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是麦加的,全章共三六节②。
马坚《中文译解古兰经》第587页
①林松题解:这一章,是对损人利己、克扣分量的欺骗的谴责和警告。这些人在交往贸易时,在度量衡上捣鬼,买进时强取多捞,卖出时缺斤短两,总是亏损别人,私吞肥己。
章名取自章首第一句。
《古兰经韵译》第1108页
①仝道章释名:本章得名于第1节。
麦加早期章节。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92页
①仝道章释义:本章谴责欺骗。欺骗的人对他们的职责不忠诚,他们是有罪的和终归要被消灭的,而尽责和忠于义务的人必定会兴旺。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92页
[马坚译正文]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1] ③伤哉!称量不公④的人们。[2]他们从别人称量进来的时候,他们称量得很充足;[3]当他们量给别人或称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不称足不量足。[4]难道他们不信自己将复活⑤,[5]在一个重大的日子吗?[6]在那日,人们将为众世界的主而起立。[7]⑥绝不然,恶人们的记录,将在一本恶行簿中⑦。[8]你怎能知道恶行簿是什么?[9]是一本封存的簿子⑧。[10]在那日,伤哉否认的人们——[11]否认报应日的人们![12]只有每个过分的犯罪的人,否认它。[13]当别人对他宣读我的迹象的时候,他说:“这是古人的故事⑨。”[14]⑩绝不然○ 11,但他们所犯的罪恶,已象锈○ 12样蒙蔽他们的心。[15]真的○ 13,在那日,他们必受阻拦○ 14,不得觐见他们的主○ 15。[16]然后,他们必堕入烈火之中。[17]然后,或者将对他们说: “这就是你们所否认的○ 16。”[18]○ 17真的,善人们的记录,确在善行簿中○ 18。[19]你怎能知道善行簿是什么?[20]是一本封存的簿子○ 19,[21]安拉所亲近○ 20的天神们将作证它。[22]善人们必在恩泽中,[23]靠在床上注视着,[24]你能在他们的面目上认识恩泽的光华。[25]他们将饮封存的天醇,[26]封瓶口的,是麝香。教贪爱这种幸福的人们,争先为善吧![27]天醇的混合物,是由太斯尼姆○ 21来的,[28]那是一洞泉水,安拉所亲近的人将饮它。[29]犯罪的人们常常嘲笑信士们,[30]当信士们从他们○ 22的面前走过的时候,他们以目互相示意 ○ 23;[31]当他们回家的时候,洋洋得意地回去;[32]当他们遇见信士们的时候,他们说:“这等人确是迷误的○ 24。”[33]他们没有被派去监视信士们○ 25。[34]故今日信士们,嘲笑不信道的人们,[35]他们靠在床上注视着,[36]“不信道的人们已获得他们的行为的报酬了吗 ○ 26?”§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587-589页
②王静斋题译:太杜飞甫(称量不公),计36节,墨克下降。这是在墨克最后一次颁降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②刘锦标题译:母团啡啡(称量不公),麦加,在麦加之最后一章。
《可兰汉译附传》第852页
②时子周题译:太杜飞甫(欺骗),计36节,麦加下降。这是在麦加最后一次颁降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4页
②林松题译:克扣骗人者(木塔斐夫),(麦加类,全章共计36节)。
《古兰经韵译》第1105页
②仝道章题译:欺骗(太特非夫),共36节。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92页
③时子周眉批:欺骗人者忘了死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4页
④时子周注释:1998.欺骗:原字是称量不公的意思,不过在本章内,凡属欺骗不公的行为均包括在内。下文第2、第3两节,也是以贪吝的情形举例而已。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5页
④仝道章注释:200.据优素福·阿里解释,此处应采取比较广义的解释:“从事欺骗”,而不应拘于字面的“克扣斤两”或“衡量不公”。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94页
⑥王静斋夹注:不要称量不公,忘去复活。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⑤时子周眉批:恶人的文卷是牢狱中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4页
⑦时子周注释:1999.恶人恶行为所结的恶果,就是恶人的纪录。这些恶果就造成了恶人的黑暗愁苦的环境,也就是牢狱。所以下一节解释说:牢狱就是纪录。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5页
