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筵席(马以代)①
这章是麦地那的,全章共计一二O节②。
马坚《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06页
①林松题解:本章的章名《筵席》,指的是尔萨的门徒们要尔萨求祈安拉降赐一桌筵席美餐的事,主要在112-115节中。但全章涉及的内容极广泛,并不局限于筵席的事。
《古兰经韵译》第218页
①仝道章释名:本章章名是由第112节(《优素福·阿里本》为115节)尔撒(耶稣)的门徒要求由天上降下筵席而得名。
本章第3节宣称已为穆斯林们完成了他们的宗教。所以一般学者的意见认为本章是《古兰经》中的最后下降的一章。全文大约在伊历五至十年下降,主要的部分大约是在伊历五至七年,当穆圣到麦加作最后一次巡礼时下降的。在他逝世前不久,全阿拉伯,除了少数人之外都已成为穆斯林。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2页
①仝道章释义:本章一开头就把天命的禁忌详细说明。此外也提及婚姻、饮食、礼拜、巡礼、社会关系及穆圣的使命等基本问题。按第四章为论述伪信者,本章则谈论公开仇视伊斯兰者。本章主旨是在说明基督教徒因眷恋尘世而离经叛道。本章也列举了犹太人和基督教徒背约的事实,并劝告穆斯林保持本来面目。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2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段 履行职责
本段主旨在论述合法的和禁止的食品,以及合法的婚姻。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2页
[马坚译正文]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1] ③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履行各种约言④。除将对你们宣读者外⑤,准许你们吃一切牲畜⑥,但受戒期间,或在禁地境内,不要猎取飞禽走兽⑦。安拉必定判决他所欲判决的⑧。[2]⑨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亵渎安拉的标识⑩和禁月○ 11,不要侵犯作牺牲用的牲畜,不要破坏那些牲畜的项圈○ 12,不要伤害朝觐禁寺以求主的恩惠○ 13和喜悦的人。当你们开戒的时候,可以打猎。有人曾阻止你们进禁寺,你们绝不要为怨恨他们而过分○ 14。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 ○ 15,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 16。你们当敬畏安拉,因为安拉的刑罚确是严厉的○ 17。[3]○ 18禁止你们吃自死物○ 19、血液 ○ 20、猪肉○ 21、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杀的○ 22、勒死的○ 23、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 24;禁止你们求签○ 25,那是罪恶○ 26。今天,不信道的人,对于(消灭)你们的宗教已经绝望了○ 27,故你们不要畏惧他们,你们当畏惧我○ 28。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 29,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 30。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31。[4]○ 32他们问你准许他们吃什么,你说:“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 ○ 33的食物,你们曾遵安拉的教诲,而加以训练的鹰犬○ 34等所为你们捕获的动物,也是可以吃的;你们放纵鹰犬的时候,当诵安拉之名○ 35,并当敬畏安拉。安拉确是清算神速的○ 36。”[5]○ 37今天,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经者的食物○ 38,对于你们是合法的○ 39;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 40。信道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经的自由女,对于你们都是合法的,如果你们把他们的聘仪交给她们○ 41,但你们应当是贞节的,不可是淫荡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 42。谁否认正信,谁的善功,确已无效了;他在后世,是亏折的人○ 43。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06-107页
[Page]
②王静斋题译:玛懿代(餐桌),120节,默底纳下降,惟第3节是在穆圣最后一次巡礼时颁降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48页
②刘锦标题译:玛一代(筵席),买地奈,在四八章之后降。
《可兰汉译附传》第169页
②马坚题译:筵席(马以代),这章是默底纳的,除第3节降示于最后的朝觐之外,是在克服墨克后降示的,全章共计120节。
《古兰经》(1-8卷)第207页
②时子周题译:玛懿代(筵席),120节,麦地纳下降,惟第3节是在穆圣最后一次巡礼时下降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3页
②林松题译:筵席(玛仪代),(麦地那类,全章共计120节)。
《古兰经韵译》第181页
②林松注释:308.本章中只有第3节是在先知穆罕默德最后一次巡礼时所奉的启示,其余119节全属麦地那类。
《古兰经韵译》第181页
②仝道章题译:筵席(马仪代),共120节,分一六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2页
③马坚目录:教人履行各种约言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④王静斋夹注:对人对主所结的约会,自应履行。
《古兰经译解》(丙)第148页
④王静斋注释:345.艾布哈尼法根据这话断定:人若许愿杀他儿子,届时也要用一个可宰的牲物还愿。穆圣说:“习以背信的民众,必遭恐怖。民众们多好行淫,或称量不公,在真主必要断绝他们的给养。民众们不重诺言,真主必遣仇敌来控制他们”。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④王静斋眉批:人无信义,不能立足于社会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④马坚注释:432.“各种约言”:是指双方所缔结的,有约束性的一切约言。例如婚约、租约、合同、契约、条约、联盟等,是人与人相缔结的约言;一切盟誓和愿誓,是人与主相缔结的约言。这些约言,都是应该履行的。
《古兰经》(1-8卷)第207页
④林松注释:309.信守盟约一句,注疏家多认为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理,不仅限于人们跟安拉之间的盟约,也包括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协定等等。
《古兰经韵译》第181页
⑤王静斋夹注:经明文严禁过的,绝不可食。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⑥王静斋夹注:牛、羊、驼,经过相当的宰割以后,自属可食。
《古兰经译解》(丙)第148页
⑦马坚注释:433.受戒期间,在禁境内,不可猎取飞禽走兽,只可渔取水产动物(参阅五:95、96)。
《古兰经》(1-8卷)第207页
⑧王静斋夹注:何者可行,何者当禁,在真主自作主张,当无阻止。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⑧马坚注释:434.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八:71);是最公正的判决者(一一:45)。因此,他虽“判决他所欲判决的”,但他的判决绝不致于违背真理与正义,毫无疑义。
《古兰经》(1-8卷)第207页
⑧时子周注释:440.“要实践约言”:这一句指示,包括广泛,凡人与人间的约订,国与国间的各种条约,人与真主的各项约许,都包括在内。
在巡礼受戒斯间禁止行猎,是为安全的着眼,参阅本章94至96节。
“除去读给你们的”:是指二章173节;六章145、146节;一六章115节;及本章第3节。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4页
⑨时子周眉批:不要因恨而激动越矩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4页
⑩王静斋注释:346.有名海退模的,在默底纳对穆圣接谈,自称已然归顺了,穆圣看他情形不妥,待他退去以后遂对大众说:“这人乍一进来的时候,满面狂悖的气象。出去的时候,看他脑后,便知他好象是一个不重信义的人”。大家听到这话,出去追赶他,而未追上。次年,大家去墨克巡礼,遇见这个海退模偕同着好多同乡也来巡礼,随身还带着大宗商品,预备作祭的牲物上,尚戴着项饰。大家欲上前掳取,穆圣赶快阻止。事后真主降此一段经文。所言“安拉的征迹”:就是关于在墨克巡礼的标识——若巡礼的站道,射石的所备下的祭品,环游的地方,疾弛的场所等等。[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⑩马坚注释:435.“安拉的标识”:是指圣地内的各种名胜古迹,和朝觐的各种仪式。
《古兰经》(1-8卷)第207页
⑩林松注释:310.标记:阿语名晒阿衣尔( ),亦有人译为“迹象”、“征迹”。安拉的标记:一说泛指一切可以认识安拉,纪念安拉的迹象,如各种礼节、仪式、安拉命令、禁令都包括在内,一说在这里是指跟麦加巡礼有关的一切标志,如环绕天房、巡游瑟法和麦勒瓦、投石、宰牲等。
《古兰经韵译》第181页
○ 11马坚注释:436.“禁月”:是四个月(九:36):回历的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七月。(参阅二:194;二:217)
《古兰经》(1-8卷)第207页
○ 12王静斋注释:347.“挂项饰的祭物”:就是给预备作祭的牲畜,在它的项上挂点东西,以此表示:这是预备作祭的,不得劫掠。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 12林松注释:411.挂项圈——指挂在准备献祭的牲畜颈上的标志。
《古兰经韵译》第181页
○ 13马坚注释:437.“恩惠”:是朝觐者在物质方面的收获;“喜悦”:是朝觐者在精神方面的收获。因为朝觐天房的人,可以顺便贩卖货物(参阅二:198附注;马注:112)。
《古兰经》(1-8卷)第208页
○ 14王静斋注释:348.在候代比叶那年,有人阻碍你们进墨克巡礼,那固然是他们不对;然,不可因此宿怨实行报复,而出以过当的举动。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 14马坚注释:438.回历第七年十二月(西历628年4月)穆圣统领一千五百人,赴墨克朝觐天房,墨克人不许他们进城。经过谈判之后,双方签订合约,墨克人允许穆圣来年朝觐天房。据宰德(Zaid ibn Aslam)的传述,穆圣和圣门弟子被阻于墨克郊外候德毕邑(Al-Hudaibiyyah),群情愤激,恰遇东方的几个以物配主的人,从他们的面前走过,要进墨克城去朝觐天房,圣门弟子们说:“城里的人阻挠我们,我们就可以阻挠这几个人”。因此启示这节经文,教穆士(斯)林们严守中和,不可过分,“因为安拉是不喜爱过分者的。”(二:190)。
《古兰经》(1-8卷)第208页
○ 14林松注释:312.这是劝告穆斯林们处事要有冷静的头脑,不可凭感情冲动而把事做得太过分。
《古兰经韵译》第182页
○ 15王静斋夹注:互助以奉行天命,勿触禁令。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 15马坚目录:教人互助为善,不要互助为恶
《古兰经》(1-8卷)第8页
○ 16王静斋夹注:不得互助,以为非作恶,行所欲行。“悖谬”:又作“侵伐”(《阿力》),又作“仇视”(《郁氏》)。
《古兰经译解》(丙)第149页
○ 16马坚注释:439.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毫无疑义。个人积极的行善,或消极的戒恶,功效只限于自身,或很少数的人群;倘若志同道合的人,结为社团,互相勉励,互相帮助,那末,必定有辉煌的成绩,表现出来,而影响到整个社会。个人为非作歹,或恶强霸道,善良的人民,已不能忍受;倘若有人为虎作伥,助桀为虐,那末,恶霸将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更非善良的人民所能对抗了。因此,《古兰经》教人“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
《古兰经》(1-8卷)第208页
○ 17时子周注释:411.“安拉的迹象”:凡是由此可以认识安拉的那些事物,全可以称之为安拉的迹象。所以各种礼节、仪式、义务,安拉的各项命令及禁令都包括在内。也有人说与巡礼有关的地方也在内。所以二章158节说:索法与墨尔哇也属于安拉的迹象。
“挂项饰的”:就是在牲畜的头上挂上饰物,以表示此牲畜是准备作祭的,大家要照顾。[Page]
“因恨而激动”:是人最容易犯的过失。所以感情的冲动,是需要抑制的。
此节又给互助者,立下一条例,个人的结合应注意于此,国际间的结合,尤应注意于此。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4页
○ 18王静斋眉批:禁食品的种类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18时子周眉批:禁止吃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4页
○ 19王静斋夹注:未经正当手续宰割的牛羊等类。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0王静斋注释:349.“血”:指涌出血管的,不是留在肝或脾肺上的。当愚昧时代,用血作灌肠烤食,伊斯兰复兴,特降明令禁止。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1王静斋眉批:回教人为什么不吃猪肉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1王静斋注释:350.“猪肉”,及其他毒兽的肉,均不可食。为何单指猪肉呢?原因是教敌们嗜食猪肉,故特为表明,严加禁戒。溯自阿丹人祖,直到现下,凡是有正道的人均被禁止食猪肉。因为猪这种东西天然肮脏。别的禁肉——若狗肉、驴肉,在经过相当手续宰了之后,其肉虽系吃不得,可算是净的,不致污水。惟独猪肉不然。凡滋养品入肚后,便化为人身上的一部分,受它滋养者,必染受它的特性。猪是最贪不过的东西,严禁吃它,只恐人们染上它的劣性。猪的莫大劣性,是无奋气;吃它的肉,恐怕有不良的影响(《鲁白》)。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1马坚目录:我国医学家对于猪肉的评论
《古兰经》(1-8卷)第8页
○ 21马坚注释:440.禁食的食物,只有四种:(1)自死物,(2)血液,(3)猪肉,(4)为非安拉而宰的(参阅六:145;一六:115)。本节增加:(5)勒死的,(6)捶死的,(7)跌死的,(8)抵死的,(9)野兽吃剩的,(10)为祭神石而宰的。第五种至第九种,可以归并第一种;第十种可以归并第四种。故本节与同类的明文之间,并无矛盾。
为什么戒食这几种食物,前面已解释过了(参阅二:173附注;马注:84)。这里再补充一下。
伊斯兰教是最注重清洁卫生的,故,准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戒吃一切不洁的食物(参阅五:4、5;七:157)。伊斯兰教戒吃自死物、血液和猪肉,除提倡清洁卫生外,再没有什么迷信或秘密。
中国大概是世界上猪最多的一个国家,先民造字的时候,已经是无豕不成“家”了。所以一般人听见回回不吃猪肉,觉得非常奇怪;轻薄的文人,甚至编出许多故事来侮辱回回,以致引起莫须有的纠纷,而破坏回汉同胞的感情。这虽是一件小事,但对于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很不利的。因此,笔者不嫌辞费,征引中国医学家对于猪肉的评语,以供研究《古兰经》者的参考。
《医经别录》曰:“凡是猪肉能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不可久食;病人,金疮者,尤甚”。
孙思邈曰:“倘猪肉久食,令人少子精,发宿病。豚肉久食,令人遍体筋肉碎痛乏气。江猪多食,令人体重”。
孟莘曰:“久食,杀乐,动风,发疾;伤寒、疟痢、痰痼、痔漏诸疾,食之必再发”。
李时珍曰:“北猪味薄,煮之汁清;南猪味厚,煮之汁浓,毒尤甚”。
《按生生编》云:“猪肉毒,惟在首,故,有病者食之,生风发疾”。
韩懋曰:“凡肉有补,惟猪肉无补,人习之化也”。
以上是泛论猪肉之害的,以下是分论猪脑、猪肝,和猪肾(腰子)的。
李时珍曰:“《礼记》云:‘食豚去脑’。”孙真人《食忌》云:“猪脑损男子阳道,临房不能行事,酒后尤不可食”。《延寿书》云:“今人以盐酒食猪脑,是自引贼也。”[Page]
李时珍曰:“饵药人不可食之(按:此指猪肝而言),合鱼鲶食,生痈疽;合鱼肠子食,伤人神;合鹌鹑食,生面黑 干。
《延寿书》云:‘猪临杀,惊气入心,绝气归肝,俱不可多食,必伤人’。”
《日华》曰:“(猪肾)虽补肾,而久食令人少子”。
《孟莘》曰:“久食(猪肾),令人伤肾”。
苏颂曰:“冬月不可食(猪肾),损人真气,兼发虚壅”。
以上所引,录自中华书局影印《古今图书集成》第五二四册之50与51页,与《万有文库》本《本草纲目》第二四册,第27至第33页。
《古兰经》(1-8卷)第209页
○ 22王静斋注释:351.朗诵“偶像”的名宰割的,必不可食。法学家说:“朗诵安拉的名,连同穆圣的名宰死的,也不可食”。脑威氏说:“立意因为偶像或因为母撒等宰牲,即是不以安拉的尊名宰割”。马武低长老说:“为表示欢迎君王宰割的牲,坡哈拉人均断为吃不得”。这如同是生下小孩,而宰只羊(《鲁白》)。《古都勒》的《解注》上说:为着供奉(即供偶像)而宰割的牛羊,虽是经穆思(斯)林诵安拉的尊名宰的,亦在禁食之列。于此可知,祭偶像的牛羊,吃不得。但是《半札金业经》上又这么说着:穆思(斯)林为袄教徒或为拜偶像的人宰了牛羊,不妨吃它。因为那个穆思(斯)林是诵“安拉”的尊名宰死它的。至于袄徒的意念偏邪,那是不足为论的(参看王注454)。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3王静斋夹注:或作绞死的,皆是窒息而死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4王静斋注释:352.克而白的四周有些石块立着,愚昧时代的人,在那里宰牲,并以其血涂石。据称:这是一种善功。伊斯兰复兴,严禁在那石头上面宰牲。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4刘锦标夹注:昔者阿人之风,在禁寺周围之石柱上宰牲,穆圣禁之。
《可兰汉译附传》第169页
○ 24马坚注释:441.据伊本·祝赖吉(Ibn Juraij)说,阿拉伯人除崇拜雕成人形,而且加以彩绘的偶像外,在克而白的四周竖立三百六十个石头,他们在石头上面或附近宰杀祭祀偶像的牲畜,用血涂在与克而白相对的石面上,把肢解了的肉陈设在石头上。
《古兰经》(1-8卷)第210页
○ 25王静斋注释:353.阿拉伯的富家有种习惯,买到牛羊不付现款,用抽签的方法表决,由谁出资。在分配上尚有些特别手续,这也是禁不可行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0页
○ 25马坚目录:禁止求签
《古兰经》(1-8卷)第8页
○ 25马坚注释:442.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是很迷信的,凡遇出门、或远征、或结婚等事,都要求签。他们常用的签是三条,第一条上写着:“我主命我”。第二条上写着:“我主禁我”。第三条是无字的。他摇签筒的时候,倘若摇出第一条来,他就进行;倘若摇出第二条来,他就改期;倘若摇出第三条来,他继续再摇。他们为此类迷信,不知耽误了多少大事。伊斯兰教是以破除迷信为宗旨的,故,严禁求签,判求签为罪恶。
《古兰经》(1-8卷)第210页
○ 25林松注释:313.神石上屠宰的:指克尔白周围的一些石块,多神教徒在那里宰牲,以血涂石,献祭偶像。用抽签手段的:指多神教徒购买牲畜、分享牲肉所惯用的抽签方式。这两种情况因与祭偶像有关,也属禁食之例。
《古兰经韵译》第182页
○ 26王静斋注释:354.就是跌出伊斯兰正轨。这句话是指用抽签法作分配说的。因为内中包藏着迷信,迹近占卜一类的事。
《古兰经译解》(丙)第151页
○ 27马坚注释:443.启示这节明文时,伊斯兰教已有巩固的基础,穆士(斯)林已有反抗教敌的实力,所以说他们对于消灭伊斯兰已经绝望了。[Page]
《古兰经》(1-8卷)第210页
○ 28王静斋注释:355.犹言:现下既经真主对你们表明禁不可食的,全是些个什么,那些逆徒们再想教你们认为这些不良的食品可用,那是不可能的了。一解从今以后,他们再想压倒你们,那是绝对不成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1页
○ 29时子周眉批:主已完成了宗教,完成了恩典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4页
○ 30王静斋注释:356.一解伊斯兰教以真主的相助得到完成了。一解伊斯兰教以奠定信条和教律已臻完善了。此外,更以攻下墨克,毁灭愚味时代的陈迹等事,完满对你们的恩典,且为你们特选这伊斯兰教。传当降下这段天经的时候,大贤欧墨尔哭起来了,穆圣问其故,他说:“月盈则亏”。穆圣谓:“你说对了 ”。这段经文恰是给穆圣报丧。嗣侯,圣人又活了八十天,即于纪元后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寿终于默底纳。
《古兰经译解》(丙)第151页
○ 30马坚目录:最后的启示
《古兰经》(1-8卷)第8页
○ 30马坚注释:444.这节明文,据哈里发欧默尔(‘Umar ibn al-khattab)的传述,是回历十年十二月九日(金曜日)(西历632年3月8日)穆圣在阿赖法特举行最后一次朝觐时启示的。宗教的成全,已预示穆圣使命的完成。回历十一年三月十三日(月曜日)即西历632年6月8日,中历唐贞观六年(壬辰)五月(乙已)十五日(戊辰),穆圣就归真了。
《古兰经》(1-8卷)第210页
○ 30林松注释:314.这一节经文,是先知受到的最后一段启示,时间是在最后一次巡礼之际,即先知逝世前八十天(一说为八十二天)。据说,先知的四大门徒之一欧麦尔听到这段启示时,已领会到这些话里的内涵,潸然泪下。
《古兰经韵译》第183页
○ 31王静斋眉批:遇不得已时,可食禁食品
《古兰经译解》(丙)第151页
○ 31王静斋注释:357禁不可食的物品,遇到饿极非食不可,别无办法,并非故意作罪的时候,只得吃它。遇上禁食品不食,因而致死,是为作罪。不用禁品作治疗疾而死,不为有罪。因为不一定知它准能治愈;不治也可不死。
《古兰经译解》(丙)第151页
○ 31马坚目录:伊斯兰教的宗教政策
《古兰经》(1-8卷)第8页
○ 31时子周注释:442.未经合法手续的宰,都不应吃,其理由有二:一是未经过呼安拉之名,二是血未放出。
“野兽吃过的”:野兽虽然吃去一部分但尚未死,再经过合法的宰,还是可以吃,如已死去便不能吃。
“在石上被宰的”:当年在克而白周围摆以许多石块,多神教徒们在那石上宰牲以纪念偶像。
“用签子分的”:是说多神教徒以牲畜祭偶像,然后用抽签法以分享祭肉。
《古兰》是主给人类的恩典,《古兰》连续下降二十三年至此节降完,即是主给人的恩典业已完成了。
《新约·约翰福音》一六章12、13节:“耶稣曾经说过: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不领会,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乃是把他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到此时耶稣的话应验了,穆圣的责任也完成了。所以大贤欧默尔听完了这一节经文,不禁落下泪来。穆圣问他何以落泪,他说:‘月盈则亏’。穆圣也不禁感慨。穆圣果在此后八十二天归主。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5页
○ 31王静斋附说:伊斯兰意义是顺服,又解是和平。真主特选这么一个宗教以其达到尽美尽善的地步,无有出其右者。尤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伊斯兰教律比现代国家法律有许多高超的地方。又伊斯兰是一个独立宗教,既不需要什么教会的名称,更无须有什么特殊教权。任何一个人纵使他有教主的地位,也不得用宗教的名义私自对人规定一项命令,更不得妄称有赦免违背那项命令的人的职权。穆民大众在真主的御前是一律平等的。资格的高低,要在“敬慎”的程度如何。掌权者的乱命,不是任何一个穆民所应服从的。当年的额补白克尔对穆民大众讲演时,说过这么一句话:“我时常服从主圣的时候,你们就要顺从我;如果我有逆主背圣的行为了,你们就不该听从我的命令。”(《哈穆》)。[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51页
○ 32时子周眉批:猎品可食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5页
○ 33王静斋注释:358.凡是纯洁的秉性不以为秽,且不避忌的东西,就算是美品。此依讲求卫生者的论断为定。至于不讲求卫生的人们,所有的牲畜,在他们无一不可食,且也无一不觉味美。
《古兰经译解》(丙)第152页
○ 33马坚注释:445.“佳美的食物”:是一切纯洁的、可口的、富于营养的食物。
《古兰经》(1-8卷)第211页
○ 34马坚注释:446.原文“哲瓦里哈”(jawarih)是:指一切可用于打猎的禽兽而言的;此类禽兽以鹰犬最为普通,今为明白计,译为“鹰犬”二字。“你们发纵鹰犬的时候”:也可以译为:“你们吃那些动物的时候”。
《古兰经》(1-8卷)第211页
○ 35时子周注释:443.猎品准食,但在鹰犬放出时,必须呼安拉尊名,以猎枪打猎也是如此。在得到猎品的时候,如猎品尚未死,仍须照宰牲手续下刀。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5页
○ 35林松注释:315.指打猎过程中射击或放出鹰犬时诵安拉之名,及猎获物未死而诵安拉之名下刀者,均可食。
《古兰经韵译》第183页
○ 36王静斋注释:359.经过训练的猎犬等类,用它们行猎,临撒出去的时候,要诵安拉的尊名。由“它们”捕获了兔子等类可食。鹰猎捕了以后吃剩下的在我们也可吃它。《侯注》上讲:猎物捕获后而为你们保留未啮的,在你们也可吃它。一部分法学家说:保留不吃,非属条件,因为训练猎物,使其达到如此地步,这是难能的。《鲁白》上讲:犬吃剩下的,不得吃它。
《古兰经译解》(丙)第152页
○ 37王静斋眉批:有经的人食品,是我们可用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2页
○ 37时子周眉批:对有经人的食品与有经人结婚问题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6页
○ 38马坚注释:447.“食物”:是指肉类而言,因为《古兰经》中常以“食物”代替肉类(参阅五:96;三:93;六:145)。以物配主的人,宰牲献祭偶像,故,禁止穆士(斯)林吃他们为偶像而宰的牲畜,并且禁止与他们通婚(二:221)。这是表示反对迷信的意思。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等信奉天经的人,是崇拜独一主宰的,准许吃他们所宰的牲畜,并准许娶他们的妇女,原为联络感情,并促进他们对于伊斯兰教的认识。这是伊斯兰教的一种宗教政策。有些教律学家不懂这种政策,偏要说现在的基督教徒,因信三位一体神,已非原来信仰独一主的基督教徒,故他们所宰的牲畜不可以吃,殊不知启示这节明文时,他们已信三位一体神了(参阅四:171)。
《古兰经》(1-8卷)第211页
○ 39王静斋眉批:现代有经人宰死的牛羊吃得吗?
