科学的基础。
地理:在伊斯兰历史上,最著名的地理学家是艾哈麦德·本·艾比·雅古比(卒于伊历290年),什叶派人,他奠定了伊斯兰国家的地理,著有《诸国志》。
自伊斯兰教初期直到现在,每个时代都涌现了无数什叶派穆斯林学者,他们兴办学校,著书立说,传播文明,为人类造福。上面所提到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若有兴趣者,可以参考阅读有关著作。
第一五〇条 求同存异
什叶派认为,虽然伊斯兰各大教派之间存在一些分歧,但这些分歧主要体现在教法方面,关于认主独一的信仰原则问题,所有教派的观点都是一致的。因此,所有穆斯林应求同存异,加强团结,共同面对列强对伊斯兰世界的侵略,挫败敌人削弱伊斯兰力量的阴谋。什叶派还认为,伊斯兰各教派的学者应以温和和宽容的态度加强对话,增进了解,消除误解,甚至许多教法、观点、政治分歧都可以通过对话解决。学术出现分歧是很自然的,没有分歧就没有发展。因此,教派分歧并不是一件坏事,问题的关键在于学者之间要敞开对话的大门,用宽容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同胞兄弟。思想狭隘、固步自封、互相攻击只会使伊斯兰世界走向软弱,并给敌人留下侵略的机会。
在整个历史长河中,什叶派从不攻击其他派别的穆斯林弟兄,自始至终强调穆斯林团结的重要性,并经常举行各种学术研讨会,促进各派学者加强学术交流,促进了解。同时,什叶派对任何为加强穆斯林团结,齐心协力抵抗敌人的努力表示欢迎。所有什叶派的口号是:
“伊斯兰教建立在两基础之上:认主独一、团结统一。”
主啊!求你佑助穆斯林,让伊斯兰教的绿旗在世界各地飘扬!求你消灭那些为敌人效劳,而破坏穆斯林团结的伪君子!求你使穆斯林强大,战胜敌人!求你引导我们走在你的端庄正道上!阿敏!
[1] 泽拉尔——阿拉伯单位名称,每个泽拉尔约等于0.58公尺。
[2] 《古兰经》18:65。
[3] 《古兰经》27:40。
[4] 关于伊玛目如何接受来自安拉的启迪,可以参考《布哈里圣训集》注释。
[5] 《古兰经》5:6。
[6] 《布哈里圣训集》,卷一,91页,土净,第二条。
[7] 《艾哈麦德圣训录》卷三,第327页;《白哈基圣训集》,卷一,第439页。
[8] 《修功者的宝藏》卷七,第425页,圣训19810条。
[9] 《白哈基圣训集》卷二,第105页。
[10] 《艾哈麦德圣训录》卷六,第179、309、331、377页;卷二,第192-198页。
[11] 《布哈里圣训集》卷一,第101页;《穆斯林圣训集》卷一,第109页。
[12] 晌礼最佳时间为中午太阳偏西至物体影子长度与其本身相当;晡礼最佳时间为物体影子的长度是物体本身的两倍。
[13] 《穆斯林圣训集》卷二,第151页。
[14] 如近亲、乳兄妹等属于教法禁止婚配的。
[15] 《古兰经》4:24。
[16] 享受朝——指在朝觐期间非麦加居民抵达麦加先完成副朝,然后开戒,等待正朝。之所以称为享受朝,是因为在完成副朝后可以开戒等候享受大朝。
[17] 《古希吉教页义学注》,第464。
[18] 即《古兰经》4:24,此节经文确定了临时婚姻的合法性。
[19] 这个人指的就是第二哈里法欧麦尔。
[20] “特拉维哈拜”(间歇拜),指斋月宵礼后礼的副功拜。
[21] 《古兰经》8:41。
[22] 《古兰经》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