⑦林松注释:1838.“刑志”——原文为“刑芝尼” (sin jn),意思是“刑狱”。“刑志”,指后文中所说的“罪行录”。这里是译音,但也正好跟汉语词汇“刑志”的含意巧合或近似。刑志,也叫刑法志,是我国纪传体断代史的篇目之一,主要是研究封建社会法律和司法制度方面的重要史料。内容综合叙述一个朝代的法律、命令、审判制度、监狱制度等的创制和变更,利弊与作用等。班固的《汉书》首创这一体例,后来的史书也大都沿用。但这里的“刑志”,主要是译音。
《古兰经韵译》第1105页
⑦仝道章注释:201.“惜禁”( -SIJJIN)的意义是“罪过的记录簿”。它的字根是( -SIJIN)意为“牢狱”、“拘禁”及“罪犯”。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94页
⑧王静斋夹注:这句话是注释所言的文卷。犹言:人们生前所言所行,一一明白录在这文卷之内。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⑨王静斋夹注:置之不信。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⑩时子周眉批:行为已成心上的锈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5页
○ 11王静斋夹注:就是不要这样讲。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 12王静斋夹注:犹如铁上生锈一般。
《古兰经译解》(丙)第815页
○ 13王静斋夹注:就是不可说妄言。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 14王静斋注释:1893.“被遮”:就是真主虽在目前,而他们只是看不见他。据马里克说:此证作穆民的不至眼目所遮,看不见真主。如果统看不见真主,那么,何必单把逆徒们提出呢?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 15时子周注释:2000.他们在今世良心泯灭,就是与主隔绝。下一节说后世。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6页
○ 16王静斋夹注:刑罚。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 17时子周眉批:善人的文卷是在最高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5页
○ 18时子周注释:2001.本节至20节所说的恰与7节相反,善人行为所得的结果,就是善人的纪录,他所造成的环境是光明愉快的,所以说他的纪录是在高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866页
○ 18林松注释:1839.“恩临”——原文为“恩临乃”( Aiyyin)含有“等级高贵”之意。这里指后文中所说的“功劳簿”。用“恩临”字样,主要是译音,也多少兼顾词意。
《古兰经韵译》第1106页
○ 18仝道章注释:202“益尔荫”( ILLIYlN)的字根是(ALA)意为“高”、“最高点”、“天顶”。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94页
○ 19王静斋夹注:解见前。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 20王静斋夹注:加以保存。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 20王静斋注释:1894.《阿力的解注》上说:凡事有因必有果。恶人所结之果,尽是恶。这些恶果就是恶人的卷宗。恶果存留人间不至消灭,正如卷宗之随时可以查阅也。善人亦然。不必真有卷宗也。然而,何以说恶人之卷宗是在监牢中呢?盖谓,此种恶果益使恶人之私欲发达,罪恶加重,以致良心不安,精神痛苦,逾演逾烈,而致不能自拔,故以监牢喻之。至于善人所收之善果,无私欲,无罪恶,亦无任何痛苦,故以高起之地喻之。此种意境无异书明之册记也。
《古兰经译解》(丙)第817页
○ 20林松注释:1840.亲近者——指监护的天使。
《古兰经韵译》第1106页
○ 21林松注释:1841.台斯尼姆——( Tasnim)的音译,泉水名,供天使饮水的泉。
《古兰经韵译》第1106页。
○ 21仝道章注释:203.“他思宁”( -TASNIM)是天堂中的一种泉水。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94页
○ 22王静斋夹注:众逆徒。
《古兰经译解》(丙)第816页
○ 23王静斋夹注:表示一种戏弄。
《古兰经译解》(丙)第817页
○ 24王静斋夹注:斥穆民追随穆圣为错误。
《古兰经译解》(丙)第817页
○ 25王静斋夹注:逆徒们,并未负责保护穆民。
《古兰经译解》(丙)第817页
○ 26王静斋夹注:在真主必施以惩罚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817页
○ 26刘锦标《传》:675.时至今日以大秤大斗买入,以小斗小秤卖出,成了各地之风俗。不必讳言,若以此谕与饮食等谕较比,自能识出轻重。何以在中国回教关于饮食的戒守那样的严重,关于营业的欺诈,视为当然呢?作之者固有罪,为教长者不能手执《可兰》讲述,日日顺人情,因风习愚昏教徒其罪尤大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8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