《古兰经译解》(丙)第152页
○ 40王静斋注释:360.有人问安巴师的儿子:阿拉伯的基督教人宰死的牛羊可食吗?他说:无妨。这是穆圣的再传弟子所说的,艾布哈尼法暨其两位门人都遵这话。设使基督徒以诵基督的名字宰了,许多学者认为可食;因为真主准许吃他们宰割的。他们诵什么,在真主准知道。哈桑说:“犹太人或基督徒宰了牲,如果你未听得他们诵安拉的尊名,那就不要吃它。他们若是未当着你宰了,则可食它;因为安拉曾准许你吃它了”(《鲁白》)。赞迦志说:“你们的食品是在他们可用的,这话没问题的。他们的食品是你们可用的,这里有问题”(参看《哲麦来》)。埃及近代著名学者阿布笃的《解注》上说:“穆圣时代的有经人,即是现下的他们,那时候,他们所守的宗教,业已失去本真了;但是真主并未禁止食他们所宰的。这时候,我们仍须以他们宰的为可吃,不必犹豫”。
《古兰经译解》(丙)第152页
○ 41王静斋注释:361.先提有正信的良女,这不是说有正信的使女,和不贞操的女子禁不可娶,而是说有经人的女子尚可娶,何况有正信的女子呢?遇到犹太教或基督徒女子,只要照章出以聘仪,既不是奸淫,也不是秘密结合,那有什么不可娶的呢?[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53页
○ 41马坚注释:448.参阅四:24,25附注;(马注:311-316)。
《古兰经》(1-8卷)第212页
○ 42仝道章注释:49.马本译:“……但你们应当是贞洁的,不可是淫荡的,也不可以是有情人的……”。其他各家则译如本文。(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当你们给了他们应得的聘金时,就跟她们结婚是合法的,贞节的,不涉淫邪,也不私下以她们作为情妇。—仝译本第113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3页
○ 43时子周注释:444.这一节经最要紧的,在“拒绝信仰的人,他的善功无效”。犹太教与耶稣都是信主独一的宗教,在饮食方面,都有禁戒的教条。所守的经典,也都是由主降的。如果犹太人严格的信主独一,不拜天使,严守饮食上的戒律,一切遵守经典,更不敢删改经典;如果耶稣教人严格的信主独一,取消了三位一体的说法,也严守饮食上的戒律,又不删改经典一字,那么他们的食品是穆斯林可以吃的,他们的女子是穆斯林可以娶的。但如果他们不严格的信主独一,有拜天使的,有信三位一体的,他们且打破了饮食上的戒律,或是他们对主降的经典有所删改,那么他们就成为拒绝信仰的人,他们的善功便已无效,他们在后世已属损失的人,他们既失去了真正的信仰,在未完全返回以前,穆斯林还怎能与之通饮食通婚姻呢?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6页
○ 43林松注释:316.这一节涉及穆斯林跟有经典的人(主要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之间互通饮食和婚姻的问题。伊斯兰教学家对这一节的理解不尽相同。有人认为,有经典者所宰的牲畜可以吃,跟他们中的纯洁正派的妇女可以通婚。而有人认为,如明知或听到他们宰牲时并未诵读安拉之名,万不可吃;如妇女不崇奉唯一的安拉而是搞三位一体,万不可通婚。有人认为最关键的话在结尾:背离真诚信念,善功徒劳无益。本此,在互通饮食婚姻问题上,不可不慎!
《古兰经韵译》第184页
○ 43刘锦标《传》:147.此是在买地奈降的第二六章。
其教令合于纪元九年穆圣朝觐之时,是经典业已完全,与犹太基督二教虽通婚,虽通饮食,亦无妨;不特不能为之通化,且因《可兰》之真理,可以通化二教之人矣。
受戒时,禁止杀牲,以体普慈之意。准人肉食,乃享为人之殊恩。缢死、击死者之不能食,以其性未尽也。宰于石柱,用签分者之不食,以其失礼也。猎牲虽能食,然,亦必合法。犹基二教禁食之法,大致相同,故,可食用。已得造物主之特慈,不念旧恶,怨事稀矣。
《可兰汉译附传》第170-171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二段 正直的人的责任
本段首先规定礼拜前需清洁身心,然后叫人坚信和平,最后叫人纪念安拉的恩典和信赖安拉。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3页
[马坚译正文]
[6] ①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起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于两肘,当摩头,当洗脚,洗至两踝②。如果你们是不洁的,你们就当洗周身③。如果你们害病或旅行,或从厕所来,或与妇女交接,而得不到水④,你们就当趋向清洁的地面,而用一部分土摩脸和手⑤。安拉不欲使你们烦难,但他欲使你们清洁⑥,并完成他所赐你们的恩典,以便你们感谢⑦。[7]你们当铭记安拉所赐你们的恩典⑧,和他与你们所缔的盟约⑨;当时,你们曾说:“我们听从了。”你们当敬畏安拉。安拉确是全知心事的⑩。[8]○ 11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尽忠报主,当秉公作证○ 12,你们绝不要因为怨恨一伙人而不公道○ 13,你们当公道,公道是最近于敬畏的○ 14。你们当敬畏安拉。安拉确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 15。[9]信道而且行善的人,安拉应许他们得享赦宥和重大的报酬。[10]不信道而且否认我的迹象的人○ 16,是火狱的居民。[11]○ 17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铭记安拉所赐你们的恩典。当时,有一伙人欲对你们施展武力○ 18,但安拉为你们抵御他们的武力○ 19;你们当敬畏安拉。教信士们只信托安拉○ 20。§[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08-109页
①王静斋眉批:小净时洗三摸一
《古兰经译解》(丙)第153页
①马坚目录:论小净和大净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①时子周眉批:作小净的规定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6页
②王静斋眉批:作小净为什么洗三摸一?
《古兰经译解》(丙)第154页
②王静斋注释:362.你们欲礼拜的时候,要先洗三摸一。漱口,洗鼻不是作小净时候应作的,因其不属于面部。两肘要得连带着洗。摸头达到四分之一。摸两耳是圣行。摸脖子是“牟司台汗布”。洗两脚直到踝骨也是主制。只限定这四肢,是因人祖阿丹违命吃禁树的果子时候,曾以面部向树,用手摘果实,用脚往树下走,用手摸头顶;所以特命摸洗这四肢,以示悔过,而得以勾消罪恶。如果失掉大净而致全身染污了,则当洗全身,并当漱口、洗鼻。精水外泄,就为坏了大净,应洗全身。大小解以后,不必洗全身。原因是:泄精时全身都有感觉,所以作大净时,要洗全身。性交过多,难免身体衰弱,限以事后作大净,含有节欲的意思(译自《鲁白》)。
《古兰经译解》(丙)第153页
③马坚注释:449.沐浴可以涤除全身的污垢,而使皮肤清洁,全身的汗孔,完全开放,增强了皮肤的排泄,促进了血液的循环,故,沐浴后疲劳消失,而精神焕发。一般愚昧无知的人,不知道清洁卫生的重要,故,有终身不沐浴的人;一般有知识的人,虽知清洁卫生的重要,但因疏忽懈怠,常有几个月才沐浴一次的。伊斯兰教为提倡清洁卫生而定沐浴为教规,使男女老幼、贫富贵贱、有知无知,一体遵守,大家都获得清洁卫生的裨益。
伊斯兰教的小净和大净,就是根据这节明文而制定的。
小净是用水洗:(1)脸,从发边到下颏;(2)手,从指头到肘关节;(3)脚,从趾尖到踝骨;(4)用湿手摩头顶全部或四分之一。
大净是用水洗涤周身,并漱口,净鼻。
破坏小净的事物是(1)大便,(2)小便(这是依照《古兰经》的明文“从厕所来”而规定的),(3)下气(无声无臭者不论,参阅《穆士(斯)林》、《艾卜 ·达五德》、《贴尔密迭圣训集》),(4)欢水,(5)血液,(6)满口呕吐,(7)倚物而睡,(8)昏晕(这是依照《圣训》而规定的)。
破坏大净的是:(1)性交,(2)梦遣,(3)射精,(4)月经,(5)分娩。
照这节明文的字面看来,每次礼拜之前,应该小净一次,穆圣就是这样做的。据卜赖义德(Buraidah)的传述,克服墨克的那天,穆圣做小净一次,接连做了几次礼拜。欧默尔对他说:“今天,你做了一件从没有做过的事情了”。他说:“我故意这样做的。欧默尔呀”!(《穆士(斯)林圣训实录》)穆圣欲藉(借)此指示圣门弟子,这是可以的。
《古兰经》(1-8卷)第212页
④王静斋注释:363.这句话是补充后三件事说的。至于染病的人,迨至不能用水的时候,勿论有水无水尽管以土代水。近代许多解经家力称:遇不到水这句话,只是补后两项。有病不能用水,以及旅行者,全不在乎势不得已而以土代替。
《古兰经译解》(丙)第153页
⑤马坚注释:450.参阅四:43附注(马注:337-338)。
《古兰经》(1-8卷)第213页
⑤林松注释:317.这一节,是关于小净、大净和土净的若干规定。
《古兰经韵译》第184页
⑥林松注释:318.指礼拜前的大、小净以至土净等程序,决非设置困难,而具有注重卫生,包括洗净肢体、净化心灵等含意。[Page]
《古兰经韵译》第185页
⑦王静斋注释:364.真主命以礼拜,一解命以用土作净,这不是教你们在宗教上感觉困难,而是使人们得到清洁,脱开罪的染污。
《古兰经译解》(丙)第153页
⑦刘锦标《传》:148.对造物主作拜祷礼,内中寓教颇多。然,既在主的前申请,宜先致洁。因手能作罪恶,所以洁手;因足能行非礼,所以洁足;不要颜面,是无耻之徒,无事不可为;头脑不清,则思想不正;然,若无水,以土致洁。主是要人洁其意念,洗其罪恶,故,名之曰:真洁。若能便当,以水作洁,身心全净,固是甚好。然,若有故,因无器具,或怕病症,或沙漠行军,则可藉(借)土石沙以意致洁。惜哉!中国之教胞,因其重洗净之礼,反失去每日之定时的拜祷礼。拜祷礼一失,教中之重要典礼无矣。
风俗所偏,使无洗礼的人不敢说“庆祝词”。然,普通教友,因时间环境,洗的机会甚少,因其不能洗也,失去了研究讨论,接近学者之机会,不知多少。惜哉!
《可兰汉译附传》第171-172页
⑧马坚注释:451.参阅三:103。
《古兰经》(1-8卷)第213页
⑨马坚注释:452.参阅四八:10、18。
《古兰经》(1-8卷)第213页
⑩时子周注释:445.“所结的约”:各注释家颇不一致。多数是认为当年麦地纳人接受伊斯兰时的约,也有些人认为是泛指入教时的誓约;还有人认为是指侯代比业的约,见四八章10节及18节。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7页
○ 11王静斋眉批:命人主持公道
《古兰经译解》(丙)第154页
○ 11时子周眉批:勿因恼恨激动作事不公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7页
○ 12刘锦标《传》:149.证人之责,是对于某一事件,本照事实说真象,既不可因爱而偏袒,亦不可因恶而不公。人能为证人,乃是光荣之事。今日欧洲,因宗教之感化,往往自首作证人。中国因自私之重,社会之不明朗,往往不肯为证人。为证人不公平,与逃避为证人,在主之阙下,其罪等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172页
○ 12马坚注释:453.参阅四:135附注(马注:405)。
《古兰经》(1-8卷)第213页
○ 13王静斋眉批:不得残人肢体,杀害妇孺
《古兰经译解》第154页
○ 13王静斋夹注:勿因恼恨而实施报复,若残人肢体,诬蔑好人,惨杀妇孺,破坏定约,这是全不许可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4页
○ 13马坚注释:454.参阅五:2。
《古兰经》(1-8卷)第213页
○ 14王静斋注释:365.这话原是禁止不要压迫教敌,割人肢体,杀害妇孺。这一切全是违背人道的妄行,伊斯兰教禁不许可。对待反我宗教的人,尚如此宽仁,而况对于同教弟兄?又对外人无论是仇是友,均须作公平的待遇。对自身以及家属子女更当这样。穆圣说:“你们的每一个全是牧人,你们统是对自己所牧负着责任的。”(《鲁白》)。
《古兰经译解》(丙)第154页
○ 15时子周注释:446.与2节越矩同一原因。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8页
○ 16王静斋夹注:不承认穆圣。
《古兰经译解》(丙)第154页
○ 17马坚目录:犹太教徒的阴谋
《古兰经》(1-8卷)第8页
○ 18马坚注释:455.穆圣曾与默底纳的犹太人奈迭尔人(Banu al-Nadir) 缔结互不侵犯及互助抵偿条款。有一天,穆圣领着艾卜·伯克尔,欧默尔等人去访问他们,坐在某家门外的墙荫下休息,他们就想用一个大石头从屋顶上滚下来杀害穆圣,但穆圣获得启示,托故入厕,返回默底纳城,他们的阴谋未能成功。这节启示,就是指这事件而言的。[Page]
《古兰经》(1-8卷)第214页
○ 19王静斋注释:366.传穆圣有一次率众作晌礼。事毕,多神教徒们追悔;何不乘他们礼拜的时候一举而歼灭之。内中有人插言道:无妨,待他们作哺礼的时候,再入手剌杀不迟。结果,由真主保祐,穆圣等未为所算。
《古兰经译解》(丙)第154页
○ 20王静斋夹注:惟有真主能于赐福免祸。
《古兰经译解》(丙)第154页
○ 20刘锦标《传》:150.诚实君子被人攻击之时,往往使攻击者,不能按其预定之计划施行者,均是造化他的真主之默祐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172页
○ 20时子周注释:447.“伸手”:伸手打仗。穆圣曾与麦地纳的犹太人,奈迭尔人,缔结互不侵犯及互助条款。有一天穆圣领着艾卜白克尔、欧默尔等人去访问他们,坐在某家墙荫下休息;他们就想用一个大石头从屋顶上滚下来杀害穆圣,但穆圣获得启示,托故入厕,返回麦地纳城,他们阴谋未能成功。这节启示就是指这事而言。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8页
○ 20林松注释:319.这一节的背景是:有一次,先知偕同艾布·拜克尔、欧麦尔等去访问麦地那的几个犹太人和耐底尔人,谈判签订盟约的问题,正坐在一个房檐下乘凉,对方企图从屋顶上扔下大石头谋害先知,先知受启示,预感到气氛不妙,便借故脱险。也有人认为,是指有一次先知率众行晌礼,异教徒后悔没乘这个机会杀害先知,决心晡礼时动手,但先知有所察觉,没遭到暗算。
《古兰经韵译》第186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三段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约
本段首先说明安拉跟犹太人及基督教徒立约,然后说明穆圣的降临,告诉前人所隐瞒的,删除不必要的经文,最后驳斥安拉是马尔嫣(马利亚)之子,及犹太人与基督教徒说他们是上帝的子孙的谬论。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5页
[马坚译正文]
[12] ①安拉与以色列的后裔确已缔约②,并从他们中派出十二个首领③。安拉说:“我确与你们同在。如果你们谨守拜功,完纳天课,确信我的众使者,并协助他们,并以善债④借给安拉⑤,我必勾销你们的罪恶,我必让你们进入下临诸河的乐园。此后,谁不信道,谁已迷失了正路⑥。”[13]⑦只为他们破坏盟约,我弃绝了他们,并使他们的心变成坚硬的⑧;他们篡改经文⑨,并抛弃⑩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劝戒。除他们中的少数人外,你常常发见他们的奸诈○ 11,故你当饶恕他们,原谅他们。安拉确是喜爱行善者的○ 12。[14]○ 13自称基督教徒的人,我曾与他们缔约○ 14,但他们抛弃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劝戒○ 15,故我使他们互相仇恨○ 16,至于复活日。那时,安拉要把他们的行为告诉他们○ 17。[15]信奉天经的人啊!我的使者确已来临你们,他要为你们阐明你们所隐讳的许多经文○ 18,并放弃许多经文,不加以揭发。有一道光明,和一部明确的经典○ 19,确已从安拉降临你们○ 20。[16]○ 21安拉要借这部经典指引追求其喜悦的人走上平安的道路,依自己的意志把他们从重重黑暗引入光明,并将他们引入正路。[17]妄言安拉就是麦尔彦之子麦西哈的人,确已不信道了。你说:“如果安拉欲毁灭麦西哈和他的母亲麦尔彦,以及大地上的一切人,那么,谁能干涉安拉一丝毫呢○ 22?”天地万物的国权,只是安拉的,他创造他所欲创造的。安拉对万事是全能的。[18]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说:“我们是安拉的儿子○ 23,是他心爱的人○ 24。”你说:“他为什么要因你们的罪过而惩治你们呢○ 25?”其实○ 26,你们是他所创造的人。他要赦宥谁,就赦宥谁;要惩罚谁,就惩罚谁。天地万物的国权,只是安拉的;他是最后的归宿。[19]信奉天经的人呀!在众天使(的道统)中断之后,我的使者○ 27确已来临你们,为你们阐明教义○ 28,以免你们将来说:“没有任何报喜者和警告者来临我们。”一个报喜者和警告者,确已来临你们了。安拉对于万事是全能的○ 29。[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09-111页
①马坚目录:安拉与易司拉仪人缔约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②马坚注释:456.“摩西去召了民间的长老来,将耶和华所吩咐他的话,都在他们面前陈明。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埃及记》一九:7、8)这是在西奈山上所缔的约。
《古兰经》(1-8卷)第214页
③马坚注释:457.摩西为调查户口计,曾由每支派中选出一个人来做本支派的族长(《民数记》一:4-16)。嗣后,为窥探迦南地,又从每支派中选出一个首领,“他们都是以色列人的族长”(同书一三:1-16)。这十二个族长的姓名,都有详细的记载。
《古兰经》(1-8卷)第214页
④马坚注释:458.参阅二:245附注(马注:171)。
《古兰经》(1-8卷)第214页
④林松注释:320.指为安拉之道而捐输财物之类。
《古兰经韵译》第186页
④仝道章注释:50.毕克滔译作“善意的债,”他解释那是一种“既不收利息,也不牟利的债”。阿本译法相同。毛氏译为“慷慨的债”。本文系根据优素福的译法作“体面的债”。他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主道上花费,并非放债,大仁的主视之为‘债’而已。”(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并借给安拉一笔体面的债——仝译本第115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3页
⑤时子周注释:448.“为安拉舍去一部分”:原文是贷予安拉一部。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8页
⑥王静斋注释:367.匪喇傲死后,以斯位衣来人回到埃及,真主命他们去到叙利亚的属地——埃立哈,对那地方的迦南人作战。当时且许以扶助他们。母撒就命令由每一族里选派一个巡察,保证大家奉命行事。比及达到迦南地方遣巡察们去向对方探听消息,探子归来述说迦南人英武绝伦。众人骇(害)怕起来,纷纷退去。母撒原禁止他们归后不要向人述说迦南人的情形。但是他们多不守约,竟自据实说出,并且阻挠大家和迦南人实行交战。结果,由母撒把这般凶恶的迦南人消灭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⑦王静斋眉批:犹太人的罪行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⑧王静斋夹注:因此不信伊斯兰,这前后的话是指犹太教人说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⑨马坚注释:459.参阅四:46。
《古兰经》(1-8卷)第215页
⑩王静斋夹注:《讨喇忒》上劝他们信穆圣这件事,他们竟自忘掉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 11王静斋夹注:违约。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 12王静斋夹注:这些犹太人遭真主的驱逐,得不到他的怜恤。心地坚硬,变更经句,忘却他们《圣经》上一部分劝告,那只是由于他们不信母撒以外的列使,并杀死好多先知。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 13时子周眉批:耶教徒常互相仇视与怒恨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8页
○ 14时子周注释:449.主与耶稣徒立约,就是《新约·约翰福音》一六章12、13节,在《新约》上屡次叙述的就是预言穆圣奉命传道的使命。“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或作不能理解)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的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耶稣教的国家互相仇视与怒恨,已有历史可以证明,惟伊斯兰教是真能造成世界和平的,所以下文16节里说:“遵从安拉,就以此导入和平之路”。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8页[Page]
○ 15王静斋夹注:这些基督徒亦忘却《引支勒》上劝告他们信穆圣的话。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 15马坚目录:论《福音书》
《古兰经》(1-8卷)第8页
○ 15马坚注释:460.安拉启示尔撒(耶稣)的经典,称为《引支勒》。《引支勒》这个名称的意义是“福音”(参阅三:4附注;马注:203)。这部经典是安拉所启示的,故称为“上帝的福音”(《贴撒罗尼迦前书》二:2);是启示耶稣基督的,故称为“基督的福音”(同书三:2);又简称为“福音” (同书二:4)。这部经典的真本,早已丧失了,现在的《四福音书》,只是耶稣的言行录,我们从此可窥见真本的一斑。因此,约翰记录耶稣的事迹之后坦白地说:“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翰福音》二一:24、25)。由此可知《古兰经》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古兰经》(1-8卷)第215页
○ 16王静斋夹注:令基督徒分派别,互相斥为不正。
《古兰经译解》(丙)第155页
○ 17王静斋眉批:保罗与基督教
《古兰经译解》(丙)第156页
○ 17王静斋注释:368.传基督徒们派别分立,互相仇视,全由保罗一人造成;比如吃猪,饮酒,向东方祈祷,并称尔撒为上帝等事,这全是由保罗给他们造成的。保罗先是和基督徒作对,杀死他们无量数的男妇老幼。后来,自称归顺,加入他们伙里,志在破坏教规,给他们种下彼此敌对的恶因(《鲁白》)。
《古兰经译解》(丙)第156页
○ 17王静斋附说:基督教人称保罗为圣人。据说:“他的原名是扫罗,生于西里西亚,初不信耶稣,常迫害其教徒,后往大马色,中途有所感,随归依基督教,尽力传道。西历65年殉教”。由此看来,可知《鲁白》上的话,不为无因。所谓“空谷生风,其来有自”。信不诬也。考基督教徒在饮食上不像当年的耶稣有禁忌,至把《旧约》上关于禁食品的话,抛在九霄云外,那纯是由保罗一句话:“出口为污秽,入口的不为污秽”。自此以后,基督徒大开禁例,无物不食。不宁惟是,他的对人说话多不一致。基督教分派,主张不一,就由保罗留下的祸恨。比如《罗马书》一四章:20、21两节说:“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这就是保罗说话矛盾的一个例证。
《古兰经译解》(丙)第156页
○ 18王静斋注释:369.此有经的人指犹太人和基督徒说的。犹太人隐匿《讨喇忒》上关于穆圣和用石击死犯人的明文。基督徒隐匿《引支勒》上命尔撒预言亚哈麦代——即穆圣的明文。至穆圣出世降下《古兰》,穆圣重把他们素所隐匿的宣布出来。此外尚有未经重提的。原因是无有宣布的必要;且为给两教人掩盖他们对于宗教上的不忠实。
《古兰经译解》(丙)第156页
○ 19林松注释:321.光辉:指先知穆罕默德。鲜明的经籍:指《古兰经》。
《古兰经韵译》(丙)第187页
○ 20王静斋注释:370.“光辉”指穆圣;“灿烂的经典”:指《古兰经》。
《古兰经译解》(丙)第156页
○ 20时子周注释:450.“光亮与清楚的经典”:光亮:是穆圣。在三三章45、46节:“圣人哪!我差遣你作见证,报喜信,传警告,奉安拉的命令唤导世人至安拉,并作发光的太阳”。
清楚的经典:当然指《古兰》。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9页
○ 21时子周眉批:《古兰》导人至和平之路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68页
○ 22王静斋夹注:有谁能代为稍微遏止真主的一点事情。[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56页
○ 23时子周注释:451.“我们是安拉的儿子”:因为《新约·马太福音》五章9节说过:“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所以耶稣教的人自称为安拉的儿子,而犹太人认为安拉的命令只降给犹太人,所以他们自称他们是安拉所选的优秀民族。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0页
○ 24林松注释:322.据传,这句话是在先知劝告他们崇奉唯一的安拉时,他们的答复。他们说:“你用不着抬出安拉来吓唬我们,我们都是他的儿子,跟他是老交情”。
《古兰经韵译》第188页
○ 25王静斋夹注:你们的话如果属实,哪有父亲肯罪刑儿子,爱友罪刑爱友之理?
