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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O章 受考验的妇人(慕姆太哈奈)①
点击: 来源:  上载日期:2009年9月22日22:3  【字体 发送给好友 在线投稿

这章是麦地那的,全章共计一三节②。


   马坚《中文译解古兰经》第548-549页
     ①林松题解:本章标题源于第10节,“被考验的妇人”,指脱离悖逆的丈夫而投奔穆斯林的妇女,需要考验她们是否具有真诚的宗教信仰,才能在通婚问题上决定弃取。

《古兰经韵译》第1018页
     ①仝道章释名:本章得名于第10节。
     伊历七或八年降于麦地纳(在胡地碧野休战条约之后和光复麦加之前的期间)。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7页
      ①仝道章释义:(1)胡地碧野休战条约规定穆圣必须遣回一切逃亡者给拜偶像的人,而对方则不受限制。
     (2)本章下降之后,改变了其中的规定,本章第10节教穆斯林查询由拜偶像者当中逃亡出来的妇女,如果她们是诚心信奉伊斯兰,则不应把她们遣回。当时拜偶像者对妇女的压迫变本加厉,她们无助的情况和卑贱的社会地位,促她们改变信仰。穆斯林查询后证实这些妇女信仰伊斯兰是出于诚意,而不是因为犯了罪或家庭纠纷而逃亡时,可以赔偿拜偶像者的损失而不把她们遣返。如果穆斯林的妻室逃往谷来仪氏,他们则无需付出赔偿。倘若逃亡的妇女带了大笔财产时,穆斯林当局就要偿还她们所带走的财富给他们的丈夫。第1、2节规定逃亡的妇女在查询之后要立下誓言。
     (3)本章也教穆斯林公平对待非信仰者。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7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段 与敌人的友谊
本段主旨在昭告穆斯林不要与那些不信真理和迫害先知及穆斯林兄弟的敌人为友。并告诉穆斯林什么时候才能对他们友好。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7页
 

[马坚译正文]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1] ③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我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为朋友,而传送消息给他们④,以示亲爱⑤。他们不信降临你们的真理,他们为你们信仰安拉——你们的主—— 而将使者和你们驱逐出境。如果你们从故乡迁出,是由于为我而奋斗,是由于寻求我的喜悦,(那末,你们不要以他们为朋友)。你们秘密地传送消息给他们,以示亲爱,其实,我知道你们所隐匿的和你们所显示的。你们中谁做这件事,谁已背离正道⑥。[2]⑦如果他们发现你们⑧,他们就变成你们的敌人,他们杀害你们,辱骂⑨你们,希望你们叛道。[3]你们的亲戚和子孙,对于你们绝无裨益,在复活日,你们将被隔绝。安拉是鉴察你们的行为的。[4]易卜拉欣和他的教徒,是你们的好模范⑩。当时,他们曾对自己的宗族说:“我们对于你们,和你们舍安拉而崇拜的,确是无干的,我们不承认○ 11你们。我们彼此间的仇恨,永远存在。直到你们只信仰安拉。”但易卜拉欣对父亲所说的话,不可做你们的模范。他曾说:“我必定为你求饶○ 12,我不能为你抵御安拉的一点刑罚○ 13。” 他们曾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只信托你,我们只归依你,只有你是最后的归宿。[5]我们的主啊!求你不要让不信道的人迫害我们。我们的主啊!求你赦宥我们,你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6]易卜拉欣和他的教徒,对于你们希望会见安拉和末日者,确是好模范。背叛者,无损于安拉,因为安拉确是无求的,确是可颂的○ 14。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549-550页
    


     ②王静斋题译:模母台黑奈(试女),计13节,在默底纳下降。

《古兰经译解》(丙)第765页
     ②刘锦标题译:穆木台黑奈(试女),买地奈,在三三章后降。

《可兰汉译附传》第786页
     ②时子周题译:模母台黑奈(受考验者),计13节,在麦地纳下降。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2页
     ②林松题译:被考验的妇人(穆木台哈耐),(麦地那类,全章共计13节)。

《古兰经韵译》第1014页
     ②仝道章题译:受考验的妇女(穆姆他哈纳),共13节,分二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7页
     ③王静斋眉批:不要结交主的仇敌

