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是麦加的,全章共计五节②。
马坚《中文译解古兰经》第603页
① 林松题解:本章所说的艾卜·赖海布,意思是“火焰之父”。他是先知穆罕默德的一个顽固不化的叔父,名叫伊本·阿布都·穆塔里布 ,他在被劝化时总是出言不逊,反唇相讥。他老婆旺母·祝买勒 是个泼妇,两人狼狈为奸。她曾唆使其胞弟艾卜·苏扶叶持利剑谋害穆圣,因怕众怒难犯而未敢下手。相传她后来坐在石头上休息时,被暴徒袭击而死。有些《古兰经》版本,把这一章的章名称为《赖海布》,章名不同,经文内容一字不差。《棕绳》的章名取自第5节最后一个词汇。
《古兰经韵译》第1150页
①仝道章释名:取自第1节。本章又名“枣树纤维”( -AL-MASAD-PALMFIBER),取自本章第五节。
早期麦加章节。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791页
①仝道章释义:⑴阿布·拉哈布(ABU-LAHAB)的真名是阿布都·乌兹撒(ABDUL-UZZA),他是穆圣的祖父的嫡堂兄弟,也是其家族中唯一强烈反对穆圣的人。他以使穆圣苦恼为己任,他的妻子也曾携带荆棘,散布在穆圣赤足必经之路的沙中,以伤害圣人为乐。关于一点,有人表示疑问,认为她虽憎恶穆圣,但尚不至于纾尊降贵,以负荆害人为乐。
⑵阿布·拉哈布的意思是“火焰之父”,他是《古兰经》中唯一被提名道姓受谴责的人。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791页
[马坚译正文]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1]愿焰父两手受伤!他必定受伤③,[2]④他的财产,和他所获得的,将无裨于他⑤,[3]他将入有焰的烈火⑥,[4]他的担柴⑦的妻子,也将入烈火,[5]她的颈上系着一条坚实的绳子⑧。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603-604页
②王静斋题译:麦赛得(火焰),计5节,在墨克下降。
《古兰经译解》(丙)第840页
②刘锦标题译:买塞得(拧固的绳),麦加,在第一章之后下降。
《可兰汉译附传》第881页
②时子周题译:麦塞得(火焰),计5节,在麦加下降。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904页
②林松题译:棕绳(买赛德),(麦加类,全章共计5节)。
《古兰经韵译》第1150页
②仝道章题译:火焰之父——拉哈布,共5节。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791页
③时子周注释:2106.一个性情暴烈如火的人就称之为“火焰之父”。穆圣的叔父阿布来亥布,就因为性情过于暴烈而有此名称。当年穆圣曾奉主命警告他的亲属,他于是召集而告以主的启示,他的叔父阿布来亥布大声喊道:“你就是为此召集我们吗”?(见《布哈拉圣训集》六五篇111段)。据说在穆圣出去宣道的时候,他常在后面跟随,对听众说他的侄子是一个疯人。说他两手消灭:是说他所有反对穆圣的工作都无效了。随又说他本人也要消灭了。据说他在听到古来氏人在白德里战败之后的第七日死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904页
③林松注释:1901.“伤残”:这个词在阿拉伯语中还有“毁灭”、“死亡”之意。一说,艾卜·赖海布是双手被砍伤,并且已经死于百德里战役后第七日,故本章第1节亦可译为:“艾卜·赖海布的双手被砍,他本人已完蛋”。(汇集者点:林译第1节为:艾卜·赖海布的双手已经伤残,他已经伤残。——林译本 1150页)
《古兰经韵译》第1150页
④时子周眉批:钱财无补于不信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904页
⑤王静斋夹注:未能代为避免真主的刑罚。
《古兰经译解》(丙)第840页
⑥时子周注释:2107.“进入发焰的火”:在今世已是如此,因为他要阻碍真理的发展而不能如愿,心中已如火焰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904页
⑦时子周注释:2108.“负荆棘者”:也可译为布谗言者。按第一个解释,据说那妇人由林中负来刑棘置于途中,意图伤害穆圣;若按第二个解释,是她给穆圣广布谗言。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904页
⑦林松注释:1902.据艾兹哈注,阿拉伯人常以肩负柴草称呼搬弄是非的妇女,并非确指她去背柴打草,因她本是有钱有势的贵妇。另一说则是这女人把荆棘布置于穆圣经常通过的路上,企图伤害他。
《古兰经韵译》第1150页
⑦仝道章注释:207.阿本注释“搬运木柴”是一句熟知的成语,是指在人群中传播恶毒的故事或流言(诽谤)的人。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720页
⑧王静斋略解:言“两手”:乃指其人之全身。盖,人的作为大半发自两手。前一句“消灭”:是针对该逆徒向穆圣说过这么一言。传圣人曾劝他这个叔父——厄不勒害部,他不听,而反向圣人说:“你该遭害了”。后一句“消灭”:是说他确实遭害了。他的妇人是助他为虐的,她负来荆棘置在走路上,意在刺伤圣人。说她: “项上有枣皮绳子”:这是一句贬损她的话。传有一次,她正在负着荆棘归来,坐在石头上休息,忽遇暴客突击致死。传在这一章经文降下时,该泼妇听说,大发雷霆。当时,把她兄弟唤来,责成他刺穆圣。此人名叫额卜苏富严。听她胞姐吩咐,立刻抓起一口利剑,跑出门去。移时归来,泼妇问道:你把他杀掉了吗?额氏说: “他欲你兄弟犯众怒而遗臭万年吗”?说:“不……”。《奥注》上讲:“阿拉伯人称性好搬弄是非的女子为‘负荆棘的’。厄逆的泼妇,因她有那样恶行为,故称其:“负荆棘的”。论实际在她不致于这样负苦,因为他是一个有地位的贵妇。
《古兰经译解》(丙)第840页
⑧刘锦标《传》:203.艾卜来害是阿地具有实力者,与穆圣同族,因穆圣昌明真道,彼因年长有势不肯从圣,且以手伤之,后其妻负薪为绳所勒,惜哉!
以是观之,彼时穆圣之兴,随圣之人均系精神道义之结合,乃非民族、血统关系。明矣。时及今日各私其族,不问理之真否,惟以利之有无是务。若无造化者则可,若有,此种私己不尚真理之政策,决是一时的,决非全胜者也。
此是下降的第六章。
按次序推之,此时穆圣已有明显的敌对矣。中国有句俗话“好汉子打不出乡去”意谓乡中父老戚友自恃其愚,心小嫉妒,目视英杰之士碍于自尊,不肯相从。英杰之士又不能从愚。此是古今东西之常情,不只穆圣也。
《可兰汉译附传》第882页
⑧时子周注释:2109.据说这妇人后来自缢而死,所用的绳子就是那捆荆棘的绳子。但也可解为这妇人传布谗言,道德极卑,如脖子上有羁绊的绳索。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90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