《古兰经译解》(丙)第157页
○ 26王静斋夹注:不是那样。
《古兰经译解》(丙)第157页
○ 27王静斋夹注:穆圣。
《古兰经译解》(丙)第157页
○ 27马坚注释:461.尔撒之后,六百年间,没有诞生一位先知。穆罕默德奉命传道,这个道统,由他来结束,故称他为众先知的封印(三三:40)。“我的使者”:就是穆圣而言。
《古兰经》(1-8卷)第216页
○ 28马坚目录:穆罕默德是继承历代先知的道统的
《古兰经》(1-8卷)第8页
○ 29王静斋注释:371传穆圣劝他们归信,并警告他们,他说:“你用安拉的名义来恫吓我们吗?我们统是他的儿子,统是他的爱友”。因此真主就命穆圣诘问他们:“你们既是他的儿子,是他的爱友,你们作罪后,他怎么又罪刑你们,使你们改变奇形,更教你们受敌人的杀掳呢”?又,在尔撒去世后,直到穆圣出现,中间经过569年,是为列使中断的时代。最后的穆圣慰藉他们,警告他们,免去他们以未见过钦差有所藉(借)口。钦差确已来到他们面前,其奈不信何?
《古兰经译解》(丙)第157页
○ 29王静斋附说:尔撒和穆圣相隔究若干年,我教自来传说不一;有的说是600年,有的说是560年;有的说是540年;有的说是569年。据教外人说;穆圣生于西历纪元后570年。此说与最后一说贴切。又有的说:尔撒以后出过三位使者。主说:“那时,我向他们差去二位,但是他们不信他俩,我又以第三者去扶助”。这统共是三位。第三位是谁,不得而知。有的说:尔撒以后出了四位圣人:三位出自以色列人,一位出自阿拉伯。有的说:尔撒与穆圣之间未出过圣人,这话较为切当。
《古兰经译解》(丙)第157页
○ 29刘锦标《传》:151.犹太教人称其经曰:《旧约》,基督教人称其经典曰:《新约》。然,道久失真,东西相同。穆罕默德圣是继往开来,正定是非,辨别真伪。彼时二教之人,习久成风,沿其故习,顽固不化,忘其真训。较之今日,口诵《可兰》,不知《可兰》的意义,固守其风俗的人,有异乎?无异乎?所异者,彼等擅改误解原文,《旧新约》大半出自后人之手著,现在世界文学家已证明了。《可兰》尚是原本,但大多的人是断章取义,不以原文作全面的研究。演而为神奇者有之,视之为法典者有之,以之为玄学者有之。惜哉!
彼二教之人,昔日因不遵主之约,遵人之训,主怒之。试想今日回教,崇尚之事,尽是主约乎?是主约之外有所增减乎?要知,彼二教之人,在昔日亦不是尽弃主之原约者,亦是在主约之外加以增减之故,然,自十字军后,彼等虽仍读《旧新约》,然,因受《可兰》之感化,事实所遵,多属《可兰》,非固守《新旧约》矣。反观回教,反在《可兰》之外有所增减。夫,约而能增,岂原约乎?有志于主者,静心思之,可也。
《可兰汉译附传》第174-175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四段 以色列人的背约
本段叙述姆撒(摩西)叫他的族人进入城市,但是他们畏怯地拒绝了,因此他们被罚在陆地上流浪四十年。[Page]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6页
[马坚译正文]
[20]当时,穆萨对他的宗族说:“我的宗族呀!你们当记忆安拉所赐你们的恩典,当时,他在你们中派遣许多先知,并使你们人人自主①,而且把没有给过全世界任何人的(恩典)给了你们。[21]我的宗族呀!你们当进安拉所为你们注定的圣地,你们不可败北;否则,你们要变成亏折的人②。”[22]③他们说: “穆萨呀!圣地中,的确有一个强大的种族④,我们绝不进去,直到他们出来。如果他们出来,我们必定进去⑤。”[23]敬畏者当中有两个人⑥,曾蒙安拉的恩惠,他们俩说:“你们从城门进攻他们吧⑦!你们攻进城门的时候,必能战胜他们⑧。你们只应该信托安拉,如果你们是信士的话⑨。”[24]他们说:“穆萨啊!他们在圣地的期间,我们绝不进去。你和你的主去作战吧!我们必定要坐在这里⑩。”[25]他说:“我的主啊!除我自己和我哥哥外,我不能作主,我求你使我们和犯罪的民众分开○ 11。”[26]安拉说:“在四十年○ 12内,他们不得进入圣地,他们要漂泊在旷野○ 13;故你不要哀悼犯罪的民众 ○ 14。”§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11-112页
①马坚注释:462.“并使你们人人自主”:原文是“并使你们成为国王”,这是一种隐喻法。易司拉仪人在埃及的期间,遭受种种的虐待,埃及人把他们当做奴隶。自母撒率领他们出埃及以后,他们变成独立的、自由的、自主的一个民族,所以“并使你们成为国王”,意思是“并使你们人人自主”。阿拉伯人称自主的人为 “国王”。希伯来人也称自主的人为“国王”。例如《启示录》云:“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一:6)。这一句在英文译本上是And hath made us kings,足证“国民”二字,原文是“国王”。
《古兰经》(1-8卷)第217页
①时子周注释:452.“他教你们作王”:从前犹太人在埃及作奴隶,母撒将他们领出,恢复自由之身,自主自治。不再作埃及的奴隶就是作王。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0页
①林松注释:323.“自主独立”——亦可译为“握有权力”。有人曾解释为“使你们成为国王”。
《古兰经韵译》第189页
②王静斋注释:372.这是母撒对以斯拉衣来人述说过去的事实。先说主教他们作圣作王,并赐给他们“吗拿”、“鹑鸟”,这是从来未赐给别人的。往下又说:主教他们入叙利亚圣地,并告诉他们遇见敌人的时候不要败退;以免归为伤折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8页
③王静斋眉批:以斯拉衣来人畏怯敌众
《古兰经译解》(丙)第157页
③马坚目录:易司拉仪人的自暴自弃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④王静斋夹注:阿代的后人,全是力大无穷的硬汉。
《古兰经译解》(丙)第157页
④马坚注释:463.参阅《民数记》一三:32;一四:1-4。
《古兰经》(1-8卷)第217页
⑤时子周注释:453.参阅《旧约·民数记》一三章32节:“探子中有人论到所窥探之地,向以色列人报恶信,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吞噬居民之地,我们在那所看见的人民都身量高大”。
又,《民数记》一四章1-4节:“当下全会众大声喧嚷,那夜百姓都哭号,以色列众人向摩西、亚伦发怨言,全会众对他们说: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地,或死在这旷野,耶和华为什么把我们领到那地,使我们倒在刀下呢?我们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掳掠,我们回埃及去岂不好吗?众人彼此说:我们不如立一首领回埃及去吧”。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1页
⑥马坚注释:464.这两个人:是派去窥探迦南地的十二个族长中的主战派,一个嫩的儿子约书亚,一个是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参阅《民数记》一四:6-10)。[Page]
《古兰经》(1-8卷)第218页
⑥王静斋注释:373.这二位:一是犹士尔,一是克喇布,见他们有畏怯的情形,乃督促他们进城门,说:不要怕那些暴徒,他们全是无心肝的行户。
《古兰经译解》(丙)第158页
⑥林松注释:324.据说这两人:名叫优士尔和克拉布。
《古兰经韵译》第190页
⑦王静斋附说:这是真主引据史话训示穆民大众,遇战事,勿畏惧,要勇猛挺进。历史告诉我们这训示的正确。赛尔得以少数部队略取波斯;陀尔葛一战而陷西班牙。这两次胜利不在人多,而在最高统帅计划周详,身先士卒,不知畏怯(《奥注》)。
《古兰经译解》(丙)第158页
⑧王静斋夹注:他二人说这话是深信真主必定予以援助。
《古兰经译解》(丙)第158页
⑨时子周注释:454.《旧约·民数记》一四章6至10节:“窥探地的人中,嫩的儿子约书亚,和耶孚尼的儿子迦勒,撒裂衣服,对以色列全会众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极美之地,耶和华若喜悦我们,就必将我们领进那地,把地赐给我们,那地是原是流奶与蜜之地,但你们不可背叛耶和华,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为他们是我们的食物,并且荫庇他们的已经离开他们,有耶和华与我们同在,不要怕他们”。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1页
⑩王静斋夹注:不去参战。
《古兰经译解》(丙)第158页
○ 11王静斋注释:374.那城内雄纠纠的高大汉,各个全是力大无敌的武士。其实统是行尸走肉,毫不足畏。犹士尔,克喇布促以斯拉衣来人进城,大可不战而获全胜。但是这般以斯拉衣来人竟至胆战心惊,不敢挺进。至此,母撒才说出这话——求主准他们彼此分离,各行其事。
《古兰经译解》(丙)第158页
○ 12时子周注释:455.所谓四十年,即是这一辈人的终身。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1页
○ 13林松注释:325.据传这些以色列人约六十万,在距城四、五十里郊野,困居四十年之久。
《古兰经韵译》第190页
○ 13王静斋注释:375令他们进圣地而他们畏怯不前。那末,就任他们在距城四十里的郊野漂泊着。传这般以斯拉衣来人数在六十万,他们就在迷人的郊野徘徊四十年。夜间走了好多路程,次晨一看,仍未出昨晚离却的原处。传母撒和他胞兄——哈论就死在那里。这时候的以斯拉衣来人老的死去不少,小的全都长大。真主委犹士尔作圣人,率众攻陷埃立哈、依利亚两城,驱逐地方上的恶徒。
《古兰经译解》(丙)第158页
○ 14王静斋眉批:胜利的基本条件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4王静斋附说:作战必须士气的旺盛,这是胜利的主要条件。其次就是部属绝对服从长官的命令。此二者缺一,终必失败。以斯拉衣来人不知敌方虚实,畏缩不进,竟至失却歼灭敌人的机会。望近代的人们当引此为戒。须知违背先达的成规,就是自陷灭亡的原因。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4刘锦标《传》:152.试观古今传道的圣贤,无论那位,在当时都被人反对的。以摩西之圣,被赋有那等的神术,能解救伊色列族出埃及,尚不被信于本族的民众。民众仍不服从命令,况其他者乎?然,不信《圣谕》的人,终着天谴。当时圣人知之,后世的圣人亦知之,可是普通人无从觉悟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176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五段 亚当圣人的长子杀死次子
本段首先叙述亚当圣人的两个儿子,长子迦必尔(该隐)杀死次子哈必尔(亚伯)的故事。然后规定禁止杀人,及规定对那些为非作歹的人的惩罚。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7页
[马坚译正文]
[27] ①你当如实地对他们讲述阿丹的两个儿子②的故事。当时,他们俩各献一件供物,这个的供物被接受了③,那个的供物未被接受④。那个⑤说:“我必杀你⑥。”这个⑦说:“安拉只接受敬畏者的供物⑧。[28]如果你伸手来杀我,我绝不伸手去杀你;我的确畏惧安拉——众世界的主。[29]我必定要你担负杀我的罪责,和你原有的罪恶,你将成为火狱的居民。这是不义者的报酬。”[30]他的私欲撺掇他杀他的弟弟⑨。故他杀了他之后,变成了亏折的人⑩。[31]○ 11安拉使一只乌鸦来掘地,以便指示他怎样掩埋他弟弟的尸体○ 12。他说:“伤哉!我怎不能象这只乌鸦那样,把我弟弟的尸体掩埋起来呢○ 13?”于是,他变成悔恨的人。[32]○ 14因此○ 15,我对以色列的后裔以此为定制:除因复仇或平乱外,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 ○ 16。我的众使者,确已昭示他们许多迹象○ 17。此后,他们中许多人,在地方上确是过分的○ 18。[33]○ 19敌对安拉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 20,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 21,或驱逐出境○ 22。这是他们今世所受的凌辱;他们在后世,将受重大的刑罚。[34]惟在你们能惩罚他们之前已经悔罪的人○ 23,你们须知安拉对于他们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24。[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12-113页
①王静斋眉批:记噶必来杀人事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①时子周眉批:阿丹二子的故事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1页
②王静斋夹注:此二子一名噶毕来,一名哈必来。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②马坚注释:465.这是指戛比勒(Qabil即该隐Cain)与哈比勒(Habil即亚伯Abel)的故事(参阅《创世记》四:3-5)。
《古兰经》(1-8卷)第218页
②时子周注释:456.“二子”:见《旧约·创世纪》四章3至12节:“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羊和羊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那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弟兄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再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2页
③王静斋夹注:纳哈必来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④王静斋夹注:拒纳噶必来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④林松注释:326.这两兄弟,一个叫葛毕勒,一个叫哈毕勒。《旧约全书·创世纪》第四章中说,这两兄弟一个叫该隐,一个叫亚伯。
《古兰经韵译》第191页
⑤王静斋夹注:噶必来。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⑥王静斋夹注:哈说:为着什么?噶说:为你的祭物被天火烧尽得到主的悦纳。我则未有。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⑦王静斋夹注:哈必来。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⑧王静斋夹注:以诚意杀牲作祭,可蒙主的悦纳。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⑧刘锦标夹注:古说:人祖阿丹之长子格比来不服从阿丹关于婚配之命令,而嫉妒其弟哈比来,欲杀之。二人宰牲献祭,一被火焚,一未焚。
《可兰汉译附传》第176页
⑨林松注释:327.葛毕来杀死了献祭被接纳者、敬畏者哈毕来。
《古兰经韵译》第191页
⑩王静斋注释:376.人在未动手行凶以前,想着杀人是一件大恶。如此便能停止杀机,不敢鲁莽从事。及至认为杀人并不是什么重大的事情,他就从容着实行起来了。噶杀哈以后不知如何处置尸身,因那时候的世界尚未死过人,他就把哈负在后背上,满处去走。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1时子周眉批:土葬的由来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1页
○ 12王静斋注释:377.那乌鸦用它的尖嘴与两爪掘土,堆在它携来的死乌鸦身上,就给掩埋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2时子周注释:457.“埋葬”:埋葬亚伯的事为《旧约》所无。这是穆斯林实行土葬之始。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2页
○ 13王静斋夹注:自悔负尸遍走,不知掘坑掩埋。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3林松注释:328.乌鸦掘地埋葬尸体的启示,是一种土葬的办法。注疏家认为这是穆斯林实行土葬的依据。
《古兰经韵译》第192页[Page]
○ 14王静斋眉批:妄杀一人,如同杀死全人类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4时子周眉批:要救人不要杀人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2页
○ 15王静斋夹注:指哈被噶杀。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6王静斋眉批:莫以残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 16王静斋注释:378.杀人非为给被杀的人抵命,亦不是因为那人作了违教规犯禁令的大罪。这种残杀,如同是杀死全人类了。因为这是破坏人类在生命上的保障,倡行杀人的恶风。那以饶恕或消灭杀机停止杀人,或救人脱难不至伤生的,这人如同是救活全人类了。这两句话是形容杀人的罪大,并唤醒世人不要无端残害人命。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 16刘锦标《传》:153.最大的罪,就是故意杀人;最大的善,就是救人活命。然,若是对于造物主,及诸传道圣使争胜的人,就是大逆不道;杀之可,钉之可。其凡着此刑者,都是不能畏主命,畏圣人的人,都是妄自称尊的人。彼等小则犯上作乱,大则叛道称尊,即使其势力大过地球,亦是日在炎炎之中,及至死后其所受之罪,较之现世为尤烈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177页
○ 16林松注释:329.这几句讲无辜屠戮的罪恶,有如杀死世人,意思是对全人类的生命造成威胁。要反对枉杀,提倡救人,使人类生命有保障。
《古兰经韵译》第192页
○ 17王静斋夹注:就是现给以斯拉衣来人。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8王静斋夹注:杀人、迷信,无恶不作。
《古兰经译解》(丙)第159页
○ 18时子周注释:458.此节有人这样解释:指列圣说的意思是:各位圣人都与那一族人的善恶祸福有关,特别是穆圣关系全世界人类的善恶祸福,杀死他就是杀死了全世界人类,救活他就是救活了全世界人类。或者也可解为人类的生命是人类应该共同保护的,无故杀人的人,是大众的公敌,人人该替受害者报仇;救活人之生命者,人人该替被救者感谢;惟有这样,社会的秩序方能建立起来,人类生命方能得到保障。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2页
○ 19马坚目录:治乱也用重典
《古兰经》(1-8卷)第8页
○ 19时子周眉批:对安拉和使者作战,且努力破坏的人,必受辱受大刑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3页
○ 20王静斋夹注:即被钉在城墙上。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 21王静斋注释:379.“相异着断去手脚”:就是断去右手左脚,不得同时断去右手右脚,这是惩治贼盗法。全节经文是指席拉来族人降下的。穆圣曾与席拉来缔结和平契约:有人来归信伊斯兰不得有所妨害。后来,有克那奈的一部分人往穆圣那里去,意欲归顺。当时席拉来不在场,他的族人把克那奈人劫掠了。于是真主降此一段经文,说对安拉和他的钦差作战,意就是对穆民作战。这话是尊敬穆民大众。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 21林松注释:330.交错地断手剁脚,指的是断左手右足,或断右手左足,不同时断右手右足,或左手左足。
《古兰经韵译》第192页
○ 22马坚注释:466.这是关于危害国家、扰乱治安、杀人放火、奸淫抢掠等大逆不道的犯罪行为的刑罚。这几种刑罚,可以斟酌的情形,而予以施行。 “处以死刑”:是斩首或枪毙或绞杀。“钉死在十字架上”:是把罪犯吊在十字架上,让他慢慢地死去。“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是割了右手掌和左脚掌,割后把伤口插入沸腾的植物油中,使它立刻封口,以免流血过多,而致于死亡。“驱逐出境”:是把本国犯人放逐到异邦去,或将外籍的犯人遣送回国。当日的阿拉伯人,是非常野蛮、非常惨酷的;治乱世用重典,故,立法不得不严,但犯人如果能诚意悔罪,可以获得赦免。[Page]
《古兰经》(1-8卷)第219页
○ 22时子周注释:459.“对安拉和他的使者作战”:一种是反对信仰,一种是破坏人类安宁。伊斯兰各敌人,与穆斯林作战,致无辜的穆斯林牺牲许多生命财产,迨至伊斯兰的社会已经建立起来,敌人不敢再公开的反抗,便又用破坏与暗杀手段,以造成社会的不安。其惩罚分为四种,也即是轻重不同的四个等级,要视犯罪的轻重以为断。
“被杀被挂”:是十字架。
“断手足”:断左手右足,或右手左足。
“被监禁”:原文作放逐解。《罗玑》说:此字的意思是监禁,所以如此解释者其理甚明,当伊斯兰布满全世界时,便无处可作放逐之地,惟有以监禁作为放逐。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3页
○ 23时子周注释:460.“侮罪自首”:从此改过自新的人,自当免除惩罚。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3页
○ 23林松注释:331.指悔过自新者可以免罪。
《古兰经韵译》第193页
○ 24王静斋注释:380.这是说杀人越货后,虔心悔罪,可免去行刑。其关于他人权益的部分,则不能因他悔罪,就归为免究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六段 犯罪者的惩罚
本段首先说明对不信者和窃贼的处罚,接着指出人类爱听谎言,和不信者的放肆,最后指出犹太人曾求穆圣裁判,其中不难看出天命的所在。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18页
[马坚译正文]
[35]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敬畏安拉,当寻求亲近安拉的媒介①,当为主道而奋斗②,以便你们成功。[36]不信道的人,假如大地上的一切都归他们所有,再加上同样的一份,而用全部财产去赎取复活日的刑罚;那么,他们的赎金不蒙接受,他们将受痛苦的刑罚。[37]他们想从火狱里出来,但他们绝不得出来,他们将受永恒的刑罚。[38]③偷盗的男女,你们当割去他们俩的手④,以报他们俩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惩戒。安拉是万能的,是至睿的。[39]谁在不义之后悔罪自新,安拉必赦宥谁。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40]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安拉有天地的国权,他要惩罚谁,就惩罚谁;要赦宥谁,就赦宥谁。安拉对于万事是全能的⑤。§[41]⑥使者啊!那些口称信道,而内心不信的人,和原奉犹太教的人,他们⑦中都有争先叛道的人,你不要为他们的叛道而忧愁。(他们)是为造谣而倾听⑧(你的言论)的⑨,是替别的民众而探听(消息)的⑩,那些民众,没有来看你,他们篡改经文,他们说:“如果给你们这个(判决),你们就可以接受;如果不给你们这个,就慎勿接受○ 11。”安拉要惩罚谁,你绝不能为谁干涉安拉一丝毫。这等人,安拉不欲洗涤他们的心;他们在今世要受凌辱,在后世要受重大的刑罚○ 12。[42]○ 13(他们)是为造谣而倾听(你的言论)的,是吞食贿赂○ 14的。当他们来访问你的时候,你可以给他们判决,或拒绝他们。如果你拒绝他们,他们绝不能伤害你一丝毫。如果你给他们判决,你当秉公判决○ 15。安拉确是喜爱公道者的○ 16。[43]他们有《讨拉特》,其中有安拉的律例○ 17,怎么还要请你判决,而后又违背你的判决呢?这等人,绝不是信士○ 18。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13-115页
①马坚注释:467.“敬畏安拉”:是遵守安拉的法度,这是消极的;“当寻求亲近安拉的媒介”:是努力行善,以争取安拉的喜悦,借此而谋与安拉亲近,这是积极的。
《古兰经》(1-8卷)第220页
②王静斋注释:381.求接近主,是以善功,不是舍此另觅介绍者。在真主的道上奋斗,就是抵抗显著和暗昧的仇敌。必如此,始能达到所欲。[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②王静斋眉批:不得恳求墓中人代求解救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②王静斋附说:遇有所求,只可直接向真主恳求。撇开真主另觅途径,有如衰弱的人靠在嫩的树枝上。真主掌握天地的锁钥,何可向别处去求。有的人根据这段天经,断为不妨藉(借)着“上人”求解救,以“人”作接近主的线索。有的人藉(借)死去的人求主赐给什么什么。据称:这就是求接近的办法。他们尚称传自穆圣说:“你们遇上难事的时候,要祈求墓中人”云云。这些话离去正轨好远了。究实说,藉(借)着人求解放,以人作引线,就是求他作祈祷,无疑的这事确属可行;但是你所请托的人,得是个活人。至于那人比请托的人高贵与否,确不是条件。毕竟有的时候,在上的求在下的代作祈求。传圣人曾要求欧墨尔,并要求自己的教生为他作祈祷。也曾命吴威司格勒尼为他求恕。假使你所依托的是个失踪的,或是一个死人;凡是一个智者,必不迟疑地断为不合道理。这是先达们未曾作过的异端(译自《鲁埋》)。
《古兰经译解》(丙)第160页
③马坚目录:偷盗者应受的刑罚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④马坚注释:468.凡偷盗的人,无论是男的或女的,也无论是贵族或贫民,也无论是穆士(斯)林或非穆士(斯)林,都受同样的刑罚,这可以证明伊斯兰教法律的公平。伊斯兰教立法虽严,执法却甚宽;凡能改过自新的,都能获得赦免,第39节就是表示这种宽大政策的。由此可见割手的刑罚,只施行于惯犯,原为儆戒他人,而维持治安。故云:“以示安拉的惩戒”。
研究天主教法律(Canon Law)的人,认为这一条刑法过于惨酷,他们大概是忘记了耶稣基督的教训了。他说“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马太福音》一八:8)。在耶稣时代,窃贼(按原文是two thieves,中文本译为强盗,是不正确的):是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参阅《马太福音》二七:38)。
《古兰经》(1-8卷)第220页
④时子周注释:461.在33节把刑罚分为了四级,最重的是死,最轻的是监禁。此节所说的惩治窃犯,恐也是分等级的。最高的一级,如惯犯,屡受惩罚,不知悔改,不得已施用断手之刑;至于最轻的一级或者也是监禁。何以知道这种断手的刑罚用之于屡次行窃的惯犯呢?因为下一节?:“事后悔罪自修的人,安拉必允他的悔罪”。如果一概置之重典,尚何从悔罪自修。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4页
⑤王静斋注释:382.犯窃盗罪无分男女,要由腕骨割去一只右手,再犯割去一只左脚(这是哈乃非家的主张),三犯则断去左手,四犯则断去右脚(这是沙飞尔家的主张)。这割去手脚是由真主规定的刑罚。设使他在以窃盗自毁人格之后追悔前非了,真主允他悔罪,就是免去执行断手罪。至于人事部分的赃物,自应退还原主。真主的事可自由作主,他欲惩谁,则惩谁;他欲恕谁,则恕谁。窃盗的罪也是可由他随便赦免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61页