《古兰经译解》(丙)第765页
     ③时子周眉批:不要以敌为友,向敌人表示爱便是离了真道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2页
     ④王静斋眉批:穆圣时代的女间谍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④王静斋注释:1781.这话是因哈退布降下的。尔里说:有一次圣人命令我和祝摆尔、米格大第,去到某一个地方,说那里有一个女子正在预备乘坐驼轿,她身藏一件密函,你们把那封信给我取来。我们就奉命前往。比及到达圣人所指的地点,果然有一乘驼轿,里面坐一女子,预备起程。我们对那女子说:“请你把那封密函现出来吧”!她说:我何尝有什么秘密文件呢!我们说,你必得把它现给我们,不然,你就把衣服脱给我们。该女子被迫不过,就由她的发辫里现出一封信来。我们把信呈给圣人,拆开一看,见那上面写的是:由哈退布致墨克诸逆徒的,大致是向逆徒报告圣人的事情。圣人唤来哈退布究问。哈说:“我是和古来氏人有联系的。但是我不属古来氏人。我和许多迁士在墨克有些不动产,我代表大家和古来氏人取联络,讨他们欢心,是希望他们照料我们的产业,并不是同情他们背逆,也不是意在反对伊斯兰”。哈氏把话说到这里,欧墨尔不容他往下再说,欲把他解决了。圣人说:“不可,这人曾随穆民大众参加过白德里一役,恕过他这一次好了”。事后,真主降下这段经文,昭示穆民:“不得与敌人结友,更不得暗中传达消息”。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④王静斋眉批:莫与敌人结友,莫向敌人递消息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④仝道章注释:184.马本此处多一句“……而传达消息给他们”。王本亦有类似的句子“……至以感情向他们投递(消息)。”(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有信仰的人啊!你们不要与我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做朋友—仝译本627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9页
     ⑤林松注释:1693.据传,这是指哈推布,他不是古赖施人,曾经随穆斯林参加百德里之役,他跟古赖施人有密切联系,曾在函件中把先知的情况透露出去。经破获后,他声称并不反对伊斯兰教,只是希望古赖施人能保护他个人的产业。欧麦尔对此事极气愤,想处决他,被先知制止。这节经文即对此而发。

《古兰经韵译》第1014页
     ⑥时子周注释:1849.不应与不归信的人为友,是因为不信的人是安拉和使者的敌人,且把圣人与穆斯林逐出家乡,无此原因的不受限制,读下文第8、第9两节,便可了解得清楚。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3页
     ⑦王静斋眉批:逆徒对穆民施以打骂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⑧仝道章注释:185.马本及穆罕默德·阿里本译作“如果他们发现你们……”。他本多译如本文。(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如果他们占了你们的上风—仝译本627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9页
     ⑨王静斋夹注:非打即骂。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⑩王静斋注释:1782.提及易卜拉欣的往事,是进一层的告诫众穆民:要因为主喜,因为主恼。这是信仰上最坚固的把柄。这两句话,是切不可忽略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⑩林松注释:1694.强调易布拉欣是范例,主旨在于告诫穆斯林,不可认敌为友。

《古兰经韵译》第1015页
  ○ 11王静斋夹注:就是不承认你们和你们所拜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 12王静斋夹注:这一点是不得引为楷模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 13王静斋夹注:对于这样为着无正信的父母祈祷,不要追随易卜拉欣。

《古兰经译解》(丙)第766页
  ○ 14刘锦标《传》:617.纯诚于真的人,与隐昧真理的人,虽一时因利害关系,因亲族关系,能共同合作,终必分离,终是怒恨仇视的,如亚卜拉罕之语也。然,人心乃造物主所掌,若非主遗弃之人,亦或使其回转,譬有一人本是仇也,因一时转念而成友;本是友也,因一言之涉疑而成仇。人心转移无定,凡有经验阅历的人,无不知之。我人只有守道不移,求宥于造物主,人之喜怒不可定也;既不可定,则不可恃也。
     夫,亚卜拉罕为首先认主之圣者,乃去其家族特立独行者也。此乃人情之大难。试观《可兰》在回教人心中何等的信仰,谁能去其固有的风俗,独遵《可兰》之道呢?若有之,真是纯诚之士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787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二段 与非穆斯林的友谊
本段教穆斯林对非穆斯林要保持公平和友善,对于投奔正教的妇女也要秉公处理。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8页
 