⑤王静斋附说:窃取人家价值十枚银钱的物品,就为犯窃盗罪。初犯则断右手,再犯三次则连绝三次。这是沙飞尔教长规定的。在断去手或脚以后,要用热油炙伤处,以防因伤致死。律法是止人犯罪的,并不是特为残人的:所以在严寒或炎热的天气,不得执行断手。在割过两次以后,不要割第三次了。最好是把他拘押起来,等他悔罪,露出好人的形迹。阿里指那偷过三次的窃贼说:我不忍于割第三次了。无论怎样,也得给他留下一只手吃饭,洗下体;留下一支脚走路啊!(真主允犯人悔罪,就是给他留下自新之路,不至割到第三次四次上)。据阿以涉传述:麦贺尊的一个女子行窃了,穆圣欲执行断手,载德的儿子吴沙麦向穆圣求赦。穆圣说: “这刑律是真主制定的,你敢请求赦免吗?先前的人们遭报只因在上的人犯罪则赦免;势微的人犯罪是执行。指着安拉为誓;假使我的女儿——法土默偷了人家的东西,我也必割她的手。有人问道:为着偷人价值十枚银钱的东西,就执行断去一只手,使人终身为残疾,这是什么理由呢?答:割手并不是针对他偷人家的财物;而是因他破坏法律。这视法律如弁髦的罪,亦就足够上割手的了(《鲁白》)。《阿力》说断手刑是应施诸惯贼的。《奥注》上讲:贼人在行窃时,安然从事,不知畏惧。现代新刑律只科以拘禁,被拘期内,由公家供给吃穿,出狱后依然不知改途。因此窃盗罪有增无减。这是由于人定的刑律有欠完善所致。真主是比人类至知人事的。汉志各城乡,穷人遍地皆是,而不闻哪里发生过窃案。若有人遗失一枚金钱或银币,在经过数日以后,返来寻觅,十之九能可得到。无主的银币,无人敢于正视,而况伸手拾起。这全由于教法森严,施行在各方面……。[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61页
⑤刘锦标《传》:154.此是一种立法的原则,各地对此规定惩治轻重不同。但凡在回教徒,都宜读念《可兰》,人若在幼小之时读此,其偷盗之心,不敢稍萌,遏邪于先,实亦一最善之训诲耳。故,西洋史学家韦尔斯:谓回教《可兰经》一出,兴西洋政治社会上一秩序,实非过誉。
《可兰汉译附传》第178页
⑥王静斋眉批:告穆圣勿因逆徒反对而悲伤
《古兰经译解》(丙)第162页
⑥马坚目录:穆罕默德替犹太教徒判决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⑦王静斋夹注:他们全是伪信者。
《古兰经译解》(丙)第162页
⑧马坚注释:469.这一句又可以译作:“他们是倾听(他们的宗教师的)谎言的”。
《古兰经》(1-8卷)第221页
⑨王静斋夹注:信从本教学者造作的谎言,而辗转传给庸俗。
《古兰经译解》(丙)第162页
⑩王静斋夹注:闻你说话,传给他们的学者,供其变更。
《古兰经译解》(丙)第162页
⑩时子周注释:462.“为造谎言而听”:就是他们的目的在造谎言。
“为那些未到你这里来的一伙人而听”:有两解:一是为向未听的人们造虚伪的宣传而听;另一解是为给犹太人的学者们做情报而听。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5页
⑩林松注释:332.这两句中的倾听,目的在于把听到的机密散播出去,或添油加醋,煸风点火,制造谣言,搞垮伊斯兰教。这些人是打入穆斯林内部的伪信者。
《古兰经韵译》第194页
○ 11王静斋注释:383.“防备”:就是不要随便接受。海迫迩方面,一对男女贵族,犯了奸淫罪,大家把他俩送到古来作那里,求他们转求穆圣判罪。临行的时候,这些犹太人里有的告诉他们:如果穆罕默德依我们新改的法律判以鞭挞,则可服从;若判以石击至死的罪,不要服从。他们到穆圣跟前,穆圣就判以死罪。犹太人们不服,穆圣召来易卜尼苏立亚,说:“你们老实说,你们的《讨喇忒·圣经》上对于奸淫罪,究竟怎么定的”?那个老犹太人说:“定的是死刑,不过在我们教中人不一致奉行罢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62页
○ 11王静斋附说:《讨喇忒经》上原规定:“犯奸者处死”。犹太的学者为着迎合一般人的心理,助长他们尽情纵欲,竟改死刑为鞭挞四十。《古兰经》在世界上存留了千余年,刑律方面,保存原文一字未改。这种守正不偏的精神,不是其他宗教可能及的。事实昭彰,绝非虚语。
《古兰经译解》(丙)第162页
○ 11马坚注释:470.据伊本·欧默尔(Ibn‘Umar)的传述,默底纳的犹太教徒带来了犹太教的一对奸夫和淫妇来见穆圣,要求替他们判决,穆圣为尊重他们的教律起见,就问他们说:“你们的经上是怎么说的”?他们说:“要把他们俩的脸抹黑了,要凌辱他们俩”。他说:“你们说谎言了。你们的经上是说要把他们的俩治死。你们拿《讨拉特》来当面诵读罢,倘若你们是诚实的”。他们就去把《讨拉特》拿来,并且请一个识字的人来替他们读,那个人读到处死奸夫和淫妇的条文时,把手蒙住经文,有人对他说:“放开手,读你手下的明文罢”。他读了那条明文之后,他们说:“穆罕默德!《讨拉特》上,的确有这条明文,但我们隐讳了它”。穆圣就下令把奸夫和淫妇治死。伊本·欧默尔说:“我确已看见那个奸夫弯腰下去保护那个淫妇,不让石子落在她的身上”。
“这个”:是指他们通用的办法,“那个”:是指治死奸夫和淫妇。
《古兰经》(1-8卷)第221页
○ 11林松注释:333.他们的这番话,是妄想先知判决问题时能按他们的意图行事,否则,就要给以威胁。据传,这是由于两个贵族男女通奸的丑行败露,送交先知审处时,他们这样恫吓先知。[Page]
《古兰经韵译》第194页
○ 12王静斋注释:384.这话是指假信士和犹太人们说的。伪信士受辱,是以揭穿他们的阴谋,使穆民大众有耳共闻;犹太人们受侮,是以科他们特别税;并宣布他们隐匿《讨喇忒》上的经句。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 12刘锦标夹注:古注:犹太教徒中有贵族,男女二人有了奸情,依《旧约》之定律应以石块击毙之。但他们因惧此刑擅改了原文。以后他们令之来至穆圣,并嘱之曰:“他若能依此文裁判呢,你们即遵行之,否则便不可服从”!但穆圣终依天律命以石击毙之。
《可兰汉译附传》第178页
○ 13马坚目录:教人秉公判决
《古兰经》(1-8卷)第8页
○ 13时子周眉批:如听谎言如吃非法所得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5页
○ 14时子周注释:463.“吃非法所得的”:包括五章3、4节。
穆圣到麦地纳后,与在该地的各方人士定约(参阅二章84节):不仅是互不侵扰,而且互助以抵御外来的侵扰。并且规定所有的争执统归穆圣裁决。但犹太人始终仇视伊斯兰教,对于穆圣的判断,必设法为难,是以安拉在这节经里告诉穆圣:他们争执也可以不理,但如果判断,可必须公平,不能因仇而稍有所偏。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5页
○ 15马坚注释:471.穆圣到默底纳后,曾与当地的犹太教徒订攻守同盟的条款,但他们为嫉视伊斯兰教的发展,而暗中捣乱,屡次勾结墨克的多神教徒,进攻默底纳。因此,安拉准许穆圣不受理他们的诉讼,同时又命令他——倘若替他们判决的时候——应当秉公判决,不要为他们的种种非法的行为,而稍有偏私。这足证伊斯兰教的宽大和公平,是任何宗教所不及的。
《古兰经》(1-8卷)第222页
○ 16王静斋注释:385.这是对穆圣说的。大致是:犹太人们好说空话,好吞赃款。如果他们来求你断案,应不应在你。无论如何,他们妨害不了你什么事。如果你意欲判断,你就给他们依法公断。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 17马坚注释:472.这是指关于奸夫和淫妇的律例。
《古兰经》(1-8卷)第222页
○ 18王静斋注释:386.这话是表示一种奇异。犹谓这般犹太人本不信你这穆圣,也不信自己《圣经》上的话,而怎么又求你给他们作判断呢?判了以后怎么又不服原判呢?他们必不是真心信奉本教《圣经》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七段 《古兰》与以往的经典
本段首先叙述以往的经典,叫人依照他们的经典行事,然后说明《古兰》的任务和劝人向善、信赖安拉。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0页
[马坚译正文]
[44] ①我确已降示《讨拉特》,其中有向导和光明②,归顺安拉的众先知,曾依照它替犹太教徒进行判决,一般明哲③和博士,也依照他们所奉命护持的天经而判决,并为其见证④,故你们不要畏惧人,当畏惧我,不要以我的迹象去换取些微的代价。谁不依照安拉所降示的经典⑤而判决,谁是不信道的人⑥。[45]我在《讨拉特》中对他们制定以命偿命,以眼偿眼,以鼻偿鼻,以耳偿耳,以牙偿牙⑦;一切创伤,都要抵偿⑧。自愿不究的人,得以抵偿权自赎其罪责⑨。凡不依安拉所降示的经典而判决的人,都是不义的⑩。[46]我在众使者之后续派麦尔彦之子尔撒以证实○ 11在他之前的《讨拉特》,并赏赐他《引支勒》,其中有向导和光明,能证实在他之前的《讨拉特》,并作敬畏者的向导和劝谏。[47]信奉《引支勒》的人,当依安拉在《引支勒》中所降示的律例而判决○ 12。凡不依安拉所降示的经典而判决的人,都是犯罪的○ 13。[48]我降示你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以证实以前的一切天经,而监护之○ 14。故你当依安拉所降示的经典而为他们判决,你不要舍弃降临你的真理而顺从他们的私欲。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 15。如果安拉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 ○ 16。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 17。故你们当争先为善。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 18,他要把你们所争论的○ 19是非告诉你们。[49]你当依安拉所降示的经典而替他们判决,你不要顺从他们的私欲,你当谨防他们引诱○ 20你违背安拉所降示你的一部分经典。如果他们违背正道○ 21,那末,你须知安拉欲因他们的一部分罪过,而惩罚他们。有许多人,确是犯罪的。[50]难道他们要求蒙昧时代的律例吗?在确信的民众看来,有谁比安拉更善于判决呢○ 22?§[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15-116页
①王静斋眉批:不要怕人,只当畏主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②王静斋夹注:避除那像是黑暗地疑惑。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②马坚注释:473.原本《讨拉特》中,本有“向导和光明”,但那种向导和光明,是专属于犹太人的,并不适于其他的民族;就对于犹太人,也是有时间性的,尔撒的诞生,《引支勒》的启示,就足以证明犹太民族已急需新的启示了。
《古兰经》(1-8卷)第222页
③马坚注释:474.“明哲”:原文是(rabbaniyyun)是指崇拜真主的人和认识真主的人而言。第三章第79节是用第一义,这里是用第二义。
《古兰经》(1-8卷)第223页
④王静斋夹注:证它确实。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⑤马坚注释:475.这里不说“谁不依《讨拉特》而判决”,却说“谁不依安拉所降示的经典而判决”。足证《古兰经》不承认当日在犹太教徒手中《讨拉特》全是安拉所启示的,没有经过犹太教学者的篡改。
《古兰经》(1-8卷)第223页
⑥王静斋注释:387.以上全是犹太人说的。略谓:真主降下《讨喇忒》经,以斯拉衣来人中顺命的圣人们,以及一般专心事主的,和一般宗教学者,全依照那《圣经》上的话为犹太大众作判断。你们现代的人,也当这样;对于传扬《讨喇忒》上关于穆圣的记载,不要因为怕人密而不宣。你们因为怕我,不要隐匿它;更不要因为贪图小惠,不说真话。又“依照寄托给他们的天经作判断”在《郁氏》亦是这么译的。《阿力氏》译为“依照他们所保持的一部分天经”。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⑥王静斋眉批:犹太人为爱财不说实话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⑥王静斋附说:真主对犹太人这番训告,是连带说出他们怕人不怕主,并为着贪点好处不把真的和盘托出。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⑥时子周注释:464.“引导和光明”:《讨喇忒》确含有引导和光明,但它是专给犹太人的,且有时代性,《四福音》的情形也是如此。在《古兰经》说明了有修养的学者和众博士有保卫天经《讨喇忒》的责任,但《古兰》并未承认他们保卫的成功,见二章41节,与79节,至于《古兰》并不需要人力保卫,自有安拉负责(见一五章9节)。
在本节最未一句不说《讨喇忒》,而说:安拉所降的。因彼时《讨喇忒》已非完全是真主所降的原经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6页
⑦马坚注释:475.参阅《出埃及记》二一:23、25;《利未记》二四:17-20。
《古兰经》(1-8卷)第223页
⑧王静斋注释:388.杀人偿命;伤人一肢,偿人一肢;毁人一窍,偿人一窃;这是定而不可移的。此律记在《讨喇忒》。我教也规定这样抵偿。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⑧林松注释:334.《旧约全书·出埃及记》第二一章23-25节中类似的话是:“若有伤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古兰经韵译》第196页
⑨王静斋夹注:不向法庭请求判以赔偿的人,可望那是罚赎自身作下的罪。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⑩王静斋夹注:不依经上规定的话判断赔偿的,便是宗教上的逆徒。
《古兰经译解》(丙)第163页
⑩时子周注释:465.“弃而不究”:放弃赔偿。
参阅《旧约·出埃及记》二一章23至25节:“若有伤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Page]
又《旧约·利未记》二四章19至21节:“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怎样向他行,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打死牲畜的,必赔偿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6页
○ 11马坚注释:477.第44节说《讨拉特》中“有向导和光明”,本节又说《引支勒》中“有向导和光明,”足证《讨拉特》中的“向导和光明,”在某一个时期中满足易司拉仪的后裔的需要,到了耶稣的时代,他们需要《引支勒》中的向导和光明。这两种向导和光明,都不能满足全世界人的要求,故,启示《古兰经》,而作永远的准绳。
《古兰经》(1-8卷)第223页
○ 11时子周注释:466.“引导与光明”:引导:是关于行为的,光明:是关于信仰上的认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7页
○ 12时子周注释:467.“判断”:不只对双方纠纷,或对犯罪的事,始用判断。凡涉及信仰的事,纠正行为,或作证,都属于判断的范畴。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7页
○ 12林松注释:335.所谓判决,范围甚广,并不限于排解纠纷,定罪判刑之类,还包括对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中许多问题的处理在内。
《古兰经韵译》第197页
○ 13王静斋注释:389.此证尔撒的《福音》上记有教律;尔撒是独立传他的教法者,并不是专守《讨喇忒》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4王静斋夹注:保障其他未受篡改的天经完全可信。或译:“给它作证明”。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4马坚注释:478.这是说《古兰经》有两大使命:(1)证实以前的经典原来都是天启的;(2)监护以前的经典。由《古兰经》可以证明那些条文是曾经佚失的,那些条文是曾经篡改的。
《古兰经》(1-8卷)第224页
○ 14林松注释:336.这几句是指《古兰经》,不仅证实而且维护它以前的经典,也蕴含着各经的哲理、精华。
《古兰经韵译》第197页
○ 15王静斋夹注:就是宗教上的光明大道,任人坦然迈进。这说的是从前。而今只有伊斯兰这一条明路,可任世界各民族共同履行。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6王静斋夹注:常守一道。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7王静斋夹注:给你们不同的教律,藉(借)以分明谁顺谁逆。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7马坚目录:伊斯兰教是与社会发展相配合的
《古兰经》(1-8卷)第8页
○ 17马坚注释:479.敬事造物主,友爱全人类,并且信仰因果报应,这是一切宗教所同具的基本原理,这时亘古不变的。至于宗教的仪式和规律,则因民族和时代互不相同。穆罕默德是最后的天使,伊斯兰教是最新的宗教,故,天经和《圣训》中只规定许多原则,至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可以因时制宜,由全体穆士(斯)林所推选的代表,依经典里所定的原则,以会议的方法而加以决定。因此,《古兰经》是能满足各民族和各时代的需要的。
《古兰经》(1-8卷)第224页
○ 17王静斋眉批:各项善举,命人奔波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8王静斋夹注:死后复生。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9王静斋夹注:宗教问题。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19时子周注释:468.保障以前的经典:就是说各经中重要的精华都包括于《古兰》之内,所以《古兰》保障了以前的经典。
“我为你们每一伙人指定一种法律与明路”:这是说在降《古兰》以前,安拉曾按照各民族的需要而降各种法律,及至降下《古兰》,乃是为所有民族与万世的需要了。参阅一O章47节;一三章7节;三五章24节。[Page]
世界上各类动物都是遵循它那一类的一种规律,惟独人类不然。因为安拉给了人类特殊的智慧与能力,如果不令他有所选择与决定,则天赋的智慧与能力便无由表现。这是分族的原因,且可由此以试验人的善恶。但到世界大同的日子,人类自然又成了一族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7页
○ 20王静斋注释:390.“磨难”:就是诱出正道误入迷途。凡是处在这种情况之下的人,他就算是受了外力的迷惑了。传犹太的学者,有的用巧言花语引诱穆圣。圣人始终不为所动。有些学者本着这段经文敢断:主的钦差们也难免有一时的忽略和忘怀。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21王静斋夹注:不遵行教律。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22王静斋夹注:愚昧的时代的判断是不公平的,主的判断无可再好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64页
○ 22刘锦标《传》:155.此数节之降,有的谓:判犹太人通奸案,但按正文及45节考之,又似因为杀人者抵偿而颁降。总之,主之律,千古不变,《桃拉台》、《引支勒》、《可兰》一而已矣。然,传之久,则失其真矣。
万恶淫为首,实非虚言。试想作恶犯法之乱,因由于淫者,实占多数。故,佛主灭欲,儒主制欲。然,男女阴阳,是人生必需之事,岂能灭制乎?即有能灭能制之者,亦非普通人之道。《可兰》示教,是大中至正之人道,顺人之情。规定结婚、离婚之法,严定法外淫乱之罪,至为完善。至于伤害等罪,虽有抵偿之例,然,又示教被伤者赦宥可自赎其愆,既不过宽而废法;又以不过苛而教人。已寓政法与宗教相辅之至意。留心社会学者,其注意此乎?
法律之立也,近来各国均取宽大主义,《可兰》对于杀、妄、淫、盗四者,明定重刑,似乎与时代不合。然,若按各章全文研究探讨,在每定刑之后,均有:若其能复,能修正,则亦可复真,亦可得赦;意谓罪虽重,只其悔复,即可得宥。若明定轻刑,人将玩法矣;法若能玩,奸民渐兴,纯真被亏矣。然则,各地偷盗之多,其因律轻乎?
《可兰汉译附传》第180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八段 穆斯林与他们的敌人
本段叫有信仰的人莫以犹太人和基督教徒作朋友,要对信仰者谦恭,对不信者强毅。只有安拉才是信仰者的朋友。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1页
[马坚译正文]
[51] ①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为盟友。他们各为其同教的盟友②。你们中谁以他们为盟友,谁是他们的同教③。安拉必定不引导不义的民众 ④。[52]你将看见有心病的人⑤,将争先地去与他们亲善⑥,还要托辞说:“我们恐怕遭遇厄运⑦。”安拉也许降下胜利,或发出命令⑧,而他们因为自己心中隐藏的阴谋,而变成悔恨的人⑨。[53]信道的人说:“这等人,就是指安拉而发出最严重的盟誓,自称与你们同教的人吗⑩?”他们的善功,已完全无效,故他们已变成亏折的人○ 11。[54]○ 12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中凡叛道的人,安拉将以别的民众代替他们,安拉喜爱那些民众,他们也喜爱安拉。他们对信士是谦恭的,对外道是威严的,他们为主道而奋斗,不怕任何人的责备○ 13。这是安拉的恩惠,他用来赏赐他所意欲的人○ 14。安拉是宽大的,是全知的 ○ 15。[55]你们的盟友,只是安拉和使者,和信士中谨守拜功,完纳天课,而且谦恭的人○ 16。[56]谁以安拉和使者,以及信士为盟友,(谁是安拉的党派);安拉的党派,确是优胜的○ 17。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17页
①王静斋眉批:勾结敌人,意图吃饭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①马坚目录:禁止与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缔结盟约[Page]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②王静斋夹注:一样的趋向迷信。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③马坚注释:480.当日,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参加墨克人的同盟,他们都是伊斯兰教的敌人,故,禁止以墨克的敌人为盟友之后(参阅六O:1-3),禁止以他们为盟友。通敌是一种大罪,所以这个禁令是无可非难的(参阅三:28附注;马注:212)。
《古兰经》(1-8卷)第225页
④时子周注释:469.不信伊斯兰的人:如犹太人与耶稣教人,他们的信仰虽不同,但在反对伊斯兰方面他们是互助的。不要和他们为友:就是不要希望从他们身上得到帮助(指战时说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8页
⑤马坚注释:481.“有心病的人”:是指伪信的人而言,因为他们的信仰是不健全的。他们不信穆圣的使命,更不信伊斯兰教的成功,他们为自身的福利,而冒充信士,但恐墨克人一旦胜利,而遭受损失,故,暗地里与犹太教徒勾结。
《古兰经》(1-8卷)第225页
⑥王静斋夹注:信心不坚的伪信士独与他们结友,予以扶助。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⑥林松注释:337.这种人:指伪信者。
《古兰经韵译》第198页
⑦王静斋夹注:就是恐怕有经人不给饭吃。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⑧王静斋夹注:揭破伪信士的阴谋。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⑨王静斋夹注:恨不该犹豫不决,和逆徒们结友。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⑨时子周注释:470.“奔向他们”:就是赶快与他们联系,希望失败时不受敌人伤害。
“发出命令”:这几节《经》是在收复麦加以前下降的,显然是对收复麦加说的。所谓命令:显然是建立穆斯林政权的命令。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8页
⑩马坚注释:482.信道的人对谁说这句话呢?这有两种解释:(1)看见伪信者的结局的时候,信道的人,都觉得诧异,所以互相询问说:“这等人,就是…… 自称与你们同教的么?”(参阅九:55、56);(2)这是对犹太教徒说的。故,“同教”二字当译作“同盟”(参阅五九:11-14)。
《古兰经》(1-8卷)第226页
○ 11王静斋夹注:以上是述说伪信士们可恨,复又可怜的情形。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 11王静斋眉批:宗教寄生虫,为吃饭颠倒黑白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 11王静斋附说:当时的有经人明着暗着破坏伊斯兰的成功。穆圣方面因而对他们取敌对的态度。伪信士为着贪得有经人的小惠,竟至随声附和,与他们打成一片。自古天生没出息的人,在他一生的目的,就是为着吃饭。入教出教,颠倒黑白,扰乱宗教不安,发生些个意外不幸,全是由饭碗问题为起因。这类人无时无地不有,可称是教中巨患,害群之马。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 11时子周注释:471.“尽力指安拉发誓的”:就是不信的人。这是安拉的一种暗示。伪信与不信的人们,无论如何反对穆圣,终无达到目的之一日,不但对穆圣无伤,他们自己反受到极大的损失。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9页
○ 12时子周眉批:对穆民谦逊,对不信者刚毅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8页
○ 13王静斋眉批:为真主持正义,不怕有人责备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 14林松注释:338.这句大意是说,尽管会有少数动摇分子变节叛教,穆斯林们也历尽艰辛折磨,但从整个形势发展看,伊斯兰教的队伍和力量更壮大,穆斯林们的信仰、信念也更坚定。[Page]
《古兰经韵译》第199页
○ 15王静斋注释:391.这是真主预言的话。在圣人时代,果有三部分人叛教。一是埃思伍代,这人是个祭司,在叶曼称圣,占据城池,压迫我教长官 ——若牟阿支等。穆圣得到报告,传令牟阿支领导大众谨守宗教,勿为所惑。后来埃氏被人暗杀,死在卧榻上了;二是耶玛麦的哈尼法人。他们的领袖是骗人的模塞利麦。在穆圣时代,他居然敢自称圣人,此在纪元后第十一年上。穆圣正在和他通信辨正时,突然病逝。后来埃补白克、哈立得率军把他消灭了;三是埃思代人,他们的领袖是图赖哈。这人也是穆圣时代称圣的。在穆圣去世后,他与哈立得发生激战,终至败北、逃亡叙利亚。后来又归入伊斯兰了,结局很好。主说:“安拉将发现一伙人……。”穆圣曾对额布母沙说:“他们就是这伙子人”。
《古兰经译解》(丙)第165页
○ 15王静斋眉批:忠诚的穆民要任劳任怨肯于自责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 15王静斋附说:热心宗教的人,得具有两项特长:一为教奋斗,不畏牺牲;二为教负责,任劳任怨。缺少第一项,就是信仰力不坚强的表现;缺少第二项,便是当年畏惧犹太人嗔怪的乡愿一流。当穆民的无这两项特长,算个什么穆民呢?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 15时子周注释:472.穆斯林在麦加受尽了压迫,在麦地纳四面是好战的敌人,其处境的困难更十倍于往昔。虽然如此,但未闻有因此而出教的。据说有人问仇敌的首领苏富扬:“有人因怨恨而叛教吗”?苏答:“无”。又问:“穆斯林的数目是增加了呢?或是减少了呢”?苏答:“增加了”(见《布哈拉圣训集》)。足见人人愿意趋向真理与光明。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9页
○ 16刘锦标《传》:156.政教之兴也,无论何时,均有忠奸。忠者:即纯诚不二,不避毁,不畏艰;奸者:居此勾彼,居彼勾此。忠奸之现象,天谕何等的真确。用以观人,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试考在《可兰》以前,各国有立站、鞠躬之礼者乎?即有之亦不为重,时及今日以立站、鞠躬为礼之重仪是谁昌明之乎?
《可兰汉译附传》第182页
○ 16时子周注释:473.在警告人勿以敌人为友以后,在本节内又告诉大家,真正爱护的只是安拉和他的使者,及信仰坚定的众穆民。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9页
○ 16林松注释:339.51-53节,讲的是不要认敌为友;这一节讲的是,谁是你们真正的爱护者。
《古兰经韵译》第200页
○ 17王静斋注释:392.这就是说,你们不要以有经的人为朋友,他们彼此是朋友,绝不是你们的朋友。你们的朋友只有安拉、钦差,和众穆民而已。凡接近真主,钦差,众穆民的人,便是真主一方面的人。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 17王静斋附说:作善事,不背天经《圣训》,便是站在真主方面。不守正道,任意胡行,那即是和恶魔为伍。何去何从,任人自择。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九段 嘲笑者
本段首先叫人不要跟侮蔑宗教人的人作朋友,并叫有经的人遵守他们的经典。伪信者不但口是心非,而且造谣诽谤,为非作歹,坚信的人将获得丰富的回赐。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2页
[马坚译正文]
[57]信道的人们啊!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的人,有的以你们的宗教为笑柄,为嬉戏,故你们不要以他们和不信道的人为盟友。你们当敬畏安拉,如果你们真是信士。[58]当你们召人来礼拜的时候,他们以你们的拜功为笑柄,为嬉戏。这是因为他们是不了解的民众。[59]你说:“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责备我们,只为我们确信安拉,确信他降示我们的经典①,和他以前降示的经典②;只为你们大半是犯罪的人③。”[60]你说:“我告诉你们在安拉那里所受的报酬有比这更恶劣的,好吗?有等人曾受安拉的弃绝和谴怒,他使他们一部分变成猴子和猪④,一部分崇拜恶魔,这等人,他们的地位是更恶劣的,他们更远地背离了正道⑤。” [61]当他们来见你的时候,他们说:“我们已信教了。”他们带着不信进来,又带着不信出去⑥。安拉是最知道他们的隐情的⑦。[62]你看见他们中有许多人,急于作恶犯罪,超过法度,吞食贿赂⑧,他们的行为真恶劣⑨![63]⑩一般明哲和博士,怎么不禁戒他们妄言罪恶,吞食贿赂呢○ 11?他们的行为真恶劣○ 12![64]○ 13犹太教徒说:“安拉的手是被拘束的○ 14。”但愿他们的手被拘束○ 15,但愿他们因为自己所说的恶言而被弃绝○ 16!其实,他的两只手是展开的○ 17;他要怎样费用,就怎样费用○ 18。从你的主降示你的经典○ 19,必定要使他们多数的人更加横暴,更加不信道。我将仇视和怨恨,投在他们之间○ 20,直到复活日○ 21。每逢他们点燃战火的时候○ 22,安拉就扑灭它○ 23。他们在地方上肆意作恶。安拉不喜爱作恶的人○ 24。[65]假若信奉天经的人信道而且敬畏,我必勾销他们的罪恶,我必使他们入恩泽的乐园○ 25。[66]假若他们遵守《讨拉特》和《引支勒》和他们的主所降示他们的其他经典,那末,他们必得仰食头上的,俯食脚下的○ 26。他们中有一伙中和○ 27的人;他们中有许多行为恶劣的人 ○ 28。§[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17-119页
①王静斋夹注:《古兰》。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②王静斋夹注:各天经。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③王静斋夹注:如果你们信自己的天经,你们也就不毁谤我们,不痛恶我们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④马坚目录:犹太教徒真变成了猴和猪么?
《古兰经》(1-8卷)第8页
④时子周眉批:变猪变猴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79页
④马坚注释:483.一般注释家都认为这是说犹太教徒的形象变成猴和猪,其实,这是指性格的改变而言。穆查希德和拉厄卜都是这样主张的。我们从下文可以看出这种解释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假若变成猴和猪,就不能能说他们“是地位更恶劣的,是离正道更遥远的”,更不能说“当他们来见你们的时候,他们说:我们已信道了。”(参阅二:65附注3;马注:33)
《古兰经》(1-8卷)第227页
④时子周注释:474.这是指犹太人说的,可参阅二章65节,只不过前者说他们变猴,本节又加上变猪。此外还有拜魔鬼的人,也与他们相同。所谓变猴、变猪,不是说他们变了形状,他们仍然还是人,因为下文说:“这均是地位至卑的,是至迷失正道的”。如果真变成猴变成猪,那就谈不到地位与正道了。下一节说得更清楚:“他们不信着进来,确又不信着出去”,他们:就是指那些变猴变猪的人而言,如果变成了猴猪的形状,还谈得到信与不信吗?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0页
④林松注释:340.第二章《黄牛》第65节,有“变为贱猴”之说,这里又有变为猴形猪体之说,是以畜牲比喻这些人的丑恶卑劣,被人唾弃。
《古兰经韵译》第201页
⑤王静斋注释:393.这话是指犹太人说的。他们尝说:“伊斯兰是最下等的宗教,个中人是极无福份的”。假使事实是这样,尚有比这个更恶的,在他们应该听着,那就是教犹太人变猪,变猴。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⑤王静斋眉批:不图名利的人,先知都羡慕他
《古兰经译解》(丙)第166页
⑤王静斋附说:人们全是喜爱自己的,怒恨别人的。但是遇见真的,自应追随。穆民应当喜爱穆民,爱人如爱己是属好性情,高禀赋。穆圣说过:“有一伙人:既非先知,也非殉教者;将来在后世,先知和殉教的人,全都羡慕他们”。大家问道:“他们是谁呢”?穆圣说:“这伙子人因为真主爱大众。既不图夸奖,也不希望金钱。在大众骇(害)怕的时候,他们不知骇(害)怕;在大众悲伤的时候,他们并不悲伤”。有人问沙利米:“从什么地方能可认识主所爱的人呢”?他说:“那一伙人,全是言语温和,性情柔顺,面貌慈祥,天性好施,不多抨击,涵养过人,喜爱群众的”(《鲁白》)。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⑥王静斋夹注:这就是说他们违逆着走出走入。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⑦王静斋夹注:他们那样违逆,在穆圣已然料到;真主更比穆圣知道的清楚。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⑦刘锦标《传》:157.夫,道久失真,真失则假,假久则以假为真矣。真道再复,则人皆惊骇,意真为假矣。最可恨者,是读诵经典之人,与一群顽固不化之教徒,互相结合;对于真道之昌明,笑骂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假意从真,投机利用者有之。可悲哉!他们将来的所着!
《可兰汉译附传》第183页
⑧时子周注释:475.“吃非法所得的”:就是贪污。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0页[Page]
⑧林松注释:341吞食非法暴利——指贪污、掠夺、侵占孤儿遗产等。
《古兰经韵译》第201页
⑨王静斋夹注:这是指犹太人降的,下同。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⑩时子周眉批:学者与博士应禁止他们说有罪的话和吃非法所得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0页
○ 11林松注释:342.这一句是批评、责问有识之士(学者、博士之类)为什么对残暴行为袖手旁观,坐视不顾?
《古兰经韵译》第201页
○ 12王静斋注释:394.这话是斥责一般有修养的学者,和有卓识的人,不该任教民胡行,不加制止。他们这样漠视,实在是渎职。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12王静斋附说:糊涂人说浑的办假的,那是他们的本份。在高上几等的伟人、博士们,对这类人要得苦口劝阻,说明是非,才是正理。不如此,而怕个人吃碰眼前亏,闭口不谈,弃耳不闻,那个渎职的罪实在太大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12时子周注释:476.这是说有知识的人与在社会上或宗教上负责的人,应该实行“命人为善,止人作恶”的义务。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0页
○ 13王静斋眉批:犹太人对真主说话失敬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13马坚目录:犹太教徒对安拉的诽谤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4刘锦标夹注:其意是真主是啬吝而不施的,非是有形之手者也。
《可兰汉译附传》第183页
○ 14马坚注释:484.他们说句话的意思是安拉是吝啬的,因为阿拉伯人常常用这句话表示吝啬的意思(参阅一七:29)。
《古兰经》(1-8卷)第228页
○ 15王静斋夹注:“手被缚”:就是吝惜。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16王静斋夹注:离开了主的慈惠。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17马坚注释:485.这句话的意思是安拉是仗义疏财的,这是反驳他们对于安拉的诬蔑。这也是阿拉伯人常用的说法,并不是安拉真有两只手,读者切莫拘泥于文字。“他要怎样费用,就怎样费用”,就是说明这句话的意义的。
《古兰经》(1-8卷)第228页
○ 18王静斋夹注:他们的感觉困窘,全由自造恶因而来,自不认罪忏悔,竟说真主吝啬不赐给他们多财。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18林松注释:343.当时,犹太人经营商业,放高利贷,谋取财物,颇多富豪之家。他们看到穆斯林大多贫困,有些人的财产弃置在麦加,麦地那信士又以农民居多,便嘲弄穆斯林说:“安拉的手被束缚”,就是说,手头紧,或舍不得花钱,或没有资助穆斯林。“伸缩自如、支配随意”:是驳斥他们的话。这一节中的“手”,是比喻,不是实有的形象。
《古兰经韵译》第202页
○ 19王静斋夹注:《古兰》。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20马坚注释:486.这是上承第51节的,故“他们”:是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而言的。第66节可以为证。
《古兰经》(1-8卷)第228页
○ 21王静斋夹注:派别众多,永远争议不决。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22马坚注释:487.这是指他们对于穆圣的敌对行为而言。
《古兰经》(1-8卷)第228页
○ 23王静斋夹注:每思对穆圣作战,真主就制止他们实行。
《古兰经译解》(丙)第167页
○ 23刘锦标夹注:当他们意欲与穆圣显了争斗与扰乱时,则真主即止住他们的歹,使他们自乱。
《可兰汉译附传》第183页
○ 24王静斋夹注:就是将必罪刑你们。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 24时子周注释:477.彼时的穆斯林都很贫苦,有的把财产都放弃在麦加了。默地纳的穆斯林多半是农民,当然多不充裕;惟有犹太人经营商业,并作高利贷,是以多富,于是他们就戏弄穆斯林说:“安拉的手被缚了”。参阅三章180节:“主的两手是开展的”:这一句是暗示穆斯林不能永久的困穷。[Page]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1页
○ 25王静斋夹注:假使犹太人信其当信的,忌食秽物了,在真主一定要他们脱开火狱,得进天园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 26王静斋夹注:“头上”:指关于精神偷快的食粮;“脚下”指食禄丰满,吃之不尽。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 26马坚注释:488.这是指树木上所结的果实和田地里的所产的粮食而言的。
《古兰经》(1-8卷)第229页
○ 26时子周注释:478.他们如果奉行《讨喇忒》与《引支勒》,他们自然就信了《古兰》,因为他们的经里,早有穆圣诞生的暗示。如果他们信《古兰》,他们在精神方面定可得到主赐的愉快,在物质方面也定可得到充裕的生活,这就是所说的从头上脚下得食。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1页
○ 26林松注释:334.头顶和脚下仰俯食取,是比喻的手法。指精神方面受用无穷,物质方面取之不尽。
《古兰经韵译》第202页
○ 27王静斋夹注:既不过,也无不及,若易卜尼色喇目等。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 28刘锦标《传》:158.胡言乱语,怨天尤人,是小人的常态。因人之得道他逾顽固,他逾妄为,他逾不说真理。是主已掷仇恨忿怒在他们的心中,他们迷而不能返矣。
《可兰汉译附传》第184页
○ 28林松注释:345.这是对当时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立场、态度的基本估计。
《古兰经韵译》第203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O段 基督教的偏差
本段说明一切有信仰的人,只要信安拉,信末日和行善,都无需忧虑。然后说明犹太人的背叛和有关尔撒及三位一体的谬论。最后告诚世人不要信那些无能力的东西,或违犯宗教的限制。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4页
[马坚译正文]
[67] ①使者啊!你当传达你的主所降示你的全部经典。如果你不这样做,那末,你就是没有传达他的使命②。安拉将保祐你免遭众人的杀害③。安拉必定不引导不信道的民众④。[68]你说:“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没有什么信仰,直到你们遵守《讨拉特》和《引支勒》,以及你们的主所降示你们的经典⑤。”你的主降示你的经典,必使他们中多数的人更加横暴,更加不信道⑥;故你不要哀悼⑦不信道的民众。[69]⑧信道的人、犹太教徒、拜星教徒⑨、基督教徒,凡确信安拉和末日,并且行善的人,将来必定没有恐惧,也不忧愁⑩。[70]○ 11我与以色列的后裔确已订约,并派遣许多使者去教化他们,每逢使者带来他们不喜爱的东西的时候,他们就否认一部分○ 12,杀害一部分○ 13。[71]他们猜想没有祸害○ 14,故他们变成瞎的○ 15、聋的○ 16。嗣后,安拉赦宥了他们 ○ 17。嗣后,他们中许多人又变成了瞎的、聋的○ 18。安拉是明察他们的行为的○ 19。[72]妄言安拉就是麦尔彦之子麦西哈的人○ 20,确已不信道了。麦西哈曾说:“以色列的后裔啊!你们当崇拜安拉——我的主,和你们的主○ 21。谁以物配主,安拉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 22。”[73]○ 23妄言安拉确是三位中的一位○ 24的人,确已不信道了○ 25。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如果他们不停止妄言○ 26,那末,他们中不信道的人,必遭痛苦的刑罚。[74]难道他们还不向安拉悔罪,求得宽恕吗?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27。[75] ○ 28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只是一个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去了○ 29。他母亲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们俩也是吃饭的○ 30。你看我怎样为他们阐明一切迹象,然后,你看他们是如何悖谬的○ 31。[76]你说:“难道你们要舍安拉而崇拜那不能为你们主持祸福的么?”安拉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77]你说:“信奉天经的人呀!你们对于自己的宗教,不要无理的过分○ 32。有一伙人,以前曾自己迷误,并使许多人迷误,而且背离正道,你们不要顺从他们的私欲○ 33。”[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19-120页
①王静斋眉批:宣传天经,昧起一部份就算渎职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①时子周眉批:安拉保祐穆圣不受人害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1页
②王静斋注释:395.这话是命穆圣教传《古兰》的全部;如果不是那样,而是宣传一部份,昧起一部份,那就算作渎职。在穆圣将抵默底纳的时候,犹太人们恫吓穆圣说:“我们这里有武备。你若不及早退去,我们就置你于死地。你若回去,我们送给你路费,特别恭维你”。那时候,有百位辅士,迁士,拱卫穆圣,夜间守护,白昼随出。待至“安拉保祐你不受人害”这句话降下以后,穆圣深知真主保护他,不为敌人所算;故此撤去百位迁士、辅士,出入不带一个卫兵。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③王静斋眉批:穆圣出人不带卫兵是平民化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③王静斋附说:穆圣先用人拱卫,这是尽人事,不为失当。及至切知不致被敌人谋杀,乃撤去卫士。这与作事伤天害理,视民众为鱼肉的贪官污吏,用卫兵防人暗杀,其意义大不相同。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③马坚目录:安拉对于穆罕默德的保护
《古兰经》(1-8卷)第9页
③马坚注释:489.穆圣在墨克时,他伯父艾卜·它列卜(Abu Talib)恐怕他遭遇暗杀,常常派人保护他,自奉到这节启示后,穆圣对他伯父说:“伯父!安拉已保祐我了,你不必再派人来保护我了”。
《古兰经》(1-8卷)第229页
④时子周注释:479.穆圣在麦加时只有一项敌人,即古来氏人,及至到了麦加地纳,敌人便增加了十倍。彼时的犹太人是强有力的一个民族,一言不合,便成最大的仇敌,耶稣教徒们也是如此。在阿拉伯半岛的其余各族因受了古来氏人的煽动,也都协助他们;此时穆圣的处境确实是万分危险,自此节经文降下以后,大家知道穆圣有安拉保祐,不受人害,便都放心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1页
⑤王静斋注释:396.犹太人对穆圣说:“你不是自称跟从易卜拉欣之道的吗?如此,你当遵信《讨喇忒》,”穆圣说:“你们尚未完全奉行《讨喇忒》上的话,何可责备我”?他们说:“我们遵行现下的《圣经》(篡改的新本),我们奉行的是正道”。至此,真主乃降这段经文。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⑥王静斋夹注:他们见到《古兰》,益发不信它。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⑦王静斋夹注:他们不信,你莫忧虑。
《古兰经译解》(丙)第168页
⑧王静斋眉批:非伊斯兰人也能进天园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⑨王静斋注释:397.沙便人:是基督教中的一部分,思想不正,迹近胡行。这般人虽迷信过深,而在经过悔罪自新后,也可蒙主饶恕。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⑨王静斋附说:沙便人:或作“拜星斗的人”。一说是犹太中的一派,英文作Sabeans又有的说:“这般人是在基督教以前有的,他们拜七星”。我们依照上列一段天经,敢信无论奉哪一教的人,只要他深信独一的真主,信死后复生,听候审判,并作信条以内的善举,那人便能脱开火狱,得进天园”。参看(王)注 39。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⑨林松注释:346.异化教徒——参见第二章《黄牛》第62节,亦被译为“拜星教徒”,原文“萨比乌”在这里是主语。
《古兰经韵译》第203页
⑩马坚注释:490.参阅二:62附注;(马注:30)。[Page]
《古兰经》(1-8卷)第230页
○ 11时子周眉批:忠言逆耳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2页
○ 12王静斋夹注:若不信尔撒和穆圣。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13王静斋夹注:若翟克赁亚、耶哈亚。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13马坚注释:491.参阅二:61附注(3);(马注:29)。
《古兰经》(1-8卷)第230页
○ 14王静斋夹注:认为反抗使者,残杀圣人,可以不遭天诛。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15王静斋夹注:看不见真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16王静斋夹注:听不进真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17王静斋夹注:当他们悔罪时,允纳其忏悔。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18林松注释:347.眼瞎、耳聋——存在两种解释:(1)比喻语,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根本看不清、听不懂。(2)借指灾祸,例如易斯拉仪人在巴比仑各王统治下,被杀被俘,后来,又在台塔手下惨遭洗劫。
《古兰经韵译》第204页
○ 19王静斋夹注:终必施以还报。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19刘锦标《传》:159.穆圣之成功,以其无私也;真经之为真,毫无门阀之限。凡是有经典之宗教家,只是能遵经典的真理,则造物主即能赦之。换言之,即在回教奉有《可兰》,但若不知《可兰》所命者为何,岂非等于不归信经典者乎?穆圣之责,即是宣达。真经临到,不知其真意,不从其命令者,是造物主已弃,不默导者乎?且又云“无论何教,只要是纯诚信仰造物主,及后世的日子,且能纯洁工作的人,均属诸无惧无忧”。正大无私,已见一斑。惜乎后人不识《可兰》之大,演成宗教之战争数百年,私乎?公乎?
私心乃古今所同,凡是以真理来临的圣贤,只要于(与)他私意不合,习惯不同,则即排之,且有时因私心之盛也,本知是经,本知是真理,因嫉其人,乃废其言,故意妄为者不知多少。然则,灾祸之来岂不宜乎?有心宗教的人其注意己之私乎?
至于有纯诚信仰的人,若不纯洁工作,则犯礼违法之事有,故,亦不能无忧无惧。然,纯洁工作之人,若无真正之信仰,则日夜亦是忧患恐惧耳。二条遵到,无论何时都能无忧无惧!无忧无惧,岂非安乐者乎?然,知难行易,非浅见者所能得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185页
○ 19时子周注释:480.“眼瞎耳聋”:是指大灾难,以斯拉衣来的子孙们自以为是主最喜爱的,虽有大罪,也不至受大的惩罚。他们在巴比伦各王统制之下,遭受了极大的灾难,许多人被杀,其余的被俘。后来在台塔氏(T‘tug)手内又遭大难一次。说安拉允了他们的悔罪:就是安拉又差遣了尔撒,因为他们又不承认尔撒,所以才有第二次的惩罚。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2页
○ 20王静斋夹注:基督徒有一部分人妄称:安拉即是基督。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21马坚注释:492.基督曾谴责魔鬼,因为魔鬼教他除上帝外崇拜他物(《马太福音》四:10)。基督曾告诉抹大拉的马利亚(Mary Magdalene)说:“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上帝,也是你们的上帝。”(《约翰福音》二O: 17、18)。有一个官吏称基督为良善的夫子(Good Master),基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路加福音》一八:18、19)。有人问基督:“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他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马可福音》(一二:28;一二:19)。由此可见耶稣本人并没有自称上帝。反之,他常常指示人们应该只崇拜独一的上帝。[Page]
《古兰经》(1-8卷)第230页
○ 22时子周注释:481.耶稣教人应当事奉安拉,见《新约·马太福音》四章10节:“耶稣说:撒旦退去罢!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2页
○ 23王静斋眉批:信三位一体的人不是真信者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24马坚注释:493.三位一体的公式是:1+1+1=1,这是很难解释的(参阅四:171附注3);(马注:428)。
《古兰经》(1-8卷)第231页
○ 25王静斋夹注:这也是一部分基督徒的妄称。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25时子周注释:482.若是犹太人因不承认诸圣而被安拉惩罚,那么耶稣教徒们恐也将受安拉同样的惩罚,因为他们信得又太过了,竟把肉体的耶稣认为就是安拉。犹太人是不及,耶稣教徒是太过。还不是一样的错误吗?