[马坚译正文]
        [7]安拉或许在你们和你们所仇视的人之间造化友谊①,安拉是全能的;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8]②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安拉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③。安拉确是喜爱公平④者的。[9]他只禁止你们结交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曾协助别人驱逐你们的人。谁与他们结交,谁是不义者⑤。[10]⑥信道的人们啊!当信女们迁移而来的时候,你们当考验⑦她们。安拉是至知她们的信德的 ——如果你们认为她们确是信女,那末,就不要使她们再归不信道的丈夫。她们对于他们是不合法的,他们对于她们也是不合法⑧的。你们应当把他们所纳的聘礼偿还⑨他们。当你们把她们的聘礼交付给她们的时候,你们娶她们为妻,对于你们是毫无罪过的。你们不要坚持不信道的妻子的婚约⑩,你们当索回○ 11你们所纳的聘礼,叫他们也索回他们所纳的聘礼○ 12。这是安拉的律例,他依此而替你们判决。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13。[11]如果你们的妻子,有脱离你们而归不信道者○ 14的,那末,当你们轮到交聘的时候,你们应当把妻子脱离者所纳的聘礼交付他们○ 15。你们当敬畏你们所信仰的安拉○ 16。[12]先知啊!如果信女们到你面前来与你誓约:她们不以任何物配安拉,不偷盗,不通奸,不杀自己的儿女,不以别人的儿子冒充丈夫的儿子○ 17,不违背你的合理的命令,那末,你当与她们誓约○ 18,你当为她们向安拉告饶。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19。[13]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结交安拉所谴怒的民众,他们对后世确已绝望,犹如不信道的人对坟里的人绝望一样○ 20。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550-551页
    


     ①王静斋注释:1783.就是教穆民与古来氏人化仇为友,共守伊斯兰教。真主作这样预许:是因看见他们在宗教上太刚硬,在仇视不同一信仰的父、子及其他亲族上太过。后来真主全其所约,在攻下墨克以后,古来氏人多归入伊斯兰,彼此恢复感情,比往日更加亲近。若著名的逆徒苏富扬等均在此列,这却是伊斯兰前途的好现象。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①时子周注释:1850.这一节说明了穆斯林不与不信的人们为友,是暂时的,是在战争时期。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4页
     ①林松注释:1695.这是说,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安拉允许化敌为友,如光复麦加后,古赖施人多皈依伊斯兰教,以悖逆顽固著称的苏福扬也成了信士。

《古兰经韵译》第1016页
     ②王静斋眉批:禁止虐遇不同教的人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②时子周眉批:主不禁止和教外人亲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3页
     ③王静斋眉批:穆圣不许可因信仰上的不同和血亲断绝往来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③王静斋注释:1784.信女安司马,其生母未信教,有一次携物探望女儿,此女拒不接待。当时派人请阿以涉代向圣人请示,圣人说:“不妨接待”。像这类事不一而足。于是,真主降下这段经文。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③王静斋眉批:不妨施济不同教的人,或赡养未入教的父母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③王静斋附说:这段经文可资证明:不妨施济不同教的人,并赡养未入教的父母。因为这是出于慈爱与孝心,与伊斯兰教旨不相违背。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④时子周注释:1851.本节更证明在彼此战争期间,绝对不能讲友谊。除去战争时期,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是应该亲善的,应该公道而无歧见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4页
     ④林松注释:1696.这一节阐明,在非战争时期,或并未发生磨擦与武装冲突,应跟非穆斯林友好相处,要给以公平对待,不抱任何成见。

《古兰经韵译》第1016页
     ⑤刘锦标《传》:618.按此数节观之,我教对于外教人、外族人,只要是未与我们开战,未驱逐我们,我们友之尚无不可。明矣。
     若明系本教本族,然,他不本《可兰》说真理,他利用杂说愚迷教民,俯就风俗,苟合人情,好于中取利,对于昌明《可兰》真道的人取敌视的态度者,能如外教外族,不敌我友我者乎?