说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此一信条,其流弊有二:
(1)是使耶稣教徒们只知感激耶稣,而逐渐忘掉了真正独一的安拉。
(2)是使耶稣教徒们感觉到既有耶稣把罪担负起来,个人便可不从事修养而去专心从事物质的发展与享受,结果是尔争我夺,互相仇视与怒恨,最终必至把信仰完全弃绝。而崇拜唯物论——流弊之极,走向□□,一变而变为反宗教者,推原祸始,实由此积渐而成。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3页
○ 26王静斋夹注:三位一体。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27王静斋夹注:这些基督徒们应当悔过,停止妄信安拉是一体分三位,而仍信真主独一无二。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28马坚目录:耶稣没有自称上帝
《古兰经》(1-8卷)第9页
○ 29王静斋夹注:不仅他个人。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29马坚目录:耶稣已经死的另一证据
《古兰经》(1-8卷)第9页
○ 29马坚注释:494.麦西哈只是一个天使,这是说他不是上帝,也不是上帝的儿子,也不是永生不灭的,因为“在他之前,有许多天使确已逝去了”。同是天使,以前的天使都死了,他当然也死了。穆圣是最后的先知,是众天使的领袖,尚且要与历代的天使同归于主,何况尔撒呢?这里说“在他之前,有许多天使确已逝去了”,第三章144节也用同样的论证证明穆圣不是永生不灭的。
《古兰经》(1-8卷)第231页
○ 30王静斋夹注:跟别的人一样,何得称其为主呢?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30马坚注释:495.这是说他们母子二人,必需饮食维持生命;他们俩既饮食,就难免于排泄。由此可见他们俩都是凡人,不象上帝样超绝万物,无求于世界,所以他们俩是值不得崇拜的。
《古兰经》(1-8卷)第231页
○ 30时子周注释:483.各种动物都需要饮食,不食即死。尔撒与其母都是必需饮食方能活着的,所以不能永活,焉得与安拉相同?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4页
○ 30林松注释:348.他俩吃东西一句,是说母子俩跟普通人一样,怎能被奉为主宰?方括弧里的文字是译文增添的。
《古兰经韵译》第205页
○ 31王静斋夹注:有显著的凭据在,竟自出正道而偏向迷途。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32王静斋夹注:犹太方面不要把尔撒看得太低;基督徒们也不要把他揄扬得太高。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33王静斋夹注:这伙人的上辈,在差穆圣以前,因尊敬尔撒过甚,已然迷误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69页
○ 33刘锦标《传》:160.诚于真者与昧真者,在阿文是对称。各教之人无不自称是诚于真者,贬外教人为昧真者。然,《可兰》之诚者,等于儒者所称浑然天理之士。盖,人果能诚信造化天地人神之真主,则自然有纯诚之表现。自然的就是心口无二,内外如一。若是一有人欲之私,因人推测之乱,虽是一样的信仰,“不能觉察”,但心则不能平,明见造物主真理之显,亦要昧之。故,基督教徒若真能纯诚于主,则谁贬之为昧。因其三位一体之说,故贬之为昧。试想三位一体之说,以耶稣之大圣,玛利亚之贤行德,岂能妄言,盖,亦犹中国对于关羽之信仰为圣帝君乎?关羽生时,何赏有此思想。因《三国演义》乡愚迷信,居然有了这些庙,且演出种种神奇。各地各教,均有此现象,不必基督也。[Page]
《可兰汉译附传》第186-187页
○ 33时子周注释:484.这是说对耶稣不得说得过分,倡导耶稣是主是前人的错误,因为他们受了多神的影响,后人是应当改正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4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一段 基督教跟伊斯兰教接近
本段先说达伍德(大卫)和尔撒(耶稣)已把一些不信的以色列人逐出了教门。然后说犹太人和多神教徒是最反对伊斯兰的,而基督教徒却较亲近。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5页
[马坚译正文]
[78]以色列的后裔中不信道的人,曾被达五德和麦尔彦之子尔撒的舌所诅咒①,这②是由于他们的违抗和过分③。[79]他们对于自己所作的恶事,不互相劝戒④;他们的行为,真恶劣。[80]你将看见他们中有许多人,以不信道的人为盟友⑤;他们所为自己预备的,真恶劣。那就是自召安拉的厌恶,他们将永遭刑罚 ⑥。[81]假若他们确信安拉和先知,以及降示他的经典⑦,他们必定不以不信道的人为盟友⑧,但他们多数是犯罪的⑨。§[82]⑩你必定发现,对于信道者仇恨最深的是犹太教徒和以物配主的人○ 11;你必定发现,对于信道者最亲近的是自称基督教徒的人;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牧师和僧侣○ 12,还因为他们不自大 ○ 13。
《中文译解古兰经》121页
①马坚注释:496.达五德(大卫)说:“所以耶和华听见,就发怒,有烈火向雅各烧起,有怒气向以色列上腾。因为他们不信服上帝,不依赖他的救恩。” (《诗篇》七八:21、22)尔撒说:“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马太福音》二三:33)。又说:“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么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同书一二:34)。
《古兰经》(1-8卷)第232页
①林松注释:349.达乌德曾被授予《宰布尔》经典,尔萨曾被授予《引芝勒》经典,这一节中所说的“被诅咒唾弃”,当指上述经典中的有关记述。
《古兰经韵译》第206页
②王静斋夹注:咒诅。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③王静斋夹注:达伍德加以咒诅,而他们终至变猴;尔撒加以咒诅,而他们终至变猪。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③时子周注释:485.“被达伍德弃绝”:见《旧约·诗篇》第一O九篇17、18节;
“他爱咒骂,咒骂就临到他;他不喜爱福乐,福乐就与他远离。他拿咒骂当衣服穿上,这咒骂就如水进他里面,像油入他的骨头”。
第七八篇21、22节:“所以耶和华听见,就发怒、有烈火向雅各烧起,有怒气向以色列上腾。因为他们不信服神,不倚赖他们的救恩”。
被尔撒弃绝:见《新约·马太福音》二三章33节:“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马太福音》一二章34节:“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4页
④王静斋夹注:怙恶不悛。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⑤王静斋夹注:因为恨穆圣而和多神教徒结合。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⑥王静斋夹注:这就是先为自己造下的恶因。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⑦王静斋夹注:《古兰》。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⑧林松注释:350.这一句中的“他们”:前者指有经典的人,后者指多神教徒。
《古兰经韵译》第206页
⑨王静斋夹注:不信圣人与《古兰》;所以他们和逆徒结友。[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⑨时子周注释:486.本节的意思是说犹太人本是信奉真主独一的,他们不该和多神教的古来氏人联合起来,以敌对伊斯兰,这就是由于不信安拉,不信穆圣与《古兰》的缘故。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5页
⑩马坚目录:基督教徒与初期穆士(斯)林的友谊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1王静斋注释:398.犹太人和拜偶像的,最跟穆民作对,只因他们把色世看得太重;所以遇上比他们有财有势的人,不免意存深恨。基督徒们和穆民有好感,因他们不像犹太似的那样贪色世,内中且有些人注重功修。凡是这样的,必不多嫉妒别人,也不陷害别人。可是基督徒们于认真理上识力薄弱,意志不坚。你看基督徒的迷信比犹太人更是厉害;因为基督徒对于认主上有迷信;犹太人对于认圣上有迷信。犹太人说“欧宰尔是主的儿子”,那是他们一部分人的话。然则,犹太人遭安拉的怒恨,比基督徒遭的更甚。那全是因着他们贪色世太过所致。穆圣说:“贪色世,为万恶之首”,可为此说之一助。伯额威氏说:基督徒不全是跟穆民有好感情的;因为他们在仇视穆民上,跟犹太人似的那样杀掳穆民,捣毁礼拜堂,摧残城池,焚烧典籍。在他们对穆民何尝有好感,有尊敬?究实说:这段天经是指亚比西尼亚王——纳查世说的。该王原是一位基督徒,穆圣在墨克不得志的时候,穆民势弱,因不堪逆徒们的压迫,有不少的人逃亡至亚比西尼亚,颇受纳查世王的优待。这确是实情。后来这位国君也归顺伊斯兰教了。当他死去的那天,穆圣尚为他遥行立站礼(《鲁白》)。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 12马坚注释:497.本节所说的犹太教徒:是指当日在默底纳城及其附近的犹太教徒,他们曾勾结伊斯兰教的仇敌。以物配主的人:是指当时墨克的多神教徒。基督教徒:是指穆圣时代的基督教徒——尤其是阿比西尼亚的基督教徒。
《古兰经》(1-8卷)第233页
○ 13王静斋夹注:不像犹太人和墨克逆徒似的,那样不服真理。
《古兰经译解》(丙)第170页
○ 13王静斋眉批:中国基督教徒与回教人无宿怨
《古兰经译解》(丙)第171页
○ 13王静斋附说:(一)由十字军攻取耶路撒冷起,吾人与基督徒间的仇视,比从前加强,而致演成不共戴天之仇。吾人呻吟在基督教国家的铁蹄之下有年,而吾人以血肉作抵抗,终不示弱。这一点是我回教徒在世界民族史上颇足以自豪者。全世界正在酝酿改变新局面,将来演到何时为止,尚在不可知之数。但是内中总含有穆民和基督徒冲突的成分。至犹太人对回教,想他们除却依赖少数基督教国家暗中作局部的捣乱外,别无什么惊人的举动。我们所说的回教人和基督徒在感情上好与不好,是指西方人说的。至于远东若中国,吾人和基督徒,向无历史上的仇恨。虽有些基督徒说我教人的坏话,毕竟那是受了欧洲人的传染,信了他们的一面之词。例如说穆圣一手仗剑,一手持《古兰经》,以武力传教,那不是由欧洲人上听来的吗?希望中国的基督徒不要听外人的挑拨。我们彼此信奉的宗教不同,究竟统是中华国民,在宗教上各行其是,当无冲突的必要。
《古兰经译解》(丙)第171页
○ 13王静斋附说:(二)吾人爱亚比西尼亚,远自穆圣时代,原因是彼邦君民庇护过流亡到彼邦的同人。二次世界大战前,意大利占领亚比西尼亚,国王寨拉西遁居英伦。大战开始后,意大利被英军驱走,寨拉西率臣民重返故土。这一串事实是举世同人极端开心者。此证千百多年的同人永远与亚人保持好感。兹据来自埃及的某氏说:“目下的亚比西尼亚穆民极受彼邦君民压迫”,逖听之余,深以为憾。
《古兰经译解》(丙)第171页
○ 13刘锦标《传》:161.《可兰经》是以犹太为对象的。(审订者点评:刘注这句话,颇为费解,也极易为读者所误解。应校正为“本段《可兰经》是以犹太为对象的”。)犹太不倒,世界永久不能和平。必《可兰》兴,犹太倒,世界乃得和平。[Page]
《可兰汉译附传》第187页
○ 13时子周注释:487.耶稣教徒对于穆斯林最接近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之中还有布道者和修士,也就是说还有畏主拜主的人。当年的事实告诉我们,耶稣教徒绝不像犹太人和多神教徒对于穆斯林那样仇视。如阿比西尼亚王,本是一个耶稣教徒,当麦加的穆斯林因受迫不过,而逃到他那里的时候,他非常的优待,这就是一个例子。耶稣教徒对于穆斯林在感情上最为接近,当年是如此,将来恐也是如此。(审订者点评:这种观点只是一种猜测,尚待实践证之。)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5页《古兰经汉译》注释汇集 卷七 第五章 筵席(马以代)
《古兰经汉译》注释汇集 卷七
第五章 筵席(马以代)
〔仝道章分段〕
第一一段 基督教跟伊斯兰教接近(续)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7页
[马坚译正文]
[83]当他们听见诵读降示使者的经典○ 14的时候,你看他们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而眼泪汪汪○ 15,他们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已信道了○ 16,求你把我们同作证真理的人记录在一处○ 17。[84]我们是切望我们的主使我们与善良的民众同进乐园的○ 18,我们怎能不信安拉和降临我们的真理呢!” [85]因为他们所说的话,安拉要以下临诸河的乐园报酬他们,他们得永居其中。这是行善者所得的报酬○ 19。[86]不信道,而且否认我的迹象的人,都是火狱的居民○ 20。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21-122页
○ 14王静斋夹注:《古兰》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 15马坚注释:498.穆圣在墨克传道的时候,圣门弟子们遭遇种种迫害,所以他叫他们逃避到阿比西尼亚。当日,阿比西尼亚的国王(Ihe Negus of Abyssinia)是艾斯哈麦(Ashamah)。古来氏人派人兼程而进,预先告诉艾斯哈麦说穆罕默德不但诽谤墨克人所崇拜的偶像,并且诽谤耶稣基督和圣母马利亚。圣门弟子逃到阿比西尼亚后,艾斯哈麦当着许多牧师和僧侣询问他们,穆圣对于耶稣和马利亚是怎样说法,他们说:“他说耶稣是上帝的仆人,是上帝的使者,是上帝授与马利亚的一句话。他说马利亚是童贞女”。艾斯哈麦拾起一根牙签来,然后对他们说:“耶稣和他的母亲,与你们的先知所说的话,相差不过这根牙签的细微”。古来氏的代表们听了这句话,很不高兴。艾斯哈麦问圣门弟子能否背诵关于耶稣和马利亚的启示,查儿法尔(Ja‘far)就朗诵美尔央(马利亚)章(第一九章),在座的牧师和僧侣们听《古兰经》的时候,被感动的声泪俱下。
《古兰经》(1-8卷)第234页
○ 15林松注释:351落泪者:据传是指阿比西尼亚国王和臣子。当年,麦加的穆斯林被古赖施头目迫害,逃往阿比西尼亚避难,古赖施人派代表去怂恿国王驱逐或杀害这些穆斯林,大骂穆斯林废弃偶像,藐视耶稣(尔萨)。穆斯林便向国王诵读《古兰经》第一九章《玛尔嫣》,尚未诵毕,国王便泪流满面,认为《古兰经》并没亵渎尔萨。后来,国王放弃耶稣教而改奉伊斯兰教。
《古兰经韵译》第207页
○ 16王静斋夹注:信此《古兰》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 17王静斋夹注:和见证它确实的人写在一处。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 17时子周注释:488.此节接上节来的,所说还是耶稣教徒。听到真理而落泪的事,是指阿比西尼亚王说的。据说当年在麦加的穆斯林因受古来氏人的压迫不过,一部分逃到阿比西尼亚避难;古来氏人知道,就派代表到阿国,激动阿王,说:这般穆斯林不但要废弃了阿拉伯的诸神,而且藐视耶稣。阿比西尼亚王就把穆斯林大众唤去质问,他们就把《古兰》的马尔焉章(一九章)诵给阿王听,未及诵完,感动得阿王落下泪来,说:耶稣并未超出《古兰》上所说的,后来阿王放弃了耶稣教改奉伊斯兰,也是事实。因为有一件史实可以证明:在阿王逝世的消息达到麦地纳时,穆圣亲自为他遥举殡礼(折那在)的仪式(见《布哈拉圣训集》二三章4节)。[Page]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7-188页
○ 18仝道章注释:51毛本译作:“当我们热望我们的主把我们与正人同列时……”。(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我们(怎么能不)希望我们的主会带领我们跟正人在一起呢?—仝译本第127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3页
○ 19王静斋略解:右所云云,是赓续上卷的话,指基督教徒的善者说的。若纳查世王臣,听到诵《马而焉章》的时候,他们就哭起来,并说出那话。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 19王静斋眉批:盲目不识真君子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 19王静斋附说:眼瞎心瞎的人,绝不会认识真主。传某一帝王往谒著名的“上人”白司搭米的坟墓时候,向他的徒众问他生前的情形。他们有人说:“凡见过他的人不至于进火狱”。王说:“厄不折害勒是见过圣人的,他怎么进火狱呢?你的老师不比圣人高尚啊”?那人说:“王啊!厄不折害勒并未看见圣人,而是看见额卜达吏部抚养的孤儿了。(穆圣是额公抚养起来的,故云)。设若他看见那是主的使者,他必定归信,绝进不到火狱了。”(《鲁白》)。自来俗眼不识真人。假若他也认识真人,无疑的那个真人就算是不真了。在俗眼中能看下去的,只是俗事和庸人。他们的敬重高人表示欢迎,不是随声附和,即是别有用意,绝不是彻底认识那人究竟是一个干什么的。像这样皮相的认识,和不认识差不了许多。说到充分认识真主上,那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 20王静斋夹注:由于他们耳聋、心瞎,不信真理、不信真言。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 20刘锦标《传》:162犹、基二教,在当时即是同教同族,不过分新旧二派而已。犹太教因守种种之仪典,耶稣解除之,犹太教极力自私其族,耶稣力倡博爱。穆圣出,道归大中至正,新者不顽固,故能皈依;旧者顽固自私,乃仇视之。此古今东西礼教变化之惯例也。且犹太自古即以放款为业,各国各地,无不被其害。《可兰》力禁吃利息、纳利息,尤为彼等所不满,然,按诸西洋近代史考之,世界此二次大战,岂不是均是乱于犹太人之银行业者乎?世人若均纯诚于《可兰》,岂能被此祸乎?
《可兰汉译附传》第188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二段 穆斯林被警告
本段一方面警告穆斯林不要过分对自己禁止合法的东西,另一方面也警告他们不可饮食不洁的食物——如使人麻醉的酒,和不可非法取得财物——如赌博等。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7页
[马坚译正文]
[87] ①信道的人们啊!安拉已准许你们享受的佳美食物,你们不要把它当作禁物②,你们不要过分③。安拉的确不喜爱过分的人④。[88]你们当吃安拉所供给你们的合法而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敬畏你们所信仰的安拉⑤。[89]⑥安拉不为无意的誓言⑦而责备你们,却为有意的誓言而责备你们⑧。破坏誓言的罚金⑨,是按自己家属的中等食量,供给十个贫民一餐的口粮⑩,或以衣服赠送他们,或释放一个奴隶。无力济贫或释奴的人,当斋戒三日○ 11。这○ 12是你们发誓后 ○ 13破坏誓言时的罚金。你们应当信守自己的誓言○ 14。安拉为你们如此阐明他的迹象,以便你们感谢他○ 15。[90]○ 16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 17,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 18,以便你们成功○ 19。[91]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安拉,和谨守拜功○ 20。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 21?[92]你们当服从安拉,当服从使者,当防备罪恶○ 22。如果你们违背命令,那末,你们须知我的使者只负明白的通知的责任○ 23。[93]○ 24信道而且行善的人,对于已用的饮食,是毫无罪过的○ 25,如果他们敬畏 ○ 26而且信道○ 27,并努力为善○ 28;然后,敬畏而且信道;然后,敬畏而且行善○ 29。安拉是喜爱行善者的○ 30。[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22-123页
①马坚目录:卫生的要道
《古兰经》(1-8卷)第9页
①时子周眉批:安拉认为合法的食用不可自禁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7页
②王静斋夹注:真主准你们受用的美食,不要自行置在禁例。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③马坚注释:499.这是说安拉准许你们享受的、佳美的、可口的食物,你们不要把它当作禁物,以为这样做就可以获得安拉的喜悦;你们对于那些食物,也不可以吃得太多,以致饱食之后,精疲力竭,只想睡觉,不能致力于学问和事业,甚至引起肠胃病,而影响于终身的幸福。“过犹不及”,故“你们可以食,可以饮,但不要过分。安拉必定不喜爱过分的人。”(七:31)。
“你们不要过分”:还有一种解释,就是说你们不要违犯安拉的戒律,而吃不洁的食物。
《古兰经》(1-8卷)第235页
③林松注释:352.这是指除了规定的饮食禁忌之外,佳食美味甚多,不宜自作主张,把禁食品种范围定得太广。
《古兰经韵译》第208页
④王静斋夹注:超出主的定律,越过本身职责的事情,在真主并不喜欢。
《古兰经译解》(丙)第173页
④时子周注释:489.此是教人不要对于食品禁食的过当。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8页
⑤王静斋夹注:除去可食的以外,不可吃的,当要禁忌。
《古兰经译解》(丙)第188页
⑤王静斋眉批:伊斯兰无常年吃素等等制度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⑤王静斋附说:伊斯兰是折衷的宗教,大家必须守中,那才是主的意思。过与不及乃是个人的主见。口称奉行主的道,而随从个人的私见去作,那是离开正轨另辟途径。传有一次,穆圣向大众述说复生日的可骇,说到紧张处,大家哭起来了。事后,人们集到吴士曼莫祝思家里谈商。结果,一致决议,从此出家,割去阳物,经年封斋,夜间作长时的礼拜,不睡在被褥上,常年吃素,不接近女色与美品,而且遍世云游。穆圣得到报告,去访吴氏不遇。后来会面,穆圣问他集会时所说的话。他说:“不错,这话是有的”。穆圣说:“我未命你们干这些事。我封斋,我也开斋;我长夜礼拜,我也就眠;我吃肉、吃油,也接近女色。凡不履行我的途径者,他就不是我的教生”。随后穆圣召集大家训话,说:“不近女色、不用美食、长夜不眠、屏绝色世,像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我未命你们当神父,作僧侣,因为我教无有禁肉食、远女色、建道院的制度”。又说:“我的教生以斋戒代游方,以努力功修为出家。你们当要拜主,不要给他举匹偶,你们要巡游天房,并当封斋,施天课。你们要守正不偏。如果这样,真主就为你们规正一切”。云云。(《鲁白》)。
以观上所云云,可以充分了解到:伊斯兰是极近社会人情普通化的宗教。入教容易,守教也不感觉困难。只要你奉天命、礼拜、封斋、散天课、朝天房、处处谨守中道,你就是一个忠实的穆民。殊不必忌戒肉食、远女色、去当僧侣、入道院、跳出尘世;这一切全是不必要的自寻苦恼。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⑤刘锦标《传》:163.“你们不可自行禁止:真主已许可准用的洁美之物”。饮食乃习惯养成,彼时犹太有入回教者,因其素习,禁食种种食物;一旦开放,则胃不见容,故,仍禁止之。试观兔是可食之物,在甘肃人食之自然,在奉天回教,居然不肯食它;且要禁止之,此一例也。夫,饮食不遵天经,固是逆命;然,若任意随风习妄断,岂是道乎?
《可兰汉译附传》第189页[Page]
⑤时子周注释:490.“清洁”:清洁是合乎卫生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8页
⑥时子周眉批:注意誓言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8页
⑦王静斋夹注:发誓不是出自诚意,而是信口说出,这在教律上不受责罚。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⑧马坚注释:500.据伊本·哲里尔传述,圣门弟子,有发誓不吃肉食,不近妻室的。故,安拉启示上节明文告诫他们。他们说:“我们已经发誓了,那怎么办呢”?故,启示本节明文叫他们以施舍赎罪。
《古兰经》(1-8卷)第235页
⑧马坚目录:以施舍罚赎罪愆
《古兰经》(1-8卷)第9页
⑨王静斋夹注:遮蔽违誓之罪的手续。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⑩马坚注释:501.“十个贫民”:不论是否穆士(斯)林,因为明文无限制;“奴隶”:也是那样的。这是艾卜·哈尼法(‘Abu Hanifah)的主张。据他的主张供给一个贫民十餐的口粮,也是可以的。“衣服”:是指衣裳或裤子,凡是贫民常常穿着的旧衣服都可以,施舍新衣服,当然是更好的。
《古兰经》(1-8卷)第235页
○ 11林松注释:353.以上所列项目,可任择一种为赎罪的方式。有人认为:誓约,重在信守,岂能轻易违背。这是指一般情况下的罚赎方式,重大事件方面的誓约,如毁约、弃约,造成巨大损失,不属此例。
《古兰经韵译》第208页
○ 12王静斋夹注:指上列的办法。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 13王静斋夹注:复又违誓。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 14王静斋夹注:发誓后不要随意破坏。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 14王静斋略解:无意中发誓说:“我誓必这样作”,或说:“我誓不那样作”;如此发誓,在破坏后不是应该受罚的。若是出于有心的发誓,当然要得受罚。应如何受罚,可参看正文。
《古兰经译解》(丙)第174页
○ 15刘锦标《传》:164.本教特殊的精神,即是誓辞。时至今日各国之政党均皆举行誓之仪式,但誓若在无纯诚的信仰之人,等于不誓。在回教因其信仰纯,不必论对人,就是在自己,一旦举有若何之善愿,不能履行时,最轻者亦得按以上之罚例办。其遵法与否,无人监视;且其誓愿他人亦未必知之,但在纯诚的信徒,未有不遵者;以求见宥于主,不求知于人也。此非自矜也。深于研究者,自能识之,不足奇也。但在中国能履行者可是少数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189页
○ 15时子周注释:491.“安拉不理会你们誓的无效”:只注意发誓时当与不当,有效无效反在其次。
这一项誓的赎罪法,绝不是为所有的誓约而定的。因为一切誓约都必须遵守,没有通融的余地。本节所说的誓,是过分限制自己的誓,也就是限制自己过当的誓,如上节所说的“你们不要自禁安拉为你们定为合法的美品,你们不要过当”。或是指无意中所发的誓,如第二章225节,所以下文说“你们当保守你们的誓言”。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9页
○ 16王静斋眉批:禁酒、禁赌与迷信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16马坚目录:再论饮酒和赌博的害处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6时子周眉批:酒、赌、石、签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8页
○ 17马坚注释:502.本节的主旨,是说明饮酒和赌博的害处不亚于拜像和求签,故,将这四件事相提并论。既称为“秽行”,又称为“恶魔的行为”,不加以禁戒,却命人“远离”,并且以“远离”为成功的条件(参阅二:219;四:43附注)。[Page]
《古兰经》(1-8卷)第236页
○ 18林松注释:354.这一节所述四项禁物,饮酒领先。据说这节经文一公布,各穆斯林之家的存酒立即倾泼,酒流满街。
《古兰经韵译》第209页
○ 19时子周注释:492.“立起之石”:有人解为偶像,但可能说是为祭偶像时宰牲所用之石。
“签”:可能是指分祭品所用的签子。
在这一节经下降之后,麦地纳各街道上就有人喊道,酒被禁止了,于是各穆斯林家中所存的酒立即全被倾出,一时各街酒流(《布哈拉圣训集》四六章20节)。在世界史上,无论那国禁酒的命令未有如此效力之大的。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9页
○ 20马坚注释:504.醉后理智失其作用,言语和行为,都不能自主,往往干出许多非礼逆伦的事情来。至于朋友间,因失言而斗殴,更是数见不鲜的。醉汉不能记念安拉,不能谨守拜功,是显而易见的。赌博必有胜负,负者往往倾家荡产,对于胜者,衷心怨恨,甚至加以仇杀。赌博的人,无论胜负,都不肯罢休,常常废寝忘餐,夜以继日,哪里还有功夫去记念安拉,谨守拜功呢?
《古兰经》(1-8卷)第236页
○ 21时子周注释:493.此节示人禁酒、禁赌原因,伊斯兰讲仁慈,惟酒与赌专制造仇恨。
“停止”:是把酒与赌戒除;或释为因酒与赌的阻碍,就不纪念安拉与礼拜吗?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9页
○ 21林松注释:355.这一节重申四禁中的前两禁,并强调其危害。
《古兰经韵译》第209页
○ 22王静斋夹注:勿犯酒禁和赌禁。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3王静斋夹注:你们的有罪于他无害。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3王静斋略解:《古兰经》上关于禁酒的明文计有四处。如一六章67节;二章69节;四章43;五章90节。凡是有麻醉性的,都跟酒一样地悬为厉禁。赌输赢勿论用什么方式,均属违禁。例如骰子、棋、十四点等等,均不可行。立石作偶像,抽签子以决行止,这也是禁不可行的。所举的几项事,在有正当理智的人,均不可有此嗜好,自当视为应避的秽物。这全是由恶魔造出来,用以诱人深入的。这种秽物要得尽力远避。禁酒、禁赌,系怕人因而结下仇恨,并耽搁记念真主和礼拜。我们听到禁令,当要遵守。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3王静斋眉批:有的教胞公开饮酒赌博不以为耻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3王静斋附说:右所提出的几项事,在《古兰经》上决定禁不可行。关于三、四两项犯者极少,也可以说无有。惟有一、二两项在平常的教胞多不守禁令:酒是公卖公饮,赌是男女混杂,肆无忌惮,认为交际场上不可少的一种高尚的娱乐。关于禁赌,另有一种意义,那就是杜绝因此损失有用的金钱。《奥注》上讲,埃及本以伊斯兰为国教,而也有卖酒的。《古兰》上提明禁酒不许饮,其实凡属有麻醉的概属禁用品。现代的教胞,不顾一切,对于有麻醉性的新饮料,不称为酒,而别立名目。穆圣说过:后来的世代,人们公开饮酒,而称以别名。他们的心理是什么,只可以说主知道。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4马坚目录:法律不究既往
《古兰经》(1-8卷)第9页
○ 25林松注释:356.这是指禁令之前的饮酒、赌博行为而言。
《古兰经韵译》第209页
○ 25仝道章注释:52.时本、马本、穆罕默德·阿里、希尔·阿里、阿萨德等均译为:“所吃的无妨”。王本、毛都迪、优素福·阿里、卡定·阿布杜· 拉曼等译为:“过去所吃的无妨”。泽福禄汗则为:“……关于他们所吃的合法的美好的食物无妨”。毕本译作:“他们(在过去)可能已经吃过的无罪……”(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那些信仰和行善的人,他们所吃的是没有罪过的。—仝译本128页)。[Page]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3页
○ 26王静斋夹注:不携贰。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7王静斋夹注:信仰坚决。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8王静斋夹注:常守善举。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29马坚注释:504.严格地禁戒饮酒和赌博之前,有许多圣门弟子曾参加百德尔战役和吴侯德战役,对于伊斯兰教立过大功,但他们生前是喜欢饮酒和赌博的,他们的功过是否能相抵呢?圣门弟子中有些人不了解这个问题,有些人曾向穆圣提出这个问题,故,启示此节,以解释他们的疑惑。
“敬畏而且信道,并努力为善”:是指严禁饮酒和赌博之前的行为,“敬畏而且信道”:是指对于这条戒律的态度,就是说既戒之后,不敢再犯,而且确信这两种罪恶是应当戒除的。“敬畏而且行善”:是说明他们天天在进步中。
《古兰经》(1-8卷)第237页
○ 30王静斋略解:这话是继续前文禁酒、禁赌而发的。真信士在接到禁令后,如果尽力远避,服从,作好事,以前饮酒、赌博的罪就全赦免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75页
○ 30刘锦标《传》:165.因酒与赌,生出的仇恨、忿妒,不知多少。偶像、神签因物为祟,迷惑是非。四者是邪魔诱人最好之工具。人不为之所迷者,除非是纯诚于造物主之人。其具有纯诚信仰,修洁行为,且能敬谨之人,心存敬畏决不肯故意秽污耳。至于酒与赌以前不是正式禁止,在此处确实的禁止,且较之饮食之宜禁者,其罪尤重。试观今日社会,岂非均被此四种之害乎?人何不深思之。
《可兰汉译附传》第190页
○ 30时子周注释:494.第一个“敬畏归信并作善事”是指对主而言。
第二个“敬畏归信”是论自己。
第三个“敬畏为善”是对他人。
所谓“所吃无妨碍者”:是指在降此命令以前所吃的无妨碍,即既往不咎之意。被恕饶只限于为善的人。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89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三段 天房的平安
本段命令穆斯林在巡礼期间不可狩猎,并强调天房的平安。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8页
[马坚译正文]
[94]信道的人们啊!安拉必以你们手和枪所能猎取的若干飞禽走兽考验你们①,以便安拉知道谁在背地里畏惧他②。此后,谁超越法度,谁将受痛苦的刑罚。[95]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在受戒期间③,或在禁地境内,不要宰杀所获的飞禽走兽④。你们中谁故意宰杀,谁应以相当的牲畜赎罪,那只牲畜,须经你们中的两个公正人加以审定⑤后,送到克尔白去作供物,或纳罚金,即施舍(几个)贫民一日的口粮;或代以相当的斋戒⑥,以便他尝试犯戒的恶果⑦。安拉已恕饶以往的罪过。再犯的人,安拉将惩罚他。安拉是万能的,是惩恶的⑧。[96]⑨海里⑩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 11。你们在受戒期间,或在禁地境内,不要猎取飞禽走兽○ 12,你们当敬畏安拉——你们将被集合在他那里的主○ 13。§[97]○ 14安拉以克尔白——禁寺—— 为众人的纲维 ○ 15,又以禁月、供物、项圈,为众人的纲维○ 16,这是因为要使你们知道安拉全知天上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安拉是全知万物的。[98]你们应当知道安拉的刑罚是严厉的,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99]使者只负通知的责任○ 17。安拉知道你们所表现的,和你们所隐讳的○ 18。[100]你说: “污秽的和清洁的○ 19是不相等的○ 20,即使污秽的为数很多,使你赞叹○ 21。”有理智的人啊,你们当敬畏安拉,以便你们成功○ 22。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23-124页[Page]
①马坚注释:505.这是指朝觐天房时在受戒期间或在禁地境内的飞禽走兽,可以当作食物者而言。故,虎豹猛兽,鹰鹞等鸷鸟,蛇蝎等毒虫,一概不禁。
《古兰经》(1-8卷)第237页
②王静斋夹注:就是尚未见主,而先怕主的人。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③仝道章注释:53.此处毕克滔、穆罕默德·阿里、泽福禄汗、希尔·阿里及塔瑞格译作“在巡礼中”。马坚译作“在受戒期间,或是禁地境内……”。优素福· 阿里及努瑞博士则译为“在圣寺辖区之内或是穿着巡礼的服装时……”。王、时、李三本均译作“在受戒期间”。(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你们在受戒期间不要杀死猎物。—仝译本第128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3页
④王静斋注释:399.在候代比叶那年,突然发现无量数的鸟兽。当时众信士全在受戒着,预备到墨克巡礼。真主下令不准猎捕,勿论手能捉获的小鸟,或是用枪刺杀的大牲,概不准捕。如此可藉(借)资分别从违,俾众周知。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④林松注释:357.指到麦加巡礼的受戒期,不能宰所猎取之物。
《古兰经韵译》第210页
⑤王静斋夹注:由其他两教胞判定:以哪个相似的作赔偿。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⑤林松注释:358.两个公证人估量并决定:所赎替的牲畜是否跟违禁而被宰之物相当。
《古兰经韵译》第210页
⑥王静斋夹注:“或是补偿”:接续上文,应赔补牲畜中云云。
《古兰经》(1-8卷)第176页
⑥马坚注释:506.这里所说的三种罚赎,就是关于受戒期间剃发者的那三种罚赎,《古兰经》云:“你们当中谁为生病或头部有疾而剃发,谁当以斋戒,或施舍,或献牲,作为罚赎。”(二:196)。据凯尔卜(Ka‘bibn ‘Ujrah)的传述,受戒期间,他的头上生虱子,故,穆圣命他剃头,然后,以食物供给六个贫民,每人给半升粮食,或献一只羊作供物,或斋戒三日(《布哈里圣训实录》)。穆圣时代,默底纳的一升(撒耳),等于一合(孟德)又三分之一(同书)。一合等于中等手掌的一捧。
《古兰经》(1-8卷)第238页
⑦王静斋夹注:遇此损失,戒免再犯。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⑧王静斋注释:400.受了戒正在等候巡礼的人,不得故杀禁地的禽兽。如果是杀了,应当赔偿相当的代价。代价若足够买一只牲物——牛、羊、驼的,则带到禁地献祭作为罚罪;不买牲,也可款待几个贫人作为罚罪;不款待贫人,也可封斋作为罚罪。如此,就是令违法的人知道牲不是受着戒的人可以随便捕杀的。捕了就得受损失(捕杀飞禽也是这样)。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⑧时子周注释:495.在巡礼受戒期间不准行猎,纯是为大家的安全,读下97节便更清楚。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0页
⑨马坚目录:一切水产动物都是可以吃的
《古兰经》(1-8卷)第9页
⑨时子周眉批:海中食品可食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0页
⑩林松注释:359.海中——有人认为泛指水中,包括江、湖、河、海、池、沼等,这一句是说,猎取捕捞水中的食物,无论是否受戒期间都不限制。
《古兰经韵译》第211页
○ 11王静斋注释:401.生于水中的动物,无论可食不可食,在受过戒与未受过戒的人,全可捕它。惟可食的只有鱼类。其他出自河、海、池、湖中的食品,也属可捕。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Page]
○ 11马坚注释:507.“海”字是阿拉伯文bahr的译义,但原文的意义是广泛的,凡是一片汪洋,都可以称为bahr,现在埃及人还通称尼罗河为 bahr。故,此字的意义,是泛指一切淡水和咸水的池沼、湖、泊、江、河、海、洋而言的。因此,《古兰经》云:“两海不相等;这海是很甜的,可口的淡水,那海是很苦的咸水。你们可吃每一海中所产的新鲜的肉。”(三五:12)。
“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客的享受”。欧默尔说:“海里的动物,是指人所渔取的;海里的食物,是指潮水冲出来的”。艾卜·伯克尔说:“浮在海面上的,是合法的”。伊本·阿拔斯说:“海里的食物,是指自死的水产动物,你认为不洁净的除外。鳗鲡是犹太教徒所不吃的,是我们所吃的。 ”(《布哈里圣训实录》)。据艾卜·胡赖勒的传述,穆圣诵读这节明文后,曾说:“海所吐出的死物,就是海里的食物。”(伊本·哲里尔《古兰经注》)。
圣门弟子,再传弟子和教律学大家,对于水产动物的主张,大约可以分为三派:(1)除蛙类外,一切水产动物都是可以吃的。主张此说者,有圣门弟子艾卜·伯克尔、欧默尔、欧斯曼、伊本·阿拔斯;(2)连蛙类在内,一切水产动物,都是可以吃的。主张此说者,有再传弟子马立克(马立克派的祖师);(3)除鱼类外,一切水产动物,都是不可以吃的。鱼类浮在水面上的,不可以吃。主张此说的有艾卜·哈尼法(哈奈斐派的祖师)(奈外威《穆士(斯)林圣训实录注》)。
虾子和海参等水产动物,照阿拉伯的字典来说,是属于鱼类;照中国的字典来说,不属于鱼类。中国的回回,都是哈奈斐派,因此,他们不吃虾子和海参。其实,这是错误的。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说:(1)谁也不敢说艾卜·伯克尔、欧默尔、欧斯曼、伊本·阿拔斯、马立克等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对于教律的认识和慎重,都不如艾卜·哈尼法,所以,他们都错了,只有他是对的;(2)《古兰经》的明文准许吃佳美的食物,禁止吃污秽的食物(七:157)。虾子和海参,都是佳美的食物,不能与蜣螂和蛆类相提并论。
经典上准许吃的东西,自己不愿意吃,是可以的;随意断为不可吃,是不可以的。因为断非法为合法,固然是罪恶;断合法为非法,也是罪恶。
《古兰经》(1-8卷)第238-239页
○ 12王静斋注释:402.陆地的猎物,纵然有时候生活在水里——若水鸡等,也不可捕。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 13时子周注释:496.海中:泛指一切水中。
渔捞品:原文是猎物,指在水中使用猎取方法得到的。
“食品”:是不须猎取即可得到之食物。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0页
○ 14马坚目录:克而白的重要性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5王静斋注释:403.说“禁殿支持众人者”:就是说它有关所支持的教务和世事。关于教务方面的,若巡游者去到天房,在那里所举行的功课,全是减去罪恶,升高品级的原因。关于世事方面的,若把各方面的果实贩到天房,商家藉(借)以获利,不受劫掳,不遭意外。说“禁月支持众人者”:是每届此月,就没有可骇的事了。大家纷纷来到天房朝觐作商,生命财产可获安全。这确是维持宗教和生活的一个好月份。说“祭物支持众人者”:是在那里宰了它,分散给穷人,助长他们的生活,这也是支撑宗教和世事的一种举动。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 15马坚注释:508.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各部落之间,互相残杀,互相劫掠,只有克而白的禁地——墨克城的四郊——是一片干净土,各部落的人,一致承认那是圣地,在圣地境内,即使遇见不共戴天的仇人,也不敢加以报复(参阅二:125附注)。他们在朝觐天房的期间交换从各地运来的物资,交换俘虏,缔结和约。阿拉伯人经济的繁荣,是以克而白为重心的(参阅一四:37;二八:57)。故,克而白在蒙昧时代是阿拉伯人的纲维。[Page]
伊斯兰教以克而白为朝向,每日二十四小时内,无一时没有人向着克而白虔诚礼拜,克而白是四万万穆士(斯)林共同的目标,他们每年在那里举行代表大会一次,故,克而白在伊斯兰教的时代,是全体穆士(斯)林的纲维(参阅二:144;三:96附注)。
禁月中不许打仗(参阅二:217附注),交通便利,商队可以自由往来;送到克而白的供物(牺牲),可以救济贫民;朝觐者以树枝作项圈,途中不致受人侵犯;故称这三件为众人的纲维。
《古兰经》(1-8卷)第239页
○ 15林松注释:360.为人们的支柱——即对人们的支持,指禁寺为平安之地,圣月为平安之月,在巡礼期间受戒、禁猎,开戒后宰牲等宗教礼仪能够完成,安全受到保障。按:支柱,原文为“革雅母”,即“立起”、“直立”的意思,在这里是指禁寺克尔白对人们的维护、保护作用,亦可译为“盾牌”或“界碑 ”,一些汉译本把这个词汇分别译成“纲维”、“支持”和“维持”。
《古兰经韵译》第211页
○ 16时子周注释:497.“同是为维持众人”:前言巡礼时禁猎,此言准许宰牲。因既有肉足享何必行猎?主以克而白——天房为平安之地,圣月是平安之月,在此时禁猎准宰,大家安全必能得到维护。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0页
○ 17王静斋夹注:代达天命。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 18王静斋夹注:所作的事,无论明的暗的,在真主全都知道。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 19马坚注释:509.“污秽的和清洁的”:是泛指一切事物、钱财、行为和人品而言的。例如:贪官污吏,钱财虽多,都是由剥削和搜刮而来的,都是不义之财,都是污秽的,不足羡慕。本节的主旨,是教人重质而不重量。
《古兰经》(1-8卷)第240页
○ 20王静斋夹注:好的坏的,不一样。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 21王静斋夹注:当然不要取用。
《古兰经译解》(丙)第176页
○ 22王静斋注释:404.这话是指海退模降的。事略见本章第2节。说的是清的浊的,在性质上不一样。最好是避去浊的而取清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 22王静斋附说(一):这段经文,虽指海退模事下降的,而内中包括的意思很广泛。凡是合法的就为“清”,违法的就叫作“浊”。说到人的方面也有 “清浊”的分别。好的配好的,劣的配劣的,这是由真主造定(参看《鲁白》)。事实确是这样。常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好的跟坏的既不同类,当然不能共聚;那末,坏的永远情甘寂寞吗?不,那只可去寻同类的。必如此,方能臭味相投,可得彼此共处。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 22王静斋眉批: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 22王静斋附说(二):清洁的污浊的:换个词,就是好的坏的。好的自属可爱,坏的应该抛弃。《犹氏》说:“可是许多人,只是重量不重质。一旦看见多的,不问好坏,立刻倾向多的方面”。人们常说:“从多数”。在普通人的心理,多的方面必定好;少的方面绝对坏。其实并不尽然。吾们对人对物应注意在 “质”上,不要管“量”。应把清浊好坏认识清楚,不得依多寡定爱恶。当年的穆圣曾依从多数陷入失误,而况他人(参看584注文)。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 22刘锦标《传》:166.天地之进化至人之立象而止,故,人之贵以其立也。卡尔白是大陆之中心,人是陆上之至贵,站于大陆之中心,显其贵也。然,人类平等也。故,朝觐时同着一样的戒衣,无君臣、贤不肖、富贵、贫贱之分矣。
赋与宰家畜之权,以显人能代造物主主持生死也。禁打野牲,野牲无主管之者,主管之者造物主也。妄伤之,则设法表示赔偿,以明非人之所能主掌者也。凡天地中无主之物,均主掌于调养的造物主耳。人凡能得非人素所主掌之物,均宜向造物主表示歉意(敬畏)耳。[Page]
《可兰汉译附传》第191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四段 对穆斯林的指示
本段对穆斯林作进一步的指示,并强调多神主义的罪恶的严重。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29页
[马坚译正文]
[101] ①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询问若干事物;那些事物,若为你们而被显示,会使你们烦恼②。当《古兰经》正在逐渐降示的时候,如果你们询问,那末,那些事物会为你们而被显示③。安拉已恕饶以往的询问④。安拉是至赦的,是至容的⑤。[102]在你们之前,有一些民众,曾询问过此类问题⑥,嗣后,他们因此而变成不信道的人⑦。[103]⑧安拉没有规定缺耳驼、逍遥驼、孪生羊、免役驼⑨;但不信道的人,假借安拉的名义而造谣;他们大半是不了解的⑩。[104] ○ 11有人对他们说:“你们来遵守安拉所降示的经典吧。来服从使者吧!”他们就说:“能满足我们的,是我们的祖先的宗教○ 12。”即使他们的祖先无知无识,不循正道,(他们仍要遵守)他们的宗教吗?[105]○ 13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保持自身的纯正。当你们遵守正道的时候,别人的迷误,不能损害你们○ 14。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他将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 15。[106]○ 16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中有人临终作遗嘱的时候,你们之间的作证,是你们(教胞)中两个公正人的作证○ 17,或别的两个外(教)人○ 18的作证,倘若你们旅行异乡,而病势垂危的时候。礼拜之后○ 19,你们留着这两个证人,如果你们怀疑他们俩的忠实,他们俩就奉安拉之名而发誓,说:“我们俩不以这个盟誓换取任何代价,即使我们俩所代证的,是我们俩的亲戚,我们俩也不隐讳安拉所重视的证据○ 20;否则,我们俩必是犯罪的人○ 21。”[107]如果发现他们俩○ 22犯罪的证据○ 23,那末,别的两个人代替他们俩。(那两个人),应当是享有权利的人中与死者最亲近的人。他们俩应奉安拉之名发誓:“我们俩的作证,是比他们俩的作证更真实的○ 24。我们俩没有超越法度○ 25;否则○ 26,我们俩必是不义的人。”[108]这种规定,更能使证人据实作证,或畏惧发誓之后誓言○ 27遭到拒绝。你们当敬畏安拉,当听从命令。安拉是不引导犯罪的民众的○ 28。§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24-125页
①时子周眉批:勿过于追求细节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1页
②王静斋夹注:以其不容易作到。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②马坚注释:510.据艾卜·胡赖勒的传述,穆圣曾对他们讲演,他说:“众人呀!安拉确已命令你们朝觐天房,故,你们当朝觐天房”。有人说:“天使呀!每年一次么”?穆圣不作声。他接连问了三次,穆圣说:“假若我说是的,那必定成为定制,你们必定不能遵行”。嗣后,穆圣说:“我不对你们说的事,你们不要问我。在你们之前的人,常常询问他们的先知,常常违背他们的命令,因而灭亡了。我命令你们做一件事的时候,你们当尽力而为之;我禁止你们做一件事的时候,你们当戒除之。”(《穆士(斯)林圣训实录》)。因此,启示这节明文。伊斯兰教只教人许多原理和原则,对于法律、政治、经济、社会等问题,都不作硬性的规定,原为要人们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制定种种合适的制度,这是伊斯兰教的一大特色。因此,伊斯兰教永远是与时代俱进的。
《古兰经》(1-8卷)第240页
②林松注释:361.指不要在鸡毛蒜皮、细枝末节的小事上钻牛角尖,以免自寻烦恼。
《古兰经韵译》第212页
③王静斋夹注:迨至述给你们的时候,也是贻你们忧愁。明白事理的人,应当追询要紧的问题,何必择那听着发愁的事情去询问呢?[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④王静斋夹注:就是恕过先前的那些乱问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⑤王静斋夹注:赦人罪恶,不究既往。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⑤时子周注释:498穆斯林对于教中各项规律不要追究的过于详细。真主所未详细说明者:是给众穆斯林一个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选择,如果过于琐细,反而容易破坏大体,不可不慎。
《圣训》中也有一段不赞成对于规律问得过于详细,使人无选择余地。可参阅《布哈拉圣训集》三章28、29节。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1页
⑥王静斋夹注:追问那些事。
《古兰经译解》(丙)第177页
⑦王静斋注释:405.听了不遵,而致归为逆徒。传关于责成世人朝天房的明文降下以后,有名赛拉盖的问穆圣:“历年都要朝天房吗”?穆圣不答。他连问了三次,穆圣才说了一句:“不”。穆圣又说:“假使我说每年都要去朝觐,那在你们能作得到吗?从前的人们就因多问而不去施行至受谴责了,你们不要蹈其覆辙。凡我自动告诉你们的,你们就量力去奉行。我禁止你们的,务要远避”。在经过这事以后,真主降下右列那段经文。
《古兰经译解》(丙)第178页
⑦王静斋附说:对宗教问题,不应问的,或是不必问的,大可以不问。有个人问穆圣:“我父亲现在哪里”?穆圣说:“在火狱”。像这不该问的,问到心里不是自找难过吗?