《可兰汉译附传》第788页
     ⑥王静斋眉批:遇有女子迁来要得考问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⑥时子周眉批:夫妻信仰不同为不合法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3页
     ⑦王静斋注释:1785.在表面上看是穆民的女子,若脱离逆徒来归的时候,应当考问他们:是不是诚心归信?须责令他们发誓:不是为迁地而居;不是与本夫不睦忿然出走;不是为寻求个人的利益离开本乡;而是因为喜主喜圣,坚守宗教。在经过一次考问,确知道她们是真诚归信后,那就不得任她们返回故里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⑦林松注释:1697.考验:指考查她们是否虔诚皈依,是否由于私利而离开本土外迁,是否丈夫虐待或感情不睦而悄然出走。弄清前来的真正动机是什么,才可考虑是否接纳。其中的首要条件是信仰问题。

《古兰经韵译》第1017页
     ⑧王静斋夹注:因信仰上相背,自当断绝婚姻关系。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⑨王静斋夹注:退给本夫聘仪。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⑩王静斋夹注:如果她们不信伊斯兰,自当把她们休弃。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 11王静斋夹注:索回聘仪。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 12王静斋夹注:逆徒的妻室来归伊斯兰后,其夫也要索回聘仪。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 13刘锦标夹注:女子归于我方,在彼方之使费我方宜负责;女子若归于彼方,在我方已费了的彼方宜负责,此是最公平的办法。

《可兰汉译附传》第789页
  ○ 13时子周注释:1852.在麦加城内,纵然没有布道的人,但归信伊斯兰的人,仍然保持着信仰,且随时都有新归信者,这些人受外教人的压迫日益加深,因此有不能不离家他往者。但这样被迫离家的妇女,穆斯林在收容以前,必须要详加考查,是否真为伊斯兰宗教,抑或另有别情。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4页
  ○ 14刘锦标夹注:女人只要叛教逃敌,其在妇人应享的权利取消,便如妇人每月之使费,不越四妻之数等。

《可兰汉译附传》第789页
  ○ 15王静斋夹注:在占败敌人后,以战利品弥补这般丢妻人的损失。

《古兰经译解》(丙)第767页
  ○ 16刘锦标《传》:619.按此观之,女子若无真正信仰,不必强之。强之不特无益,反为坏道之源。既然停战言和,关于双方个人在妻子上之使费,能不损失可以也。

《可兰汉译附传》第789页
  ○ 16时子周注释:1853.穆斯林男子如果因妻室投到不信的人,而损失聘仪的一部,可以得到补偿。补偿费的来源有二:一是归信的女子与不信的丈夫脱离,而带来的财产;一是由战胜后所得的利益。这一个条例,是必须有的,因为不信的女子如果与穆斯林丈夫脱离关系投到不信的人,那不信的人是向不赔偿穆斯林损失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795页
  ○ 17林松注释:1698.私生子冒充丈夫之子——这一句按原文字面直译,应为:“她们不在她们的手和脚之间举出捏造的假言谎语”,意译句有注疏可据。

《古兰经韵译》第1018页
  ○ 17仝道章注释:186.王本及马本译为:“不要以别人的儿子冒充丈夫的儿子。”据定中明教长解释,原文义为“在她们的手脚之间”,意思是“动了手脚”,就是出于个人的行为加以增减或改变。阿本译作:“不造谣和无中生有(说谎)”。(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她们不蜚短流长,造谣说谎—仝译本第 629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629页
  ○ 18王静斋注释:1786.就是与这般女子结约。在穆圣保证她们以礼拜、封斋等事,得到善赏;在女子方面表示诚心拥护圣人,永远坚守伊斯兰不渝。 “不以私生子假冒本夫的骨血”句,依照原文应作:“她们不拿来自在手脚之间造作的谎言”。《阿力》译为:“她们不招毁语”。《郁氏》曾译为:“她们不说伪造的谎言”均未把原文上“手脚”字样译出。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 19刘锦标夹注:因结婚离婚自由的关系,子女的产生往往血统不清,因女子喜爱淫秽往往坠杀眙儿。此谕后,阿人无此恶风了。

《可兰汉译附传》第789页
  ○ 20王静斋夹注:那就是如同死去的逆徒,不复盼望天园的恩惠。

《古兰经译解》(丙)第768页
  ○ 20刘锦标《传》:620.此是买地奈下降第五章。
     示谕以道之合为至近。血统及夫妻,道若不同可以离。道若同,虽系敌方之女人,亦可娶为夫妇。道若不同,妻去敌,听之可也。信仰乃系个人自由,不必过强。来归者,果系真诚,收之可也。

《可兰汉译附传》第7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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