《古兰经译解》(丙)第178页
⑦时子周注释:499.这是说从前有些人问得过于详细,不易作到,因而连大体也破坏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1页
⑧马坚目录:反对迷信
《古兰经》(1-8卷)第9页
⑧时子周眉批:只从风俗不知遵经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1页
⑨王静斋略解:“白黑赖”:是生过五胎的母驼,在生下第五胎以后,则割开它的耳,从此不再用它服役了。“沙彝拜”:是有人旅行归来或患病痊愈后许下的驼。 “卧随赖”:是预备为偶像献祭的驼。“哈目”:是在它生羔十次后,主人誓不役使的驼。像这类事,全是逆徒们假名真主造作的,在真主并未这样制定。这般迷徒,每逢有人劝他们服从主圣的命令时候,他们就答以“我们追随列祖,就很可以得了”。假使他们的列祖一事不知,糊涂至死,在他们也可以为满足吗?这是真主代为质问的话。实际上是他们认为满足了。以下又告诉众穆民:得了正道要得保持,不要被迷徒拉进火狱。
《古兰经译解》(丙)第178页
⑨马坚注释:511.蒙昧时代的阿拉伯,有种种迷信,都被伊斯兰教破除了。本节所说的几种供奉偶像的牲畜,就是明显的例证。
“缺耳驼”:是母驼生产五胎,而第五胎是母的,主人就割开它的耳朵,从此,不骑它,也不用它驮货。
“逍遥驼”:是母驼生产十胎,全是母的,它从此消遥自在,不服役,不剪毛,除旅客外,谁也不得饮它的乳汁。
“孪生羊”:是母羊生产七胎,每胎两只,全是母的,惟第七胎是一公一母的,老母羊从此获得自由。
“免役驼”:是公驼的孙子能传种的时候,它可以告老了,凡有水草的地方,无论到了那里,都不被人驱逐。
阿拉伯各部落间,都有这种迷信,惟大同小异,故,传说不一。上面所说的,是比较简明的。既是一种被破除的迷信,我们只须知道大概的情形,不必深究。
《古兰经》(1-8卷)第241页
⑨林松注释:362.削耳驼:第五胎生了母驼而被割去耳朵用以献偶像的老母驼;食草兽:有人旅行平安归来或患病痊愈后按许愿任其自由寻食的家畜;孪生羊:指母山羊孪生的一公一母小山羊,用其中之一祭献偶像;免役畜:是生过十胎以后主人不再役使的母驼。——以上是多神教徒自立的规定,还假借安拉名义骗人惑众。[Page]
《古兰经韵译》第212页
⑩时子周注释:500.“安拉未曾规定”:乃是出于世俗传说者。凡此无稽之言,《经》中焉有根据。穆民应以遵《经》为本,不要崇敬老人传说。
白黑赖:是割去耳的母驼;沙宣拜:是任其自由食草的兽;卧随赖:是一母山羊生一公一母小羊,用其一以祭偶像者;哈目:是禁止服役之驼。如上迷信,都是旧阿拉伯的多神教徒自定的,安拉并未规定。伊斯兰欲破除多神教一切迷信,故,有此说明。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2页
○ 11马坚目录:反对因袭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2马坚注释:512.伊斯兰教是教人追求真理、服从真理的,祖先所遗留的典章制度、学术文化、乃至宗教信仰,都是应该加以研究,加以批判的。如果是有价值的,应该加以发扬;如果是无价值的,应该加以扬弃。墨克的多神教徒,对于穆圣所传的伊斯兰教不愿接受,他们毫无理由,只是说他们的祖先的宗教能满足他们。故,启示这节明文斥责他们愚昧无知,只知因袭自己的祖先,不问祖先所传的是否合理,是否有保守的价值。现在,一般穆士(斯)林,都不研究《古兰》经义和穆圣遗教,只管跟着各派的教律学家走,不管他们的意见是否合乎天经《圣训》,是否合乎时代要求。这是违背《古兰经》的明训的,是违背伊斯兰教的精神的。
《古兰经》(1-8卷)第242页
○ 13马坚目录:什么时候才可以独善其身呢?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3时子周眉批:邪不侵正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2页
○ 14马坚注释:513.《古兰经》云:“你们中当有一部分人,导人于至善,并劝善戒恶;这等人,确是成功的。”(三:104)。故,劝善戒恶,对于有品有学,为社会所尊重的人,是应尽的天职。又云:“众信士和众信女,互为监护人,他们劝善戒恶。”(九:71)。故,一般信士和信女,是应该互相规劝的。倘若在某种情况之下,劝善戒恶,必无效果,甚而会招致杀身之祸,那末,品学兼优的人,无可奈何,只能独善其身了。本节的命令,就是指这种特殊情况而言的。
《古兰经》(1-8卷)第242页
○ 14林松注释:363.这一句讲“邪不压正”。
《古兰经韵译》第213页
○ 15王静斋眉批:不要崇敬老人教
《古兰经译解》(丙)第178页
○ 15王静斋附说:任何宗教的信者,若是不究真理,人云亦云,那是他奉行子孙教,当然没什么多大价值。至于听到真的,而坚决不信,必以随从老人为对的,那是风俗派,绝不是遵经行道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78页
○ 15刘锦标《传》:167.博学、审问、慎思、明辩,乃求道之序。然,问宜不出范围,其越范围之问,圣人不答。所可恶者,伪信的小人,以无所不知期待圣贤,随意冒渎。答之,则非其素习;不答,则讥圣不博。然,圣者职在宣道,《经》之外不言,是主之命也。
世之乱也,真道已晦。人不知本末,不知轻重,以迷信末节为重要。弃道本为敝履,视父祖之因袭为真道;看圣贤之真道为异端。彼时如是,此时亦然。试观各地回、汉人所有之风俗习惯,类似阿地驼羊之迷信者,不知多少。此种无理的迷信,言不胜言,足为真道之阻。且魔每假为祟,人且诚信不敢违也。
《可兰汉译附传》第192-193页
○ 15时子周注释:501.此即邪不侵正的意思。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2页
○ 16马坚目录:旅客怎样遗嘱?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7王静斋略解:这就是说:有人在旅途中遇上致死的重病时候,想要作遗嘱,这时候应有两个同教人出作见证。你们就在作“晡礼”以后,拦住他俩,叫他俩指着安拉发誓。这是说你们作继承人的对他俩怀疑,恐其舞弊的时候。怎么发誓呢?就是说:死去的那位,纵然和我俩是至亲,我俩也绝不假名真主发谎言,骗几个钱用。果然是那样,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作那样坏事了,我们就算作恶的人了。[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17林松注释:364.同类——指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
《古兰经韵译》第213页
○ 18王静斋注释:406.“觅教外人”:是因中途遇不见同教。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18时子周眉批:立遗嘱应有证人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2页
○ 18林松注释:365.外人——指非穆斯林。因漂流异地或病势危急,找不到同教人,只好如此。据注,这是当时穆斯林人数不多、分布不广而作此规定。
《古兰经韵译》第213页
○ 19王静斋注释:407.此限于“晡礼”后,因为这是大众集合的时候,亦是众穆民尊敬它,不敢发谎誓的时候。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19林松注释:366.礼拜之后——有人注为指“晡礼”后。
《古兰经韵译》第213页
○ 20王静斋夹注:即真主命我们出作的见证。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20林松注释:365.意思是指安拉关于公平作证的命令,我俩不折不扣地执行。
《古兰经韵译》第214页
○ 21时子周注释:502.关于两个外人作见证的事,有一个故事。有一个名布代勒的穆斯林在途中病重作遗嘱,身旁别无穆斯林,就约请太密母达利和阿地两弟兄——都是耶稣教徒,作见证。及至返回麦地纳,两弟兄先从中偷去一杯银子,把其余的交付给遗族,但被遗族发现一个财产清单,证明那一杯银子亦是遗产一部。于是证明遗嘱不实。
从这一故事可以证明,虽然这件故事发生在降《经》的最后数年,但彼时的穆斯林仍然多和耶稣教徒友善,并证明此种友善是《古兰》上所许可的。又作证人应先宣誓,以示可靠。
“安拉的证明”:就是安拉教人公平做见证的命令。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2页
○ 22马坚注释:514.照多数注释家的主张,这两个公正人,或为教内的人,或为教外的人,故译作“你们(教胞)中”和“外(教)人”。有人说这是指两个亲戚或两个外人而言的。
据伊本·哲里尔的传述,泰密姆(Tamim al-Dari)和阿典义(‘Adiyy ibn Badda’)是两个基督教徒,蒙昧时代寄居墨克,经营商业。当穆圣迁居默底纳的时候,他们俩把商业迁到默底纳去。卜代勒(Budal ibn Mariyah)出门做买卖,他来到默底纳后,他们三个人,一同到叙利亚去做买卖,到了中途,卜代勒身染重病,他就亲笔写一张遗嘱,然后,把那张遗嘱藏在行李中,并且嘱咐他们俩把行李带回家去。他死之后,他们俩打开行李,拿了一件东西,然后,包裹起来。他们俩到了默底纳,把行李交给他的家属,他们打开行李之后,发现他的遗嘱和清单,照清单清查遗物的时候,发现遗物短少一件,去问他们俩,他们俩说:“我们只收到这样一包东西”。他们说:“这是他亲笔写的清单 ”。他们俩说:“我们并没有隐匿了什么东西”。他们向穆圣起诉,故,启示第106节明文。穆圣就叫他们要求他们俩在晡礼之后指独一无偶的安拉发誓说: “我们只收到这包行李,我们并未隐匿”。过了些时候,在他们俩的手中发现一个雕花镀金的银杯子,卜代勒的家属说:“这是卜代勒的遗物”。他们俩说:“是的,但我们是向他买的,我们发誓的时候,忘了提及这件事”。他们向穆圣起诉,故,启示第107节。穆圣又命卜代勒家属中的两个人发誓,反证他们俩曾隐匿了那件遗物。
《古兰经》(1-8卷)第243页
○ 23王静斋夹注:未依常理出作见证,或解发现骗局。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24王静斋夹注:诚实无欺。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25王静斋夹注:未造谎话。[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26王静斋夹注:如果故作谎誓。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27仝道章注释:54.阿本译作:“……或可(使他们)害怕他们的誓言会被其他人的誓言所反驳”。毛本译作:“他们至少会害怕他们的誓言会与后来的誓言矛盾”。(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或是使他们害怕在他们的誓之后,你们再接受(别人)的誓词。——仝译本第131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3页
○ 28王静斋略解:前文所言的两见证人,在发誓以后,暴露不忠实的情形时候,可由继承人里另选两个最接近死者的,也可说是最相宜的,代替前两个人作见证。这两人指主发誓:“我们的见证比他俩的见证切实,必不从中舞弊。我们并不是故意破坏他俩的信用的。如果有那种情形,那是我们自害己身”。这样的规定是最近于教人循矩举行见证,并教人恐怕在发谎誓以后,被人驳覆自讨侮辱的(参看《哲麦来》)。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 28刘锦标《传》:168.遗嘱之法,在中国非有身份者不能行之。然,观古史,帝王往往因遗嘱无证人失其真意,反资奸人于中作祟者矣;至于平民,父祖一死,因无明白之遗嘱,子孙缠讼多至数十年者。在回教教徒,临终遗嘱,是一宗大礼,人人行之,惟行之久,亦失其邀请证人之手续矣。若按主谕,证人是一件要事。其具证人之资格,无论识与不识,即有任证人之义务。恐人不信,且自己对主明誓。盖,在教中,能可得证人之资格者,即是上等之人,等于侠义也。试观入公共浴池,取消证人资格之法,意其羞耻之天真减轻,言语将不负责任矣。盖,人之为人,有不可伪者也。若无羞耻之人,无事不可为耳。
近察中国人之不如西方人者,不外此二条。西方人因受宗教之训练,誓辞不敢违,遇事不避亲疏,自首干证。中国平常无宣誓之风,即令其宣誓,等于儿戏。在乡愚容或因小说之熏陶而确守,在知识界则以为愚。至于证人之自愿担当,乃绝无之事,且其真为证人,因教谊、族谊各种关系,以不说公正话为得意者有之,以不知答之者有之。然则,此种社会,被人支配,岂不宜乎?
近来东方回教不特不能自首为证人,且彼此均因私近之关系,以互相代为隐瞒真情为美。其去道之远,可以想见矣。
《可兰汉译附传》第194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五段 基督教徒的尘世之爱
本段叙述尔撒(耶稣)的一些事迹和真宰对尔撒的恩典,并指出基督教徒对尘世的爱恋。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1页
[马坚译正文]
[109]安拉集合众使者的日子,将问他们说:“你们所得的答复是什么①?”他们将说:“我们毫无知识。你确是深知幽玄的②。”[110]③那时,安拉将说麦尔彦之子尔撒啊!你当记忆我所赐你和你母亲的恩典。当时,我曾以圣洁的玄灵④扶助你⑤,你在摇篮里,在壮年时,对人说话⑥。当时⑦,我曾教你书法、智慧、《讨拉特》和《引支勒》。当时,你奉我的命令,用泥捏一只像鸟样的东西⑧,你吹气在里面,它就奉我的命令而飞动。你曾奉我的命令而治疗天然盲和大麻疯。你又奉我的命令而使死人复活⑨。当时,我曾阻止以色列的后裔伤害你。当时,你曾昭示他们许多迹象⑩,他们中不信道的人说:“这只是明显的魔术 ○ 11。” [111]当时,我启示众门徒○ 12说:“人们当信仰我和我的使者○ 13。”他们说:“我们已信仰了,求你作证我们是归顺的人○ 14。”[112] ○ 15当时,众门徒说:“麦尔彦之子尔撒啊,你的主能从天上降筵席○ 16给我们吗?”他说:“你们当敬畏安拉,如果你们是信士的话○ 17。” [113]他们说:“我们想吃筵席○ 18,而内心安静○ 19,并且知道你对我们说的,确是实话○ 20,而我们将为你的使命作见证○ 21。” [114]○ 22麦尔彦之子尔撒说:“安拉啊!我们的主啊!求你从天上降筵席给我们,以便我们先辈和后辈都以降筵之日为节日○ 23,并以筵席为你所降示的迹象。求你以给养赏赐我们,你是最善于供给的○ 24。”[115]安拉说:“我必定把筵席降给你们。此后,你们中谁不信道,我要用一种绝不用于惩治全世界任何人的刑罚来惩治谁○ 25。”[Page]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26-127页
①王静斋夹注:当你们劝世的时候,“群众”对你们作何“答复”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79页
①林松注释:366.反响如何估计这一句,大意是:你们当初传教时,谁接受,谁抗拒?反响怎样?
《古兰经韵译》第214页
②王静斋夹注:所经见的,我们固然知道,而分内的机密,不是我们所可知道的。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②时子周注释:503.“你们得到的反应是什么”:就是说听你们布道的人们,是接受你们的话呢?还是不接受呢?列使的回答是:他们接受的程度,惟有安拉知道。因为既不知拒绝者的罪状如何,又不知接爱者后来如何。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4页
③马坚目录:耶稣的奇迹
《古兰经》(1-8卷)第9页
③时子周眉批:尔撒造鸟能飞且能治病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3页
④马坚注释:515.《古兰经》中称天启为精神(一六:2;四O:15),称《古兰经》为精神(四二:52),称传达天启的天神为忠实的精神(二六: 192-195),又称他为玄灵(一六:102),故,玄灵是天神吉卜利里(加百利)的别号,因为他是传达天启的(二:97)。由此可见:《古兰经》中的 “玄灵”与基督教义学中的“圣灵”(Holy Ghost),是不可混为一谈的。
《古兰经》(1-8卷)第244页
⑤王静斋夹注:就是令哲白而衣勒天使扶助尔撒。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⑤林松注释:369.圣洁之灵——指哲布列勒天使。
《古兰经韵译》第215页
⑥马坚注释:516.尔撒是一个聪明的人,大概一岁多,就会说话,这原是一件可能的事。这里说他自幼至老,对人说话,是表示他像一般人样,不能不经过人生的各个阶段,藉(借)此证明他不具备什么超人的特征。
《古兰经》(1-8卷)第244页
⑦王静斋夹注:另一时期。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⑧马坚注释:517.《幼稚福音》(Gospel of Infancv)中有关于此事的记载。
《古兰经》(1-8卷)第245页
⑨王静斋夹注:就是使已死的复生,出离坟坑。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⑨马坚注释:518.据彻因的解释,尔撒能医治各种疾病,这是一种隐喻法。故,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马太福音》九:12)。耶稣答复约翰的询问说:“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同书一一:5)。这都是比喻。耶稣说:“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为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同书一三:13-15)。 “使人复生”:是一种隐喻法(参阅六:122附注)。因为每人只死一次(参阅四四:56)。
《古兰经》(1-8卷)第245页
⑩林松注释:370.以上情节,参见第三章《伊斯兰的家族》第48-49节。
《古兰经韵译》第215页
○ 11时子周注释:504.圣灵:是指哲布瑞来天使。
在摇篮中能接谈并不是奇事,因为每一个健康的小孩,在摇篮中都能讲话。至于造鸟、治病、复活死人等等奇迹都是比喻,(审订者点评:时注此“比喻说”应视为个人见解,而在各大经注中都将上述奇迹作为事实,而不认为是比喻。我们只能将这些奇迹视作尔洒为圣的迹象和标志来理解),不可当作事实来看。见三章48节注。[Page]
“阻止以斯拉衣来的子孙对你强暴”:见三章54节注。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4页
○ 12王静斋夹注:就是尔撒的十二门徒。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 12林松注释:371.门徒——指尔萨(耶稣)的十二门徒。
《古兰经韵译》第215页
○ 13林松注释:372.我的使者——这里是指尔萨。
《古兰经韵译》第215页
○ 14时子周注释:505.“门徒”:尔撒的门徒。
“使者”:此处指尔撒。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4页
○ 15王静斋眉批:众使徒向尔撒要求降餐桌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 15马坚目录:筵席真降下了么?
《古兰经》(1-8卷)第9页
○ 16马坚注释:519.这大概是指犹太人的逾越节日,尔撒以五个大麦饼和两条鱼分给五千人的故事(参阅《约翰福音》六:4-11)。
先辈的注释家,对于筵席曾否降下的问题,分为两派,多数的人认为已经降下。穆查希德说:“这是一个比喻,并没有什么东西降下来”。哈桑说:“筵席并未降下。他们听见说:此后,你们中谁不信道,我要用一种绝不用去惩治全世界任何人的刑罚来惩治谁。他们说:我们不需要筵席,故未降下。”(伊本·克西尔《古兰经注》)。
《古兰经》(1-8卷)第246页
○ 16时子周注释:506.“筵席”:原文玛懿代是一桌筵席,不是吃饭的桌子,而且尔撒的门徒亦不会求主降桌子。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4页
○ 17王静斋夹注:你们若信真主全能,那就不该提出这类要求。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 18王静斋夹注:只为疗病与充饥,并无恶意。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 19王静斋夹注:明见真主全能。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 20王静斋夹注:更进一步地信你是圣人。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 21王静斋夹注:我们对那未来就餐的人们,见证已降下餐桌了。
《古兰经译解》(丙)第180页
○ 21林松注释:373.类似降赐筵席的事,反映于《新约全书》中的有《使徒行传》第一O章第9-16节。其中有几句是:“看见天开了,有一物低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
《古兰经韵译》第216页
○ 22时子周眉批:尔撒求主从天降筵席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4页
○ 23仝道章注释:55.马本译作:“……以便我们的先辈和后辈都以降筵之日为节日。……”。他家多译为:“……以便它(筵席)能成为我们由始至终(或‘由头到尾’——既由其中第一人到最后一人),永世难忘的欢乐,和(能成为)一个来自你(主)的迹象……”。(按:FEAST或FESTIVAL在此处译作“宴乐”或“欢乐”比译作“节日”较妥,因为并无此一节日。)(汇集者点:仝道章译为:安拉,我们的主啊!求您从天上降给我们一桌筵席吧,它将是我们由始至终,(永世难忘的)宴乐,和一个来自你(主)的迹象。—仝译本第132页)。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3页
○ 24王静斋注释:408.尔撒祈祷后,就在星期日得到餐桌了,所以基督徒永久以是日为来复日。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 24时子周注释:507.求主降食物:可参看《新约·使徒行传》一O章9至16节。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5页
○ 25刘锦标《传》:169.因求赐筵,故以篇名。假耶稣与主之交谈,自明三位一体之非。以今日观耶稣之一切,似乎魔术,然,人文不开化之时,假神道以设教,亦仁人之用心。时至穆罕默德,世界进化已到相当程度,故,《可兰经》中向无半点神奇。其行文均是常人能明之真理。所可惜者,教兴之时,仍是神权时代,后之学者,亦假借了多少神话来说真经,日对真道而不知道。惜哉![Page]
《可兰汉译附传》第196页
○ 25时子周注释:508.两次世界大战遭受空前未有的大灾难者,全是物质发达的国家,其根源就在各该国的人民只知争取面包,而忽略了精神上的修养。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5页
〔仝道章分段提要〕
第一六段 基督教的教条
本段用尔撒(耶稣)的话驳斥基督教徒奉尔撒为神的谬说。
《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注译本》第132页
[马坚译正文]
[116] ①当时,安拉将说:“麦尔彦之子尔撒啊!你曾对众人说过这句话吗?‘你们当舍安拉而以我和我母亲为主宰’②。”他说:“我赞颂你超绝万物,我不会说出我不该说的话③。如果我说了,那你一定知道。你知道我心里的事,我却不知道你心④里的事。你确是深知一切幽玄的⑤。[117]我只对他们说过你所命我说的话,即:你们当崇拜安拉——我的主,和你们的主。我同他们相处期间,我是他们的见证⑥。你使我死去之后⑦,监护他们的是你。你是万物的见证者⑧。[118]如果你要惩罚他们,那末,他们是你的奴仆(由你惩罚)⑨;如果你赦宥他们⑩,那末,你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119]安拉将说:“这确是诚实有裨于诚实人的日子○ 11。他们得享受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安拉喜悦他们,他们也喜悦他。这确是伟大的成功。”[120]天地万物的国权只是安拉的,他对于万事是全能的○ 12。
《中文译解古兰经》第127页
①马坚目录:反对马利亚崇拜
《古兰经》(1-8卷)第9页
②马坚注释:520.伊斯兰教提倡严格的一神教,故,一再地劝告基督教徒,叫他们放弃三位一体神的学说,《古兰经》云:“你们不要说三位。”(四: 171)。又云:“妄言安拉确是三位之一的人,确已不信道了。”(五:73)。这两节明文,并未指明基督教徒所崇拜的三位一体神,究竟是哪三位。本节叙述基督教徒以圣母马利亚为崇拜的对象,但没有提及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足证《古兰经》并不承认马利亚是三位之一。
东方和西方的基督教徒,对于圣母马利亚都很崇拜,故有“马利亚崇拜”(Mariolatry)的名称。关于此点,可参阅《大英百科全书》第一四版第一四卷第1000页Mary条。
《古兰经》(1-8卷)第247页
③王静斋夹注:在尔撒哪敢说这话呢?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④王静斋夹注:真主无形何可言“心。”说“你心中的”是和上句相映。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⑤时子周注释:509.耶稣教徒不只以耶稣当主,且以马尔焉当主,且如多神教一样拜马尔焉的偶像,在英文《百科全书》第十一版第十七本第813页说:“马尔焉确是上帝之母,夏娃第二,藉(借)着她我们得到福与生命;她是慈悯之母,是我们的维护者,她的像是最有效用的。”耶稣教徒如此宣传与多神教无异。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6页
⑥王静斋夹注:观察他们的行动。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⑦王静斋夹注:命他升天时。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⑧时子周注释:510.此节说明耶稣不是肉体不死的,他是自然的死去,非肉体升天。(审订者点:关于尔洒(耶稣)升天,《古兰经》明文曾说过升天了,至于细节如何,经、训都无明文。故,我们的理解,也只能到此为止,以“升天”为限,而不必去探究是肉体,还是灵魂升天。一切理解均应以经、训明文为准。)
《古兰经国语译解》第196页
⑨王静斋夹注:大可任便行事,当无阻力。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⑩王静斋夹注:有何不能,有何不可。[Page]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⑩林松注释:374.116-118节的问答,是揭露“三位一体”的妄说。
《古兰经韵译》第217页
○ 11王静斋夹注:生前的诚实,今始得到益处。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 11林松注释:375.意思是生前的诚实,到了末日收到好的效益。
《古兰经韵译》第217页
○ 12王静斋眉批:关于尔撒的记载我们一字不改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 12王静斋附说:以上自110节起,叙述尔撒圣人。这一篇话是说他的为人、言谈、异能,以及逆徒们的反对、和十二门徒的要求自天上降给餐桌。假使像这类话是记述穆圣的,原载在《旧约》上,则早就被有经人涂抹净尽了。真主命令我们:对于他的列使莫作区别,一概承认。在我们永远奉行这道命令,对于各位钦差圣人全是竭诚的尊重,毫无微词。比如我们平素提到尔撒,必称以“尔撒圣人”。说到这一点上,我们比当年的十二门徒还要强些;他们向尔撒请求降下餐桌的时候,竟自不重礼节地直呼:马尔焉的子尔撒!(见上文112节)。更比基督徒胜强多多,因为他们给每位使者都加上疵点(参看《旧约》)。我们的《古兰经》上则一一加以赞扬。
《古兰经译解》(丙)第181页
○ 12刘锦标《总传》:170.此是卖地奈下降的第二六章。
其名《筵席》。全章以约与惠赐为纲,意谓造物主许约惠赐的饮食,人反因风俗而禁止之;主禁止的污秽,人反习惯之。主赐其易取者,反不取;且妄想非分,求其不可得者。主准其致洁之道,有经有权,人反设法自求困难,使主之惠赐不能全得。主约于人者,人不能遵。人之誓愿,是人对于主之约。证人之天职,是证明人与人之约者,二者亦有时不能履行。此岂是纯诚于真者乎?
因人之不能纯诚也,则背主之约。因其背主之约,妄杀人者有之,盗取财物者有之,妄改经典者有之,奸妄伪信者有之,喜听妄断者有之。因风俗之恶,人情之伪,虽有识真道得真理之贤者,矫风易俗,辨正是非,必为昧真者及以念经为业者所笑焉。此亦常情也。
夫,风俗之薄,人情之诈,乃由于彼时掌教职者,明识真理之临,因私心之嫉妒与仇恨,增加了妄为与昧真。然,圣贤之天职,乃是宣达真道,虽不见是,亦不闷也。
然,世道之变也,是非颠倒,其顽固者,一由于知识不足;二由于利权之所在;则固守其旧,不辨是非。青年之士,因时代之进化,极欲弃其旧守。际兹时也,必有左右之争。赋有真理之圣贤,一旦现其真理,守旧者,必反对;维新者,有的接受;有的因私心,而不接受。此亦是惯例,不足奇耳。
《可兰汉译附传》第196-197页
